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呼格吉勒圖案的法律啟示
【案情與判決】
1996年4月9日晚19時45分左右,被害人楊某某稱要去廁所,從呼和浩特市錫林南路千里香飯店離開,當晚21時15分后被發(fā)現(xiàn)因被扼頸窒息死于內(nèi)蒙古第一毛紡織廠宿舍57棟平房西側的公共廁所女廁所內(nèi)。原審被告人呼格吉勒圖于當晚與其同事閆峰吃完晚飯分手后,到過該女廁所,此后返回工作單位叫上閆峰到案發(fā)女廁所內(nèi),看到楊某某擔在隔墻上的狀態(tài)后,呼格吉勒圖與閆峰跑到附近治安崗亭報案。
呼和浩特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呼格吉勒圖犯故意殺人罪、流氓罪一案,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于1996年5月17日作出(1996)呼刑初字第37號刑事判決,認定呼格吉勒圖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流氓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決定執(zhí)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宣判后,呼格吉勒圖以沒有殺人動機,請求從輕處理等為由,提出上訴。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內(nèi)刑終字第199號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根據(jù)當時有關死刑案件核準程序的規(guī)定,核準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呼格吉勒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圖被執(zhí)行死刑。
呼格吉勒圖的父親李三仁、母親尚愛云提出申訴。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于2014年11月19日作出(2014)內(nèi)刑監(jiān)字第00094號再審決定,對本案進行再審。
再審中,申訴人要求盡快公平公正對本案作出判決。辯護人辯稱,原判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應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認為,原判認定呼格吉勒圖構成故意殺人罪、流氓罪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應通過再審程序,作出無罪判決。
經(jīng)審理,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高級人民法院認為,原審認定呼格吉勒圖犯故意殺人罪、流氓罪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對申訴人的請求予以支持,對辯護人的辯護意見和檢察機關的意見予以采納,判決呼格吉勒圖無罪。
【警醒與啟示】
主要警醒和啟示有:
一、依法治國、依法司法,任重道遠
依法治國最根本的就是要遵守憲法和法律 ,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保障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不受侵害,把公民的基本權利落實到實處而不是寫在紙上。依法治國不僅需要玻璃天花板上可望而不可及的民主政治權利,更需要兌現(xiàn)實實在在的人身權利,人身權利是一切權利的基礎,人身權都無法保障,其他權利也不可能實現(xiàn)。
黨的十八大報告指出“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證有法必依、執(zhí)法必嚴、違法必究?!币婪ㄋ痉ň褪且非蠊纳鐣r值,堅持以事實為依據(jù)、以法律為準繩,努力做到程序公正和實體公正的統(tǒng)一,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統(tǒng)一。
中國共產(chǎn)黨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司法公正對社會公正具有重要引領作用,司法不公對社會公正具有致命破壞作用。必須完善司法管理體制和司法權力運行機制,規(guī)范司法行為,加強對司法活動的監(jiān)督,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制度,建立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推進嚴格司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實行辦案質(zhì)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
依法司法要求決不能憑感覺和沖動斷案。要認真領會“嚴打”精神,正確執(zhí)行法律?!皣来颉辈皇恰皝y打”,一定要做到基本事實清楚、基本證據(jù)扎實,只有做到這兩點才能定案,否則就會錯判。審判是一個理性的思維過程,是嚴格執(zhí)行法律并對審判對象作出裁決的活動,它直接影響到法律的嚴肅性和被審判者的法律權益。要嚴格辦案程序,保護被告人的訴訟權利。程序是公正的保障,只有嚴格按程序操作,才能從實體上把好事實關和證據(jù)關,適用法律才有扎實的基礎。惟其如此,才能夠切實保護案件質(zhì)量,實現(xiàn)理性司法。
從近些年的佘祥林案、趙作海案,到今天的呼格吉勒圖案,可以看到,我國依法治國還剛剛上路,依法司法還任重道遠。
二、公檢法機關相互制約、相互監(jiān)督缺位失靈
我國憲法規(guī)定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zhí)行法律。” “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是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刑事訴訟中依法行使各自的職權,處理相互關系的一個重要原則。我國《刑事訴訟法》專門規(guī)定:“對刑事案件的偵查、拘留、執(zhí)行逮捕、預審,由公安機關負責。檢察、批準逮捕、檢察機關直接受理的案件的偵查、提起公訴,由人民檢察院負責。審判由人民法院負責。除法律特別規(guī)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機關、團體和個人都無權行使這些權力。”“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人民檢察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獨立行使檢察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薄叭嗣穹ㄔ骸⑷嗣駲z察院和公安機關進行刑事訴訟,應當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以保證準確有效地執(zhí)行法律。”
公檢法三家“兄弟機關”在絕大多數(shù)刑事案件的實際操作上,配合的多,制約的少。三家機關低頭不見抬頭見,辦案人員天天在一起蹭飯,怎么相互制約呀?業(yè)內(nèi)有一個通俗的比喻:公安機關是做飯的,檢察院是送飯的、人民法院是吃飯的。做飯——送飯——吃飯,中國公檢法三家是利益共同體,配合默契是必然的,制約監(jiān)督是很少見的,我認為,對當前公案機關的功利思想比較重,業(yè)務素質(zhì)比較低,審訊方式比較粗放粗暴;檢察機關老好好不作為,沒有履行監(jiān)督職責,權利和義務均缺位;法院不能獨立辦案,看眼色行事,關系案、人情案、任務案比比皆是。由于公檢法機關相互制約、相互監(jiān)督的缺位失靈,所以,佘祥林、趙作海、呼格吉勒圖冤假錯案就層出不窮。
在今后立法中必須堅持權力監(jiān)督制約的原則,防止在目的和任務的驅(qū)使下,濫用公權力,直接侵害訴訟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司法中變“打擊為重”為“打擊與保護并重”。要根據(jù)人權保障的憲法要求,重新擺正公檢法三機關關系,突出權力監(jiān)督制約,實行分工負責下的互相制約、互相配合原則,最終實現(xiàn)在打擊犯罪中保護人權,在保護人權中更好地懲治犯罪,維護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三、刑訊逼供陰魂不散,程序正義處境艱難
看看媒體這方面的報道:
2010年5月9日上午,河南高級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通報趙作海一案的再審情況,認定趙作海故意殺人案為一起錯案。該院于5月8日作出再審判決:撤銷省高院復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決,宣告趙作海無罪并于昨日上午派人到監(jiān)獄釋放趙作海。
2010年5月11日,新京報記者采訪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了剛剛回到河南柘城縣老家的趙作海,在回答記者的提問中趙作??拊V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了被屈打成招的相關經(jīng)過,讓我們先看一下趙作海與記者的對話:
新京報:現(xiàn)在感覺身體怎么樣?
趙作海:一入獄開始,頭總是嗡嗡地叫,叫的常睡不著覺,這都是當時審訊時候落下的毛病,打的。
新京報:你當時在派出所兩天,在縣公安局一個多月,在哪里挨打了?
趙作海:都挨打了。在刑警隊挨打最厲害。
新京報:你還記得當時怎么打你嗎?
趙作海:拳打腳踢,從抓走那天就開始打。你看我頭上的傷,這是用槍頭打的,留下了疤。他們用搟面杖一樣的小棍敲我的腦袋,一直敲一直敲,敲的頭發(fā)暈。他們還在我頭上放鞭炮。我被銬在板凳腿上,頭暈乎乎的時候,他們就把一個一個的鞭炮放在我頭上,點著了,炸我的頭。
新京報:疼嗎?
趙作海:直接放頭上咋不疼呢。炸一下炸一下的,讓你沒法睡覺。他們還用開水兌上啥藥給我喝,一喝就不知道了。用腳跺我,我動不了,連站都站不起來。
新京報:能睡覺嗎?
趙作海:銬在板凳上,那三十多天都不讓你睡覺。
新京報:受得了嗎?
趙作海:受不了咋辦???他叫你死,你就該死。當時刑警隊一個人跟我說,你不招,開個小車拉你出去,站在車門我一腳把你跺下去,然后給你一槍,我就說你逃跑了當時打的我真是,活著不如死,叫我咋說我咋說。
真是擱不住(受不了)打得狠。我就跟你們說,這么打你們,你們也要承認。你說秦香蓮可是個好人,那她為啥招供,還不是打得狠。一天兩天,三天,五天,擱不住時間長。再硬也招不住。
我后來說,不要打了,你讓我說啥我說啥。
新京報:你的口供都是他們讓你說的?
趙作海:他們教我說的。他對我說啥樣啥樣,我就開始重復,我一重復,他就說是我說的了。怎么打死趙振裳,都是他們教我的。說得不對就打。
《時代潮》 (2005年 第八期) 佘祥林,前系湖北京山縣公安局馬店派出所治安巡邏員。1994年1月20日,佘祥林的妻子張在玉失蹤,同年4月11日,雁門口鎮(zhèn)呂沖村一水塘發(fā)現(xiàn)一具女尸。經(jīng)張在玉的親屬辨認,稱死者與張在玉特征相符。據(jù)此,1998年6月15日,京山縣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佘祥林有期徒刑15年,之后,佘祥林進入沙洋監(jiān)獄服刑,其前后被關押時間已達11年之久。 然而,今年3月28日,張在玉突然現(xiàn)身。"已死"老婆神秘復活,一樁彌天冤案由此被揭開。"你看看我這指頭,已經(jīng)有一節(jié)丟在監(jiān)獄里面了;你看看我這腳趾,到現(xiàn)在還沒長齊整;你再看看我這腿,這兒,這兒,都是傷疤。能不挨打嗎?挨得輕還不算呢。剛開始是審訊時打,再后來是挨打挨得多了,也就不知在哪兒打的了。現(xiàn)在我一身都是病,視力也不行了,腰、腿、胳膊都是傷。
《南方都市報》2005年4月4日,佘祥林還對記者回憶道:“他們關了我十天十夜,輪流審問,連打帶罵,不讓睡覺,誰能受得了呀?”“你看看我這指頭,已經(jīng)有一節(jié)丟在監(jiān)獄里面了,你看看我這腳趾,到現(xiàn)在還沒長齊整,你再看看我這腿,這兒,這兒,都是傷疤。能不挨打嗎?”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區(qū)分局接報,當日上午10時許在杭州市西湖區(qū)留下鎮(zhèn)留泗路東穆塢村路段水溝內(nèi)發(fā)現(xiàn)一具女尸。經(jīng)公安機關偵查,認定是當晚開車載貨、受托搭載被害人的安徽省歙縣張輝、張高平侄叔倆所為。
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分別判處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徒刑。2004年10月1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分別改判張輝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張高平有期徒刑十五年。
2013年3月20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3月26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宣判,撤銷原審判決,宣告張輝、張高平無罪。此時,二張服刑已近10年。
記者:您剛才特別提到,每當張高平向您哭訴,他被刑訊逼供的時候的樣子,你就整夜都睡不著。
張彪:他那胳膊上有哪個煙頭燙傷的那個痕跡,兩個胳膊都有,很多,他給我出示,我看了。
張高平:但是七天七夜還不是像我跟你,坐在這里跟你談,我要站在這里站七天七夜,也不給我吃,吃了有半盒盒飯吧大概。那七天七夜,不是像這樣光站在那里,他還要搞你啊,他還折磨你啊,不是說光不給你睡覺,他還要叫你蹲馬步啊,手像這樣子,背后銬起來,我實在受不了了嘛,我就說我殺人了嘛,他就問我,你怎么樣把她搞死的,我就亂說嘛,我說用榔頭,用扳手把她砸死的,他問我尸體運到哪里去了,我被他搞糊涂了。
刑訊逼供作為一種最原始、最野蠻的審訊方式,為文明社會所不齒,刑訊逼供陰魂不散,程序正義處境艱難,這必須是我們正視的主要問題。
中國需要法治,普通百姓需要法治,國家工作人員需要法治,中國夢,法治夢,正義夢!
請你參考!
分析呼格吉樂圖冤殺案件,談談我國依法治國的基本格局糾正呼格吉勒圖等冤假錯案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我認為體現(xiàn)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了我國司法機關敢于認錯、敢于負責的精神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體現(xiàn)了司法進步。當然,發(fā)生冤假錯案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有關部門應當引以為戒,要通過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當初此案在短短61天時間里,就走完了刑拘、批捕、起訴、一審、二審、死刑執(zhí)行的程序,犯罪嫌疑人的基本訴訟權利沒有得到保證,在證據(jù)嚴重存疑的情況下,18歲的呼格吉勒圖被匆匆處決。
這次《決定》再次重申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健全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非法證據(jù)排除等法律原則的法律制度?!白镄谭ǘā?、“疑罪從無”這些字,不是普通的字眼,字字后面都有難以計數(shù)冤案的教訓和無辜者的血淚;守住了這幾個字,就能杜絕冤案,否則就是公正底線的崩潰。這些年從趙作海案到浙江叔侄冤案,再到念斌案,案情雖然不同,但總還是法官沒能堅持“疑罪從無”這四個字。
其次的問題是,司法底線沒能守住,“冤案”發(fā)生了怎么辦?《決定》明確“司法機關要及時回應社會關切”,但此案中從“真兇出現(xiàn)”到如今已經(jīng)有9年,卻剛剛等到重審的機會。這次《決定》也提出“辦案質(zhì)量終身負責制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制”,確保案件處理經(jīng)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但我們希望此案在重審的之后,盡快啟動責任官員的問責機制。
更要思考的另一個問題是,呼格吉勒圖的親屬目前一直在上訪。這給親屬本人、給信訪機關都帶來了壓力?!霸V訪分離”也是這兩年明確的改革目標,這次《決定》也予以重申。但“訴訪分離”的前提,是司法機關要做好分內(nèi)的事。按《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有新的證據(jù)證明原判決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可能影響定罪量刑”時就應啟動重審程序,所以本案早在2006年“真兇認罪”時就應重審,而此案卻一直處于在法律程序之外的“重新調(diào)查”中,這說明法律有被架空的可能。司法不能起到終局解決的作用,上訪就是必然的結果。不肅清司法積弊、不解決“存量問題”,訴訪分離的改革目標就無法實現(xiàn)。
愿呼格吉勒圖案的重審,成為落實依法治國精神的最新案例。
呼格吉勒圖案再審體現(xiàn)了哪些法律精神?一是國家倡導依法治國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的理念在實踐中發(fā)揮的具體作用;
二是完善了行政、司法有效制約的體制機制;
三是政府對冤假錯案不遮丑的勇氣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維護了政府公信力,對于執(zhí)法守法是一大進步;
四是對一些沒有被關注的冤家錯案再審提供了借鑒,具有啟示意義。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呼格吉勒圖案之所以引發(fā)輿論關注,與“一案兩兇”的懸疑有關,更與疑案持續(xù)8年得不到重審密不可分。媒體和公眾所期望看到的,是案件真相的還原,是重審程序一拖再拖的因由調(diào)查。期待通過這一案件,向公眾彰顯法律的公道正義。
無論是糾正錯案,還是推動制度建設,無疑都需要極大的勇氣和決心。雖然過程一波三折,也離不開外界推動,但畢竟是法院系統(tǒng)在法律框架內(nèi)部通過正常法律程序完成,這與具有人治色彩的“平反”相比,法治是最終的贏家。
反思這起錯案的形成以及依法糾正的過程和結果,對于推動法制建設的意義非常重大,甚至可以說是一個里程碑式的案例。內(nèi)蒙古法院依法糾正“呼格案”,還當事人以遲到的正義,還法律以尊嚴,雖然過程一波三折,也離不開外界人士的不懈推動,但畢竟是法院系統(tǒng)在法律框架內(nèi)部通過正常法律程序完成的,這與具有“人治”色彩的“平反”相比,法治是最終的贏家。
關于“呼格案”時任刑警隊長自縊身亡一事,你有何看法?2020年12月30日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 封面新聞記者從呼格吉勒圖家屬處獲悉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區(qū)分局原刑警隊長劉旭,已于去年自縊身亡,對于這件事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我有以下三個看法。
一、我認為媒體讓這件事情變得更加偏離主題并且擁有更強的誘導性,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他們的無底線操作,讓事情變得更加戲劇性,故意隱瞞一些重要信息,夸大一些其他信息,他們大多數(shù)都是描述這個人有多悲催卻從來沒有一個人出來闡述事情的整件經(jīng)過
二、廣大網(wǎng)友不分青紅皂白盲目跟風
我個人認為關于“呼格案”并不是一個冤案,當年的判決是沒有什么問題的,只是媒體的炒作過于無理,媒體得到的證據(jù)也大多數(shù)來自于律師的手中,無疑這其中大多數(shù)都是對呼格有利的證據(jù),但是多多少少會有一些不利證據(jù)吧,奇怪的是完全沒有出現(xiàn)過什么曝光,網(wǎng)上一陣風過來都是說呼格冤枉,雖然以現(xiàn)在的法律標準屬于證據(jù)不足但是以這些事情的過程不難看出也是要進行判刑的,那么他又憑什么冤枉呢?
三、女方陳述冤情沒有得到認可無人提及
我們拋開呼格又沒有犯罪不談,女方在陳述冤情之后是沒有得到任何證實的就迅速結案了,像我這種普通人都能看得出來的漏洞,為什么他的父母,律師,還有爆料這件事情的媒體,都沒有看出后來呢而是,大家都避開這件事情不去提及,這又是為什么呢?而且該女子確實是被強奸了的,雖然沒有找到相關證據(jù),但是強奸是事實,那么強奸的人是誰呢?
所以我認為這個刑警隊長才是真正被冤枉的人,但是他是一個人扛下了所有,同時我也希望各媒體不要再做這種對誰都不好的事情。
簡述呼格吉勒圖案體現(xiàn)了那些法律精神一、反映了中國司法糾錯的態(tài)度和決心
1、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陳衛(wèi)東:從結果上來看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原審認定呼格吉勒圖構成殺人強奸的犯罪事實證據(jù)不足,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我們看到人民法院本著實事求是、有錯必究的精神,按照無罪推進的原則作出改判,認定呼格吉勒圖無罪,充分體現(xiàn)了人民法院實事求是、疑罪從無的法制精神,在當前我們國家正在倡導依法治國這樣大的背景下,人民法院堅守法制的精神,本著對法律負責,對事實負責,對當事人負責的精神,依法作出改判,充分體現(xiàn)了我們?nèi)嗣袼痉槿嗣?,彰顯了司法公正的精神。
2、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院長宋英輝:這個案件有典型意義,因為這是一起被告人已被執(zhí)行死刑,后因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宣告無罪的,也不同于趙作海案那種“亡者歸來”的情況,所以有著特殊的意義。呼格案的再審宣判,也是推進依法治國、保障人權、堅持疑罪從無的體現(xiàn)。就這個案件來說,它里面有一些有罪的證據(jù),也有很多矛盾的證據(jù),一些主要證據(jù)之間存在矛盾。從這個角度來說,堅持疑罪從無,也是法治的進步。應該說,法院糾正自己的錯誤,需要勇氣,也要承受壓力。我認為,在這方面,內(nèi)蒙古高院很有擔當,這種做法也會提升內(nèi)蒙古高院的公信力。
3、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這個案件,是用現(xiàn)有證據(jù)推翻以前判決,體現(xiàn)了程序正義,也體現(xiàn)了司法機關糾錯的勇氣,是體現(xiàn)司法機關積極糾錯的典型案件。呼案改判,無論是堅持疑罪從無理念,還是進一步確立錯案責任終身追究制度,都將對提升今后的案件審判質(zhì)量起到重要作用。這不僅體現(xiàn)了人民法院貫徹實事求是、疑罪從無法治精神,也反映了法院的擔當,彰顯了司法的自信。
從呼格吉勒圖被改判無罪到聶樹斌案啟動復查程序,可以看到中國司法糾錯的態(tài)度和決心,這也是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進步,是中國司法機關完善冤假錯案糾正機制的一個重要標志。
4、北京師范大學教授趙秉志:通過案件的再審應該說是恢復死者名譽,還死者的家屬一個清白,這是最基本的人權的保障,意義比較重大。
5、京衡律師集團董事長兼主任陳有西:司法為民,喊上三年,不如復查幾個呼格案、聶樹斌案。讓人民得到看得見的公正。為近期全國司法付諸實干叫好。希望啟動更多社會呼聲強烈的明顯冤假錯案復查。
誰幫我寫個呼格案案例分析,謝謝呼格案來了,平反了,結束了,如此而已。年輕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的呼格,18歲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的呼格,被他的同類,那些披著共和國賦予的華麗外衣的高尚的人們殺害了,而這些高尚的人所需要的,只是讓這位年輕生命的血,把他們的腳墊得更高一點,會付出代價嗎?只是巧合,記者來了,律師來了,據(jù)說還有一些良心未泯者來了,為名為利,不可言傳,但還抵不上一個真兇來了呼格案的法律思考 !趙志紅,人人該痛罵的惡魔呀,但地下的呼格不是會感激他媽?他將流出的一些血換來呼格父母的最起碼的一份安撫;他流出的一些血換來了一些人的獎狀和頂子;他的一些血換來了幾個高尚人被打了巴掌,進步了呀,哪怕是建立在那個惡魔身上,他剩下的血會進入地獄,讓受他害的人詛咒他,讓他救的人感激他吧??墒呛舾窈舾癜傅姆伤伎? 你的冤魂真的可以安息嗎?你的血能換到朗朗乾坤光明世界嗎?多少人面臨著呼格當年的慘境?。”M管程度不同,情況不同。不接觸公檢法,你就不會有切身之痛。法律在百姓眼中可敬可畏,但到了這幫人手中變得四圓八扁隨心所欲,共和國給予他們權柄,同時也給了他們謀利致富的通途。呼格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盼到昭雪的這一天,可是普通案件枉判,記者會來嗎?律師回來嗎?良心未泯的人會出現(xiàn)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