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限期改正是不是行政處罰
責令限期改正是 行政處罰 嗎 責令改正是行政處罰責令限期改正是不是行政處罰 ,是具體的行政行為是為了糾正違法行為的一種具體行為。責令限期改正是行政處罰的一個程序而不屬于 行政處罰的種類 。因此責令限期整改不屬于行政處罰。 《 行政處罰法 》第八條規(guī)定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 (一) 警告 ;(二)罰款; (三)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yè);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 (六) 行政拘留 ; (七)法律、行政 法規(guī) 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故上述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處罰,屬于行政處理行為。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由此可見,責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與行政處罰是并列的兩個概念,不能等同。 三,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與行政處罰有明顯的區(qū)別。 1.性質不同。行政處罰是對違法行為人進行的一種制裁和懲戒,而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僅僅是要求違法行為人停止違法行為、消除不良后果、恢復原狀,其本身不具有懲罰的性質。 2.目的不同。行政處罰的目的大致有三個方面: 一是要讓違法行為人為其違法行為及造成的不良后果付出代價,這個代價有的時候雖然與其通過違法行為所得的收益相當(如沒收違法所得),但通常是高出違法收益的(如在沒收違法所得的同時給予罰款); 二是要通過這種高出違法收益的代價,讓違法行為人由此得到教訓,促使其以后不再從事類似的違法行為; 三是要以行政處罰本身具有的警示、威懾作用,告誡其他公眾不得進行違法活動而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的目的,基本上限于使違法行為人即時停止違法狀態(tài)。 3.形式不同。責令改正或限期改正可以表現為停止違法行為、責令退還、責令改正、限期拆除、限期治理等形式。 責令改正和行政處罰之間的聯系主要在于它們通常是同時進行的。行政機關發(fā)現行政相對人違法,既可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違法行為人進行行政處罰,也可以同時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因為若只給予行政處罰,如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則不足以恢復秩序;若只是責令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則不足以懲戒違法。 因此責令限期改正是行政處罰嗎責令限期改正是不是行政處罰 ?答案是否定的,一般是同時進行的責任限期整改是對其違法行為的糾正和整改,并非是行政處罰,但是因為整改和行政處罰一般是同時進行的,所以大家會誤認為責令整改也是行政處罰,整改只是糾正違法行為而已。并非是行政行為,希望大家看完這篇文章可以對您有所幫助。
責令限期改正屬于行政處罰嗎責令限期改正屬于行政處罰責令限期改正是不是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的種類:(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yè);(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責令限期改正是不是行政處罰 他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違法行為受到行政處罰,其違法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法行為構成犯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得以行政處罰代替刑事處罰。
責令改正屬于行政處罰嗎責令改正不是行政處罰。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責令限期改正是不是行政處罰 ,罰款責令限期改正是不是行政處罰 ,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暫扣或吊銷經營許可證,行政拘留暫扣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
【法律分析】
“責令改正”并非行政處罰的一種,是一個具體的行政行為。責令限期改正是行政處罰的一個程序而不屬于行政處罰的種類。在分類上當屬于“行政命令”之一種。理由: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一)警告;(二)罰款;(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四)責令停產停業(yè);(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責令限期改正是不是行政處罰 他行政處罰。故上述行政行為不屬于行政處罰,屬于行政處理行為。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由此可見,責令改正或限期改正與行政處罰是并列的兩個概念,不能等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七十六條 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責令限期改正是不是行政處罰 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一)沒有法定的行政處罰依據的;(二)擅自改變行政處罰種類、幅度的;(三)違反法定的行政處罰程序的;(四)違反本法第二十條關于委托處罰的規(guī)定的;(五)執(zhí)法人員未取得執(zhí)法證件的。行政機關對符合立案標準的案件不及時立案的,依照前款規(guī)定予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