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交通事故的精神損失費賠償標準要從這幾個方面考慮:
1、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
2、侵權的手段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
3、造成的后果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
4、侵權人的經濟狀況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
5、當地的生活水平。
因此無法提供明確的數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jié);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如下:
十級傷殘精神撫慰金2000-3000元;
九七級殘疾人,以3000為基數,每增加一級,精神慰藉將增加2000-3000元;
六級殘疾人精神慰藉基金1.5萬-2萬元;
五級二級傷殘,以2萬為基數,每增加一級,精神慰藉將增加4000-5000元;
一級傷殘或死亡的受害人,精神撫慰金為5萬元。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賠償的賠償標準:
1.多級傷殘以最高等級為準;
2.達不到殘疾的,原則上不需要給予精神損害賠償,但確有必要的,不超過2000元;
3.受害人也有過錯的,應按過錯程度相應減少精神損失費金額,若受害人負全部責任的,在不超過10%的范圍內,視情況而定。
交通事故中精神損失費怎么賠償交通事故中什么樣傷可以 賠償精神損失費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 交通事故中受傷 較重的受害者在出院后應該到專門的傷殘鑒定部門進行評定,如果構成殘疾,就可以由受害者本人或者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要求殘疾 精神損害撫慰金 。一般的交通事故,給當事人或近親屬造成嚴重精神損害后果的,可以請求 精神損害賠償 。但是,肇事者構成刑事上的 交通肇事罪 的,不能請求精神損害賠償。一、交通事故精神平賠償,具體的標準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 損害賠償責任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guī)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二、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 殘疾賠償金 、 死亡賠償金 等有明確規(guī)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
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怎么算?一、交通事故中賠付精神損失費嗎 在交通事故發(fā)生后,由于交通強制保險的保險限額只有12萬2千元,而且這12萬余元還有1萬元的醫(yī)藥費和2千元的財產損失限額,因此 傷殘 或者、精神撫慰金、誤工費等的賠償限額就只有11萬元。如此一來,如果受害人死亡或者傷殘級別比較高的情況下,這11萬元明顯不足以賠償全部的損失,就需要在商業(yè)保險中另行予以賠付。而現(xiàn)行的商業(yè)第三者保險是不賠償精神損失費的,如果這部分的精神損失費在 交強險 中未予賠償的話,那么將導致受害人的精神損失費在交強險中賠不上,到商業(yè)險中不能賠的情況。 在實踐中,法院的判決也不一致,有的將精神損失費納入交強險中優(yōu)先賠付,將其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他 傷殘賠償 金判到商業(yè)第三者險中賠付,這樣就維護了受害人的利益。但也有法院在交強險中優(yōu)先賠償傷殘保險金等,如果有余額就判付精神損失費,如果沒有就將該部分精神損失費判到肇事者身上,那樣就會導致無法執(zhí)行的情形,不利于保護受害的權益。 最高院考慮到了上述情況,對于該問題在最高院在(2008)民一他字第25號給安徽省高院的復函中,明確了機動車交通事故造成 人身損害 的物質損害和 精神損害賠償 總和大于交強險時如何賠償的問題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將該部分權利給受害人,如果受害人選擇優(yōu)先請求在交強險中賠付精神損失費的,法院應當支持,如果受害人不選擇的話,法院可以裁定。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6868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 醫(yī)療費 、 護理費 、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和 死亡賠償金 。 二、交通事故精神損失費怎么算 根據現(xiàn)有司法解釋之精神,交通事故致人殘疾(經 傷殘鑒定 為十到一級)或者死亡的,賠償權利人主張 精神損害 撫慰金的,法院都會酌情判決;對于交通事故致人傷害(尚不夠殘疾)的,法院原則上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如果賠償權利人為老年人、殘疾人、嬰幼兒或孕婦等特殊人群的,即使賠償權利人所受傷害尚不構成殘疾,基于人道主義,法院一般會酌情判決精神損害撫慰金;但是,不會超過對交通事故致人殘疾、死亡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對于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能否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到目前為止,法院尚未有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之判例。但是,沒有這樣的判例,不等于賠償權利人就不能主張精神損害撫慰金。如果賠償權利人有充分的 證據 證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對其具有特定的紀念意義,則完全有理由要求精神損害撫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撫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精神損失費 : (一)致人殘疾的,為殘疾賠償金; (二)致人死亡的,為死亡賠償金; (三)其他損害情形的精神撫慰金。 交通事故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三) 侵權行為 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 法規(guī) 對殘疾賠償金、死亡賠償金等有明確規(guī)定的,適用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