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工程索賠中的預期可得利益是指一方本可以實現(xiàn)和取得的財產(chǎn)增值的利益。因為發(fā)包人或承包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施工合同致使另一方預期可得利益不能實現(xiàn)和取得的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承包人或發(fā)包人可以向違約方提起賠償損失主張。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合同可得利益司法解釋是什么合同可得利益司法解釋是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履行后合同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的獲得的利益。一方違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即確確實實不能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賠償因違約而造成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預期可得利益損失。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房屋租金是否是可得利益房屋租金是可得利益。當事人一方因違約造成損失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的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損失的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并包括合同履行后預期可以獲得的利益,而房屋的租金屬于預期可得的利益。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違約損害賠償范圍是怎么規(guī)定的一、違約損害賠償范圍是怎么規(guī)定的? 賠償損失的范圍可由法律直接規(guī)定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或由雙方當事人約定。在法律沒有特別規(guī)定和當事人沒有另行約定的情況下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應按完全賠償原則,賠償全部損失。 《 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規(guī)定:“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 合同履行 以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直接損失是指財產(chǎn)上的直接減少。間接損失又稱所失利益,指失去的可以預期取得的利益。可以獲得的預期的利益,簡稱可得利益??傻美嬷咐麧櫍皇菭I業(yè)額。 在實踐中,可預見到的情況千差萬別,很難把握,如果對此不加以限制,就會導致當事人亂用或者曲解“可預見”的本意。因此法律對可預見性采取了一些限制。預見性有三個要件: (1)預見的主體為違約人,而不是非違約人。 (2)預見的時間為訂立合同之時,而不是違約之時。 (3)預見的內容為立約時應當預見的違約損失,預見不到的損失,不在賠償范圍之列。 二、什么是法定損害賠償?shù)脑瓌t? 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法定損害賠償應遵循以下規(guī)則: 1、完全賠償原則。完全賠償原則是指因違約方的違約行為而對受害人造成的全部損失都應當由違約方負賠償責任。具體包括:直接損失與間接損失,積極損失與可得利益損失?!睹穹ǖ洹返谖灏侔耸臈l規(guī)定,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可見,違約損害賠償?shù)姆秶ìF(xiàn)有財產(chǎn)的減少和可得利益的損失。前者主要表現(xiàn)為標的物滅失、為準備履行合同而支出的費用、停工損失和為減少違約損失而支出的費用等;后者是指合同履行后可以取得的利益。我國《民法典》采納了完全賠償原則,體現(xiàn)在本法第五百八十四條。 2、合理預見規(guī)則。根據(jù)我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guī)定,損失賠償額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根據(jù)這一規(guī)定,只有當違約所造成的損害是違約方在訂約時可以預見的情況下,才能認為損害結果與違約行為之間具有因果關系,違約方才應當對這些損害進行賠償。如果損害不可預見,則違約方不應賠償。采用合理預見規(guī)則的根本原因在于,只有在交易發(fā)生時, 合同當事人 對其未來的風險和責任可以預測,才能計算其費用和利益,并能夠正常地從事交易活動。 3、減輕損失規(guī)則。所謂減輕損失規(guī)則是指一方違約后,另一方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減輕損失規(guī)則規(guī)定在我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條:“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shù)拇胧┓乐箵p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shù)拇胧┲率箵p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減輕損失規(guī)則是依據(jù)誠實信用原則而產(chǎn)生的。 由此可見,具體的賠償范圍必須根據(jù)雙方合作的實際事宜來分析的,肯定經(jīng)濟賠償絕不僅限于當下給企業(yè)造成的損失,也應該計算出合同正常履行以后的情況下企業(yè)可以獲得的收益,收益和當下給企業(yè)造成的損失都是在可以要求對方賠償?shù)姆秶鷥鹊?。雙方對這一點最好是自行進行約定。
可得利益的認定標準?可得利益具有未來性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不是過去或者是現(xiàn)在發(fā)生的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是將來發(fā)生的。還具有期待性。比如買受人希望通過買賣合同獲得商品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具有期待性,但是若是期待還能獲得金錢,則不具有期待性。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
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房屋租金是不是可得利益嗎房屋租金是可得利益。當事人一方因違約造成損失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的,損失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的賠償額應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并包括合同履行后預期可以獲得的利益,而房屋的租金屬于預期可得的利益。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但是,不得超過違約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七百二十一條
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第七百二十二條
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請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民法典預期可得利益 ;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