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可以。
實踐中可以參照以下憑證綜合認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是否存在勞動關系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
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用人單位發(fā)放的工作證、出入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用人單位的考勤記錄;其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他勞動者的證言;其它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證據(jù)。
勞動法關于就業(yè)工作證扣押時間勞動法規(guī)定不得以任何名義扣押勞動者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的財務和證件。
勞動法派遣職工能否擁有工作證當然應該擁有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了。
沒有工作證怎么工作。
工作證是每個員工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的基本要求。
有關勞動法請教知情人士廣東胡律師:
1、如果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你爸的單位確實有曠工多少天就屬自動放棄工作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那么用人單位與你爸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合理的。
2、未簽勞動合同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如果你爸能舉證與此單位有事實勞動關系的話,到當?shù)厣暾垊趧又俨?,可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的經濟補償及補其加班費。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fā)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勞動法里的工作證 ;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fā)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你只要舉出上述的第一項、第二項或是第五項其中一個,就可以作為證明勞動關系存在的初步證據(jù),剩下的就需要根據(jù)上面的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舉證,如果單位舉證不能的話,就會支持勞動關系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