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負主要責任
事故主要責任分為哪幾種? 1、第一種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 交通事故 ;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事故負主要責任 ,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但是,有 證據(jù) 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 法規(guī) ,機動車駕駛人已經(jīng)采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機動車一方按照以下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事故負主要責任 : (1)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的,承擔80%的賠償責任; (3)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同等責任的,承擔60%的賠償責任; (4)機動車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負次要責任的,承擔40%的賠償責任; (5)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10%的賠償責任; (6)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在禁止非機動車和行人通行的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責任的,承擔5%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與處于靜止狀態(tài)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一方無 交通事故責任 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未參加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由機動車方在該車應當投保的最低保險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對超過最低保險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第一款的規(guī)定賠償。 2、第二種是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超過責任限額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事故負主要責任 : (1)負事故全部責任的,承擔100%的賠償責任; (2)負主要責任的,承擔70%的賠償責任; (3)負同等責任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4)負次要責任的,承擔30%的賠償責任; (5)無責任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6)屬于交通事故 意外事故 ,各方均無責任的,應根據(jù)《 民法典 》和《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視具體情況確定雙方的賠償責任; (7)屬于不能認定事故責任的,雙方各承擔50%的賠償責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七十 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事故負主要責任 他人造成 人身損害 的,應當賠償 醫(yī)療費 、 護理費 、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 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 殘疾賠償金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和 死亡賠償金 。 交通事故可能發(fā)生在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當然也是有可能發(fā)生在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之間。所以在確定一方承擔主要責任的時候,就有多種情況。尤其是事故發(fā)生與后者的時候,機動車負主要責任的賠償比例是80%,另一方負主要責任的則賠償比例為60%。
交通事故負主要責任是多少?在交通事故處理中事故負主要責任 ,事故負主要責任 我們經(jīng)常會看到交警的事故認定書上認定一方負主要責任。但主次最終要體現(xiàn)在多少比例上才有意義。如果你認為主要責任是指90%事故負主要責任 ,我認為主要責任是指51%,到底主要責任是指百分之多少呢?如果沒有法律規(guī)定,會讓當事人無所適從。實踐中,有些保險合同條款中,規(guī)定事故負主要責任 了所謂主要責任、次要責任的比例,但是也不絕對一樣,有規(guī)定主要責任是60%,也有規(guī)定是70%??墒牵@個比例的法律依據(jù)到底從何而來呢,卻很少有人能弄清楚。
事實上,作為《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配套法規(guī),2004年公安部頒布的《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根據(jù)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并沒有規(guī)定具體的比例。目前,可以事故負主要責任 了解到的其它唯一一個法律法規(guī)依據(jù)是1993年5月1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準、1993年6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發(fā)布的《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若干規(guī)定》,其中的第六條規(guī)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負全部責任者,承擔符合規(guī)定損失的100%;負主要責任者,承擔符合規(guī)定損失的60%至80%;負同等責任者,各承擔符合規(guī)定損失的50%;負次要責任者,承擔符合規(guī)定損失的20%至40%;三方以上的交通事故責任者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參照上述原則確定。不過,《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若干規(guī)定》早在1999年就失效了。
所以,可以肯定的說,目前對于責任具體的比例劃分,已經(jīng)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jù)了。但在司法實踐中,大家約定俗成、反復使用,就形成了一種慣例。我們今天還是可以感受到該慣例的存在。從這個意義上說,確定責任比例,實際上成了法官一種酌情確定的情形,從55%至90%,都是有可能的。目前,在司法實踐中,大部分的判決還是以70%和30%確定主次責任的承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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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主要責任要承擔百分之幾這首先要區(qū)分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交通事故事故負主要責任 ,前者適用過錯責任原則事故負主要責任 ,后者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對于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以雙方各自的過錯程度為主并結合過錯行為的作用力綜合確定雙方的責任比例;對于機動車與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由機動車承擔全部責任,機動車方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行人有過錯的,再適當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以上是法院確定交通事故各方責任的標準。需要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認定書是交管部門對交通事故作出的專業(yè)性、及時性、勘驗性的文書,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具有公文書證的證明力,法院均會直接采信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的事故責任劃分來確定民事賠償責任劃分比例,除非有相反證據(jù)推翻交通事故認定書,而且所提交的證據(jù)必須達到能夠證明交通事故認定書內容不真實的狀態(tài)。因此,建議大家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應當采取拍照、錄像等固定證據(jù)措施,以備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時申請復核使用或者提交法院認定事實使用。法律依據(jù)事故負主要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jù)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jù)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jīng)]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