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的簡易程序_交通簡易程序處理怎么賠償?
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指南
一、簡易程序的基本定義
交通事故簡易程序是處理小型事故的特殊流程。這種程序主要針對兩類情況:第一類是只有輕微人員受傷的事故,第二類是僅有財產(chǎn)損失但不能私了的案件。這類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現(xiàn)場處理,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如果雙方都同意,還能立即調解賠償問題。
二、哪些事故適用簡易程序
適用簡易程序的情況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僅造成輕微受傷的事故,比如擦傷或輕微扭傷。第二種是只有財產(chǎn)損失但不符合私了條件的事故,比如車輛嚴重損壞但責任不明確的情況。
不能使用簡易程序的情形有四種。一是可能涉及犯罪的財產(chǎn)損失事故,比如責任人賠不起30萬以上的損失。二是出現(xiàn)重傷或死亡的事故。三是事后報警的案件。四是存在肇事逃逸的案件,這類案件是否適用簡易程序法律沒有明確規(guī)定。
三、處理流程的六個步驟
1. 現(xiàn)場取證階段
交警到達現(xiàn)場后會用三種方式固定證據(jù)。第一種是繪制現(xiàn)場草圖,第二種是拍照或錄像,第三種是現(xiàn)場詢問當事人和目擊者。這些記錄會成為事故認定的依據(jù)。
2. 撤離現(xiàn)場要求
交警會要求當事人立即撤離現(xiàn)場。如果當事人不配合,交警有權強制撤離。對于無法移動的車輛,交警會協(xié)助移到安全區(qū)域。
3. 特殊情形處理
遇到兩種駕駛人時,車輛會被強制移動并處罰。第一種是沒有有效駕照的駕駛人,第二種是有酒駕或吸毒嫌疑的駕駛人。這種情況下車輛會被移到指定地點。
4. 事故認定書制作
撤離現(xiàn)場后,交警需要完成事故認定書。認定書要包含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當事人信息等基本要素。交警會根據(jù)各方責任劃分事故責任。這份文件需要當事人簽字確認。
簡易程序的事故認定書有兩種處理方式。可以當場出具,也可以在10天內補發(fā)。超過10天未出具就違反處理規(guī)定。
5. 現(xiàn)場調解程序
如果雙方都同意調解,交警要立即處理。調解結果會記錄在認定書上,同樣需要當事人簽字。但有三種情況不能調解:當事人對認定結果有異議、拒絕簽字或明確不同意調解。
四、扣車扣證的特殊規(guī)定
1. 扣留車輛的七種情形
雖然簡易程序通常不扣車,但遇到七種情況交警有權扣車。包括無車牌、無保險標志、假牌照、未買交強險、超載、被盜車輛、拼裝車和拒交罰款的非機動車駕駛。
2. 扣留駕照的五種情形
在簡易程序中可能扣證的情況有五種。包括酒駕、將車交給無證人員、超速50%、駕駛報廢車輛和記滿12分的駕駛人。這些都屬于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五、事故升級的處理辦法
當簡易程序處理的事故出現(xiàn)傷情加重時,處理方式會發(fā)生變化。如果傷者從輕微傷轉為死亡,案件必須轉為普通程序重新認定。原認定正確的只需補充說明,錯誤的要撤銷重做。
需要注意兩個關鍵點。第一,簡易程序只處理現(xiàn)場處理的輕微事故,不適用于重傷或事后報警案件。第二,簡易程序的事故認定書不能申請復核,當事人提出復核請求交管部門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