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一般50萬嗎
離婚 精神賠償是多少錢? 按最高院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一般50萬嗎 的司法解釋, 精神損害賠償 一般不超過5萬。 這在 婚姻法 里叫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制度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張該損害賠償方須對離婚無過錯,這個條件意思是即使有過錯,如果該過錯未導致離婚(與離婚無因果關系)亦視為無過錯。 2、過錯方需存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法定過錯情形,即: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一般50萬嗎 他人 同居 的; (三)實施 家庭暴力 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只有這幾種情形才構成離婚過錯。 3、該過錯須與離婚有因果關系,即該過錯導致離婚。如果雖有過錯但雙方未離婚則不能主張此損害賠償。 4、該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提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須區(qū)分行政離婚與 訴訟離婚 而有不同。在行政離婚離婚后1年內可以另行向法院主張。訴訟離婚的原告須在 一審 辯論終結前提出該主張。否則在判決或者調解離婚后不得另行主張;訴訟離婚的被告若不同意離婚,但法院判決離婚的,可在判決生效后另行以 訴訟 方式提起該損害賠償請求。但無論是行政離婚還是訴訟離婚,若該過錯在離婚后才發(fā)現的,不得主張,理由在于該過錯與離婚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八條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涉及精神損害賠償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十九條承擔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損害賠償責任的主體,為 離婚訴訟 當事人中無過錯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對于當事人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提出的損害賠償請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當事人不 起訴離婚 而單獨依據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三十條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將婚姻法第四十六條等規(guī)定中當事人的有關權利義務,書面告知當事人。在適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時,應當區(qū)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于該條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于該條規(guī)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在離婚后一年內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三)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guī)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 二審 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在離婚后一年內另行起訴。 綜合上面所說的,離婚之后是可以主張精神賠償的,但是必須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而且精神賠償的標準也是要按照實際的情況來進行判決,所以,在申請的時候看自己是否符合,只要有合法的 證據 ,那么法院是一定會給出一個公平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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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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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一般50萬嗎 ;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一般50萬嗎 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離婚精神賠償是多少?在離婚案件中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一般50萬嗎 ,精神賠償的數額不是隨便要求的,關于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計算,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5條規(guī)定,確定賠償金的數額,人民法院可以根據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侵權行為的具體情節(jié)、后果和影響確定其賠償責任。據此司法解釋,關于離婚過錯方的精神損害賠償金的計算,應考慮加害人的過錯程度、受害人的精神損害的程度、具體的侵權情節(jié)等因素。 (一)精神受到損害的程度:可以考慮受害人所遭受精神傷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現憤怒、恐懼、焦慮、沮喪、悲哀等情緒障礙;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損害導致身體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響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損害結果涉及人的身體和精神方面,必要時可委托醫(yī)療單位作出相應判斷。 (二)加害人過錯程度:可以作為對加害人制裁輕重的指標。過錯嚴重的,給受害人造成情緒傷害,造成受害方嚴重精神利益損害的,應酌情增加撫慰金的數額;如果加害人只有輕微過失,撫慰金數額也可相應減輕。 (三)具體的侵權情節(jié):如重婚與通奸相比,重婚過錯行為更為嚴重,危害性更大,屬情節(jié)惡劣。而通奸行為相對來說,其情節(jié)較輕。 (四)其他相關因素:如雙方結婚年限,雙方結婚時間長短,雙方婚后的感情,無過錯方對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應當作為賠償考量因素。現實中,其實精神病患者也是有結婚生子的可能,如果能夠認定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精神狀態(tài)正常下,滿足離婚精神損害賠償一般50萬嗎 了其他結婚條件,就可以與他人辦理結婚登記。不過要是所患的精神病屬于法定禁止結婚的疾病之一,那也是不可以結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