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工傷在縣、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鑒定。因工傷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的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應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師按下列規(guī)定的期限,向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1、醫(yī)療終結前已經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醫(yī)療終結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2、醫(yī)療終結后作出工傷認定的,應當在作出工傷認定后三十日內提出申請;3、申請舊傷復發(fā)鑒定的,應當在病情發(fā)生后治療終結前提出。申請因病致殘或非因工致殘的等級評定和其他鑒定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的時限提出申請。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
工傷鑒定和工傷認定去哪個部門工傷認定屬于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科;工傷鑒定也就是勞動能力鑒定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屬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其辦公室設立在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
《工傷認定辦法》
第五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
(一)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二)醫(y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的樣式由勞動保障部統(tǒng)一制定。
第六條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鑒定和工傷認定去哪個部門?工傷認定屬于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傷認定科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工傷鑒定也就是勞動能力鑒定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屬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其辦公室設立在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
《工傷認定辦法》
第五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勞動合同文本復印件或其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他建立勞動關系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的有效證明;
(二)醫(yī)療機構出具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的受傷后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的樣式由勞動保障部統(tǒng)一制定。
第六條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當場或者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鑒定是什么部門?工傷鑒定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用人單位所在地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存在勞動關系證明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醫(y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工傷鑒定中心在哪?職工發(fā)生工傷或患職業(yè)病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時提交以下材料: 地、州、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作出的 《職工工傷(亡)認定決定》;申請鑒定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申請鑒定的職工原則上要提供原始診斷證明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住院的應提供住院憑證、相關檢驗報告單、出院小結及結算單等資料克拉瑪依工傷鑒定科 ,無原件的須在復印件上加蓋醫(yī)療機構印章。 如傷情嚴重,鑒定結論可能達到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須提供住院憑證、出院小結及其他相關醫(yī)療檢查資料等;屬職業(yè)病的,需提供有資質機構的職業(yè)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yè)病診斷鑒定書);屬精神病的,需提供5年以上系統(tǒng)治療的有效醫(yī)學證明書。 如是供養(yǎng)親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鑒定,應提供被鑒定人與工亡職工存在供養(yǎng)親屬關系的有效證明;申請再次鑒定或復查鑒定應當提交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和復印件以及收到原鑒定結論時間的有效證明。另外還有鑒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的職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時提交以下材料:申請鑒定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申請鑒定職工的病歷、診斷證明及有關醫(yī)療的其他資料。 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提供住院憑證及結算單等資料,無原件的須在復印件上加蓋醫(yī)療機構印章;申請再次鑒定或復查鑒定應當提交原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和復印件以及收到原鑒定結論時間的有效證明。另外,還有鑒定委員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