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導致離婚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的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具體說來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離婚賠償條件如下:(一)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四)請求人無過錯。
離婚損害賠償?shù)姆秶窃鯓拥?/strong>一般在過錯方有法定過錯行為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的時候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同時導致夫妻解除婚姻關系的,此時無過錯方可以依法要求過錯方作出損害賠償。而 離婚損害賠償 的范圍主要包括了三方面,即 精神損害賠償 、 人身損害賠償 以及財產損失賠償,不過在一起 離婚 案件當中,也要有涉及到這些損害,那么才能要求對應的賠償。 《 婚姻法 解釋(一)》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shù)模m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庇纱丝梢?,離婚損害賠償既應當包括過錯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的財產損害的賠償,也應當包括過錯方給無過錯方造成的人身傷害、 精神損害 的賠償。 (一)精神損害賠償 離婚損害賠償?shù)姆秶ň駬p害賠償,關于這一點,無論在理論界還是實務界均已達成共識。因為多數(shù)請求離婚損害賠償?shù)陌讣紱]有造成財產損失,而是因一方不履行婚姻義務,給另一方造成了精神上的傷害。如果不承認精神損害,那么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設置就會出現(xiàn)虛位。精神損害賠償?shù)挠嬎銟藴蔬m用相關司法解釋,目前主要依靠《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所規(guī)定的“六因素確定法”,即: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jié); 侵權行為 所造成的后果;侵權人的獲利情況;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但“六因素確定法”仍是一個原則性的規(guī)定,僅指明了在計算精神損害賠償時應參照的因素,在具體數(shù)額的確定上主要還是依靠承辦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二)人身損害賠償 廣義上的 人身損害 ,包括精神損害和因身體上的傷害造成的財產損失。精神損害前文中已經論述,故此處專指是因身體上的傷害造成的財產損失,比如實施 家庭暴力 以及虐待行為,造成他方因人身傷害而支出的 醫(yī)療費用 。對于賠償?shù)捻椖?,筆者認為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損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guī)定來確定。具體包括: 1、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 醫(yī)療費 、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 2、因傷致殘的,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yǎng)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 由于人身損害行為發(fā)生在婚內,因此而發(fā)生的各項費用支出又往往以婚內財產來支付。因此在處理離婚損害賠償中的人身損害賠償問題時,筆者認為可以按以下方法來處理: 1、 離婚訴訟 時已以 夫妻共同財產 支付了全部費用的,視為過錯方已支付了一半費用,其還應承擔另一半費用的賠償責任; 2、離婚訴訟時已以夫妻共同財產支付了部分費用,還有部分費用未付,視為過錯方已承擔了已支付費用一半的賠償責任,其還應承擔另一半已支付費用和尚未支付費用的賠償責任; 3、無過錯方以其個人財產支付了全部或部分費用的,離婚訴訟時過錯方應承擔全部費用的賠償責任; 4、離婚訴訟時已經以過錯方的個人財產支付了部分費用,則由其繼續(xù)承擔剩余費用的賠償責任; 5、離婚訴訟時已經以過錯方的個人財產支付了全部費用,其不再承擔賠償責任; 6、存在以上幾種情況的混同時,則先析清各種情況所占比例,再來確定過錯方應負的賠償責任大小。 (三)財產損失賠償 這里的財產損失指直接財產上的損失。包括夫妻共有財產的損失和無過錯方個人財產的損失。對于過錯方的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 同居 、實施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行為,可能造成配偶方財產損失的情況有: 1、過錯方將夫妻現(xiàn)存的共有財產或者將 工資 等應當歸入夫妻共同財產的收入(雙方已約定為一方個人和產的除外)用于重婚、同居行為,致使夫妻共有財產流失; 2、過錯方的法定過錯行為致使配偶方的個人財產受到損失。 離婚損害賠償中的財產損失賠償,應遵循全部賠償原則,即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的大小,應當以行為所造成的實際財產損失的大小為依據(jù),全部予以賠償。換言之,就是賠償范圍以所造成的實際損害為限,損失多少,賠償多少,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來確定。損害賠償還應當包括受害人為恢復權利、減少損害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如 訴訟費用 等。全部賠償?shù)乃r額只能是合理的損失,對于受害人借故增加開支,擴大賠償范圍的部分,不應當予以賠償。 有部分夫妻在離婚的時候,其中一方會要求另一方作出賠償。當然在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不管是因為什么原因而需要賠償,其實法律都不會作出過多的干涉。但要是在這方面產生了爭議而起訴到法院的,此時在沒有法律依據(jù)的情況下要求賠償,肯定就不會得到支持。
民法典怎么規(guī)定離婚損害賠償?shù)那樾?/strong>法律分析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對于婚姻中的損害賠償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一般都是發(fā)生在離婚的情況下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在離婚的時候,無過錯的一方可以要求有過錯的一方進行賠償,包括財產、人身和精神上的損害提起的賠償。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xié)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yǎng)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yǎng)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xié)議;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guī)定的協(xié)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xié)議或者判決原定數(shù)額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協(xié)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jù)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民法典規(guī)定離婚賠償?shù)臈l件是什么, 離婚損害賠償?shù)姆秶男﹥热?/strong>離婚賠償條件如下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 (一)一方重婚或者 與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他人同居 、 實施家庭暴力 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二)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 法院判決離婚 。也就是說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三)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四)請求人無過錯。無過錯方作為原告 提起離婚訴訟 ,如果提出請求離婚賠償,必須與離婚訴訟同時進行。如果原告不提出,視為其對這一權利的放棄,以后也喪失了請求賠償?shù)臋嗬?。如?有過錯的一方 是原告,到法院提起離婚訴訟,無過錯的一方為被告, 被告不同意離婚 ,也沒有提起離婚賠償請求,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單獨提出 離婚損害賠償 。在一審時如果沒提出,在二審時才提出來,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對于調解不成的,應當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1年內,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賠償償訴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哪些根據(jù)《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同時,關于離婚損害賠償?shù)臄?shù)額,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以下具體借鑒方法:
1、因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的損害賠償額問題
實施家庭暴力行為給無過錯方的傷害,在肉體上的損害有重傷、輕傷、輕微傷之分;在精神上的損害有精神衰弱、精神失常、精神錯亂之分等。相應地,人民法院在確定其損害賠償額時就應根據(jù)其傷害結果與程度,以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參考系數(shù)來確定無過錯方所應取得的賠償份額,如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不足于賠償?shù)模诰駬p害賠償方面,應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確定方法另行確定。
2、因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損害賠償額問題
因虐待家庭成員的過錯責任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總額就不應低于一般性的家庭暴力所造成的損害賠償總額。但對于特殊性的家庭暴力如一次就毆打無過錯方致重傷,造成無過錯方精神失常等,這種例外的情形,其一般性虐待的損害賠償總額就并不一定比這種特殊性的家庭暴力所應承擔的損害賠償額高。
3、因重婚的損害賠償額問題
首先,應以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參考系數(shù),并根據(jù)上述確定損害賠償額的原則來確定賠償額的份額或比例才能恰當與公平。其次,如果夫妻共有財產如金錢等不足于賠償無過錯方損失或者其共有財產分割時,過錯方所分得的財產如房屋等無法通過折價或抵償?shù)姆绞劫r償對方損失的,則人民法院應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來確定其賠償數(shù)額。再次,物質損害賠償額在分割夫妻共有財產時應優(yōu)先考慮和照顧,并根據(jù)無過錯方所受的損害程度、過錯方的主觀過錯責任之大小及其經濟負擔能力等因素來確定其在夫妻共有財產中的份額或比例。
4、因配偶與婚內財產損害賠償 他人非法同居的損害賠償額問題
在確定其損害賠償額時也應以其夫妻共有財產總額作為參考系數(shù),明確無過錯方在其財產總額中應占有的份額。其損害賠償額的確定方法同重婚責任所承擔的賠償額之確定方法一樣。但如果物質損害賠償額確定之后,過錯方從夫妻共有財產分割中所得到的財產不足賠償無過錯方的精神損害,則應考慮過錯方與他人同居時的主觀過錯程度及經濟負擔能力等因素,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精神損害賠償責任問題的解釋》來另行確定精神損害賠償數(sh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