公司發(fā)工資不經過銀行
不使用銀行卡公司發(fā)工資不經過銀行 ,那么工資就是以現金的形式發(fā)放的,這種方法本身是合法的。現行的《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和《企業(yè)工資支付條例》中都沒有禁止企業(yè)以現金形式支付工資,所以現金支付工資是合法的。
資料拓展:
一、發(fā)放工資目前普遍有兩種形式:
1、通過銀行間接把工資發(fā)放到職工手中。
2、以現金方式直接發(fā)放到員工手中。
工資是指用人單位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
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工資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六種形式。
二、基本工資不包括下列各項:
1、支付周期超過一個月的勞動報酬,如季度獎、半年獎、年終獎、年底雙薪以及按照季度、半年、年結算的業(yè)務提成等;
2、無確定支付周期的勞動報酬,如一次性的獎金、津貼、補貼等。
三、工資支付的項目,一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但勞動者的以下勞動收入不屬于工資范圍:
(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喪葬撫恤救濟費、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公司發(fā)工資不經過銀行 ;
(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解毒劑、清涼飲料費用等;
(3) 按規(guī)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它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guī)定發(fā)放的創(chuàng)造發(fā)明獎、國家星火獎、自然科學獎、科學技術進步獎、合理化建議和技術改進獎、中華技能大獎等,以及稿費、講課費、翻譯費等。
工資必須通過銀行卡發(fā)放嗎發(fā)現金通過銀行都是可以的公司發(fā)工資不經過銀行 ,法律都允許公司發(fā)工資不經過銀行 ,法律未對發(fā)放方式有要求公司發(fā)工資不經過銀行 ,只要求了發(fā)放法定的貨幣就行,具體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
第五條 工資應當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fā)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擴展資料:
法律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要約定發(fā)放工資的時間,具體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jié)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法律要求用人單位不得隨意克扣員工工資,具體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yǎng)費、贍養(yǎng)費;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第一、可以肯定的說,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第二、不但勞動法沒有這樣的規(guī)定,如果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有這樣的規(guī)定,也是不合法的。原因是勞動者有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權利(一般情況下限制條件是提前一個月)第三、如果員工提出解除勞動關系(辭職)立即走人,沒有遵守三十天規(guī)定的話,單位能不能不發(fā)工資呢?回答是要發(fā),原因是員工既然已經履行了勞動義務,得到勞動報酬就是他的權利;是不是說員工可以不必遵守三十天規(guī)定,隨時提出辭職就可以走人而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呢?回答是在一定條件下,要承擔。比如說,員工正在進行某項工作,突然不辭而別,給公司造成了損失,這肯定是要賠償的。 總之,要區(qū)分工資報酬和損失賠償之間的關系:員工付出了勞動,就應該得到報酬,同時,因為員工的不辭而別,給單位造成了損失,員工應該賠償,這是兩個概念,不能混淆,雖然在結果上,員工有時可能拿不到人民幣。
公司不通過銀行發(fā)工資是逃稅嗎不通過銀行發(fā)工資不一定是逃稅。個人所得稅是單位代扣公司發(fā)工資不經過銀行 ,是要自行申報的。與工資發(fā)放形式無關。
擴展資料:
國家納稅的標準是:
一、 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為3500元。
應繳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公式為=(月應稅收入-3500)*稅率-速算扣除數
級數 含稅級距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1,500元的 3% 0
2 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 555
4 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二、 工資交稅標準
應交個人所得稅按個人工資薪金計算交納的個人應交的稅額,以每月收入額減除免稅的應個人負擔的“五險一金”等項目,再減去允許扣除費用5000元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公式:應交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應交個人所得稅額=(工資-個人交五險一金金額-個人所得稅扣除額5000(元)*稅率-速算扣除數公司發(fā)工資不經過銀行 ;
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級數 每月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速算扣除數:
1,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的,稅率為3%,速算扣除數0;
2,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105元;
3,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0%。速算扣除數555元;
4,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25%,速算扣除數1005元;
5,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0%,速算扣除數2755元;
6,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稅率為35%。速算扣除數5505元;
7,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的部分,稅率為45%。速算扣除數135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