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以公司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的財產(chǎn)承擔。依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chǎn),享有法人財產(chǎn)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chǎn)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chǎn),享有法人財產(chǎn)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chǎn)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公司吊銷后的債務怎么處理公司吊銷后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的債務由公司承擔。因為公司是法人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具有獨立財產(chǎn)權,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清算組應當通知公告?zhèn)鶛嗳?,若是沒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義務人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條
清算組應當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
債權人申報債權,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證明材料。清算組應當對債權進行登記。
在申報債權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公司吊銷后對外債務由誰承擔公司吊銷后對外債務由公司承擔責任。因為公司還未注銷,法人人格還未消滅。公司應當成立清算組清算公司資產(chǎn)。指定財產(chǎn)分配方案后,償還債務,后注銷公司。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yè)法人,有獨立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的法人財產(chǎn),享有法人財產(chǎn)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chǎn)對公司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第四條
公司股東依法享有資產(chǎn)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公司注銷后對外債務由誰承擔法律分析:公司注銷后對外債務由誰承擔需要視情況而定,股東或者第三人對債務作出了承諾,由承諾人承擔清償責任;無人作出承諾可以由公司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的實際控制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破產(chǎn)人無財產(chǎn)可供分配的,管理人應當請求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chǎn)程序。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結后,應當及時向人民法院提交破產(chǎn)財產(chǎn)分配報告,并提請人民法院裁定終結破產(chǎn)程序。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管理人終結破產(chǎn)程序的請求之日起十五日內作出是否終結破產(chǎn)程序的裁定。裁定終結的,應當予以公告。
公司解散時,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均應作為清算財產(chǎn)。股東尚未繳納的出資,包括到期應繳未繳的出資,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條和第八十條的規(guī)定分期繳納尚未屆滿繳納期限的出資。
公司財產(chǎn)不足以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主張未繳出資股東,以及公司設立時的其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他股東或者發(fā)起人在未繳出資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yè)破產(chǎn)法》 第一百二十四條 破產(chǎn)人的保證人和其他連帶債務人,在破產(chǎn)程序終結后,對債權人依照破產(chǎn)清算程序未受清償?shù)膫鶛?,依法繼續(xù)承擔清償責任。
公司吊銷后的民事責任如何承擔公司吊銷后的民事責任的承擔具體如下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
1、注冊資金不實的吊銷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股東在其應出資而未出資的額度內對公司債務承擔清償責任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
2、欺詐成立的吊銷:股東在應出資而未出資的額度內承擔清償責任;
3、成立后未開業(yè)或停業(yè)的吊銷:如果股東未對公司進行清算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自行停止前公司所欠債務公司被吊銷后債務由誰承擔 ,如債權人訴至法院,則應判令股東承擔清算責任。
【法律依據(jù)】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條,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的嚴重違法行為的,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