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非要六根肋骨骨折才能定傷殘
導語:在司法實踐中,傷殘鑒定是判斷受害者是否構成傷殘以及傷殘等級的重要依據。然而,一些傷殘鑒定標準在具體操作中存在爭議,尤其是關于肋骨骨折的傷殘評定。本文將結合相關案例,解析為什么非要六根肋骨骨折才能定傷殘的問題,并提出解決行動路線圖,為廣大受害者提供維權參考。
一、為什么要六根肋骨骨折才能定傷殘?
根據我國現行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肋骨骨折的傷殘等級劃分主要依據骨折的數量。一般來說,單根肋骨骨折不構成傷殘,而六根及以上肋骨骨折則可評定為傷殘。這一標準背后的原因有以下幾點:
1. 肋骨骨折的數量與損傷程度成正比。肋骨骨折數量越多,說明暴力作用力越大,損傷程度越高。
2. 肋骨骨折的數量與愈后恢復情況密切相關。六根及以上肋骨骨折的受害者,其愈后恢復情況相對較差,可能遺留功能障礙。
3. 六根及以上肋骨骨折的受害者,其疼痛程度、呼吸困難等癥狀較為明顯,對生活質量產生較大影響。
二、案例分析
案例一:甲某在交通事故中受傷,經鑒定,其右側第四、五、六、七、八肋骨骨折。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甲某的傷殘等級為九級。
案例二:乙某在工作過程中受傷,經鑒定,其左側第三、四、五肋骨骨折。由于骨折數量不足六根,乙某無法評定為傷殘。
三、解決行動路線圖
1. 收集證據:受害者應盡快收集與事故有關的證據,如事故現場照片、報警記錄、醫(yī)療證明等。
2. 申請傷殘鑒定:在事故發(fā)生后,受害者應向當地司法鑒定機構申請傷殘鑒定。鑒定機構將根據《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對受害者的損傷程度進行評定。
3. 異議處理:若受害者對鑒定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鑒定報告之日起15日內向原鑒定機構提出書面異議。原鑒定機構應在收到異議之日起15日內進行復核。
4. 訴訟維權:若異議處理后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受害者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對傷殘等級進行重新評定。
5. 法律援助:在維權過程中,受害者可尋求專業(yè)律師的幫助,以提高勝訴的可能性。
四、法律法規(guī)引用
1.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第5.2.2條規(guī)定:“肋骨骨折的數量和部位,按照以下標準評定傷殘等級:……(二)六根及以上肋骨骨折,評定為九級傷殘。”
2.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規(guī)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3.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4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28條規(guī)定:“律師可以接受委托,擔任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參與訴訟活動?!?/p>
總結:六根肋骨骨折才能定傷殘的標準在司法實踐中存在一定爭議,但受害者可通過收集證據、申請傷殘鑒定、異議處理、訴訟維權等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維權過程中,受害者應充分了解相關法律法規(guī),尋求專業(yè)律師的幫助,提高勝訴的可能性。同時,我們期待有關部門對傷殘鑒定標準進行進一步完善,以更好地保障受害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