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連帶責任是指各個責任人對外都不分份額,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據權利人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的請求承擔責任。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的部分為由而拒絕。如交通事故中駕駛員和車主,在駕駛員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對受害人所承擔的責任。連帶賠償責任就是指權利人可以向任何一個義務人提出賠償其全部損失的要求,而此義務人可根據事先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向其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他義務人追償超出自己應承擔的部分。這類糾紛一般發(fā)生在合伙,公司聯(lián)營中。如甲、乙合伙開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了一家手飾店,不久向丙借債2000元,后因經營不善解散,那么丙可以向甲、乙中任何一人提出歸還其2000元的要求,而甲、乙則可根據事先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向另一人追償超出自己應承擔的部分
連帶賠償責任就是指權利人可以向任何一個合同義務人要求權利時,任何義務人據事先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向其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他合同義務人追償超出自己合同義務承擔范圍的部分法律要求。這類糾紛一般發(fā)生在合伙,公司聯(lián)營中。
連帶賠償責任和連帶清償責任有什么區(qū)別連帶賠償責任和連帶清償責任的三大區(qū)別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
一、責任不同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
1、連帶清償責任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是指數人債務者承擔共同清償債務的法律責任,也就說數人負同一債務,明示對于債權人各負全部給付之責任。
2、連帶賠償責任:是中國民事立法中的一項重要民事責任制度,其目的在于補償救濟,加重民事法律關系當事人的法律責任,有效地保障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二、主體關系不同:
1、連帶清償責任:債權人有權要求任何一個債務人還錢。連帶債務的債權人,得對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后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前,全體債務人仍負連帶責任。
2、連帶賠償責任:是指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當事人對其共同債務全部承擔或部分承擔,并能因此引起其內部債務關系的一種民事責任。當責任人為多人時,每個人都負有清償全部債務的責任,各責任人之間有連帶關系。
三、成立條件不同:
1、連帶清償責任的成立條件:一是法律的規(guī)定;二是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所成立的連帶清償責任當事者的意思表示可以成立連帶債務,即合同約定的連帶責任。
法律規(guī)定的連帶清償責任。民法和商法所規(guī)定的連帶清償責任。
對于合伙債務,合伙人應當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此為一般規(guī)則。
我國《民法通則》第35條第2款規(guī)定:“合伙人對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p>
2、連帶賠償責任的成立條件:連帶責任人必須在兩個或兩個以上;連帶責任人與債權人之間須存在著債的關系且為不可分之債;連帶責任所指向的債必須不可分;連帶責任的客體必須是種類物;承擔須有法律明文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明確約定。
擴展資料:
連帶賠償責任可以分為法定連帶責任與約定連帶責任:
1、法定連帶責任:連帶賠償責任雖對債權人有利,但對債務人,無疑是一種加重責任。所以《民法通則》規(guī)定,承擔連帶責任,須由當事人的約定或法律的規(guī)定??梢?,在一般情況下,多數人之債務是以按份責任為基本清償原則的。
2、約定連帶責任:是依照當事人之間事先的相互約定而產生的連帶責任。法定連帶責任是指根據法律規(guī)定而產生的連帶責任。由于債務人約定加重自己的責任的情形畢竟不多,故連帶責任的承擔大多數來自法律的規(guī)定。
3、法定連帶責任與約定連帶責任除了產生的原因不同外,還有連帶責任人主觀因素的區(qū)別。
法定連帶責任均為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如代理人和第三人惡意串通而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由于該代理人和第三人主觀上都有過錯,所以《民法通則》第66條第二款規(guī)定了兩者應承擔的連帶責任。
約定連帶責任的承擔不一定要求當事人主觀上有過錯,僅以事先約定為準。如保證人為被保證人就主合同提供擔保,保證人主觀上并無過錯,只是基于保證合同中的約定而承擔連帶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連帶清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連帶賠償責任
連帶賠償責任怎么劃分連帶賠償必須經交警隊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的責任認定比例確定。
【法律分析】
如果發(fā)生事故,車主有責任才承擔連帶責任,否則,肯定是駕駛員承擔違章責任。連帶責任是指各個責任人對外都不分份額,不分先后次序地根據權利人的請求承擔責任。在權利人提出請求時,各個責任人不得以超過自己應承擔的部分為由而拒絕。根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過錯大小來確定連帶的承擔。包括兩種情況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一種依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本應負連帶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由于其主觀上無過錯,因而在一定條件下(并非所有無過錯均不承擔連帶責任)不承擔連帶責任。比如與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協(xié)迫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之情形的,保證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即連帶責任)。又如合伙中的一方當事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形成的債務,另一方當事人便不承擔連帶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八條 二人以上依法承擔連帶責任的,權利人有權請求部分或者全部連帶責任人承擔責任。連帶責任人的責任份額根據各自責任大小確定;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實際承擔責任超過自己責任份額的連帶責任人,有權向其什么是連帶賠償責任 他連帶責任人追償。連帶責任,由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