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一、行政調解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的范圍有哪些
1、行政調解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的范圍包括:
(1)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行政爭議;
(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依法由行政機關調解的民事糾紛。
2、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
(二)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
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制作行政復議調解書。調解書應當載明行政復議請求、事實、理由和調解結果,并加蓋行政復議機關印章。行政復議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二、行政調解的原則是什么:
行政調解的原則如下:
1、自愿原則;
2、合法原則;
3、公平公正原則;
4、注重效果原則。
行政調解的適用范圍行政調解的范圍主要包括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與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他組織之間產生的行政爭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依法由行政機關調解的民事糾紛。行政調解的原則:1.自愿原則;2.合法原則;3.公平公正原則;4.注重效果原則。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二)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制作行政復議調解書。調解書應當載明行政復議請求、事實、理由和調解結果,并加蓋行政復議機關印章。行政復議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行政調解的范圍是什么行政調解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的范圍主要包括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行政機關或者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與公民、法人或者其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他組織之間產生的行政爭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之間產生的依法由行政機關調解的民事糾紛。行政調解的原則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自愿原則;合法原則;公平公正原則;注重效果原則。
行政調解,是指由我國行政機關主持,通過說服教育的方式,民事糾紛或輕微刑事案件當事人自愿達成協(xié)議,解決糾紛的一種調解制度,通常稱為政府調解。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則進行調解: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的;
(二)當事人之間的行政賠償或者行政補償糾紛。
當事人經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制作行政復議調解書。調解書應當載明行政復議請求、事實、理由和調解結果,并加蓋行政復議機關印章。行政復議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前一方反悔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及時作出行政復議決定。
第五十一條行政復議機關在申請人的行政復議請求范圍內,不得作出對申請人更為不利的行政復議決定。
第五十二條第三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處理。
治安調解的適用范圍治安調解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對因民間糾紛引起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調解處理。治安調解的范圍主要包括:對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等情節(jié)較輕的治安案件。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情節(jié)較輕的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xié)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或者達成協(xié)議后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并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五十三條 對于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故意傷害、侮辱、誹謗、誣告陷害、故意損毀財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隱私、非法侵入住宅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jié)較輕,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解處理:
(一)親友、鄰里、同事、在校學生之間因瑣事發(fā)生糾紛引起的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
(二)行為人的侵害行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過錯行為引起的;
(三)其他適用調解處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對不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民間糾紛,應當告知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調解組織申請?zhí)幚怼?/p>
對情節(jié)輕微、事實清楚、因果關系明確,不涉及醫(yī)療費用、物品損失或者雙方當事人對醫(yī)療費用和物品損失的賠付無爭議,符合治安調解條件,雙方當事人同意當場調解并當場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當場調解,并制作調解協(xié)議書。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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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中,法院在什么情況下適用調解在行政訴訟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的過程中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法院在涉及行政賠償、補償?shù)确矫婵梢詫Π讣M行調解。
《行政訴訟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不適用調解。但是,行政賠償、補償以及行政機關行使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自由裁量權的案件可以調解。
調解應當遵循自愿、合法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希望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我的回答能對行政案件適用調解范圍 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