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無名尸處理規(guī)定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交通事故無名尸處理規(guī)定 的交通事故無名尸處理規(guī)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交通事故無名尸處理規(guī)定 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第四十條 檢驗尸體不得在公眾場合進行。檢驗中需要解剖尸體的交通事故無名尸處理規(guī)定 ,應當征得其家屬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體交通事故無名尸處理規(guī)定 ,應當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第四十一條 檢驗尸體結束后,應當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應記錄在案,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由公安機關處理尸體,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一條 檢驗尸體結束后,應當書面通知死者家屬在十日內辦理喪葬事宜。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應記錄在案,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由公安機關處理尸體,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對未知名尸體,由法醫(yī)提取人身識別檢材,并對尸體拍照、采集相關信息后,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填寫未知名尸體信息登記表,并在設區(qū)市級以上報紙刊登認尸啟事。登報后三十日仍無人認領的,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處理尸體。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三十七條 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四十條 檢驗尸體不得在公眾場合進行。檢驗中需要解剖尸體的,應當征得其家屬的同意。解剖未知名尸體,應當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
交通事故保險對無名死者怎么賠償一、作為道路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無名尸處理規(guī)定 的受害方交通事故無名尸處理規(guī)定 ,無名氏死亡,責任方本應該計算賠償死亡賠償金,但應該在找到死者家屬確定其身份之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第十七條第三款規(guī)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費等其他合理費用”,并在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笨梢钥闯?,交通事故死者的賠償項目,不僅涉及死亡賠償金,還有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親屬辦理喪葬事宜的各項費用等。但如果死者為無名氏,不知其年齡、戶籍、有無被撫養(yǎng)人等相關情況,如何計算其賠償金額?按城鎮(zhèn)抑或是農村戶籍計算?按60歲以上或以下計算?其他費用要不要計算?現在相關執(zhí)法部門的計算有什么依據?因此,如果真要算,還是在找到家屬、確定無名氏身份后進行。
二、交通事故執(zhí)法機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有權領取無名氏賠償金嗎?
通常遇到的情況是,交警等執(zhí)法部門為了結案,往往會根據尸檢等情況推算出死者年齡、戶籍身份等,計算一個死亡賠償金數額,要車輛肇事方繳納。事后肇事方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保險公司就會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guī)定,拒絕賠償死亡賠償金,從而引起爭議,上述兩個案例就是如此。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只能賠償給死者直系親屬,那么在死者身份確定前,其他部門、機關有權領取死亡賠償金嗎?我們來分析:
1.交通事故處理部門等執(zhí)法機關。1998年5月2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以(公交管〔1998〕122號)文就死者身份不明的交通事故如何結案給甘肅公安廳交警總隊的批示中指出:“關于無名尸體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三十條已有明確規(guī)定。對于死者身份無法查明的交通事故,應依據調查的事實分清責任;依法處罰身份明確的其他責任人;依法確定賠償數額,由賠償一方付款簽字后即結案。對身份不明死者的賠償費和遺物,由辦案機關妥善保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公民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時限規(guī)定,二年后依然無親屬認領的,其賠償費和遺物上繳國庫?!?/p>
2005年3月8日,公安部印發(fā)了《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guī)范》(公通字〔2005〕16號文,2005年5月1日起實行),其中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對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損害賠償,其身份暫按城鎮(zhèn)居民計算,年齡暫按法醫(yī)鑒定報告的大約年齡段取中間年齡計算。核查出未知名尸體身份后,按照實際身份、年齡重新計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其所得賠償費交付有關部門保存,其損害賠償權利人確認后,通知有關部門交付損害賠償權利人?!?008年12月24日,公安部將規(guī)范修訂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guī)范》(公交管[2008]277號),對無名氏處理的表述為“第八十二條對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損害賠償,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其所得賠償費交付有關部門保存,其損害賠償權利人確認后,通知有關部門交付損害賠償權利人?!?/p>
上述批復和公安部的有關規(guī)定,一定范圍內認可交警部門收取死亡賠償金的合法性。雖然我們沒有統(tǒng)計過無親屬認領的賠償有多少,顯然上繳國庫的規(guī)定是有違保險原則的。最高院2012年道交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從法律層面否定了這種做法。
2.民政部門。有的民政部門以代為處理死者尸體為由,代無名氏訴求保險賠償。已經有法院以“主體資格不適”駁回申請的案例。
3.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部門。上述案例中,無論是交警部門收取或是法院收取,都是要轉交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部門。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以前,也有財政部門收取無名氏賠償的案例。首先我們看救助基金的用途:國務院2009年9月10日公布、2010年1月1日實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三章第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陡拭C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籌集用于墊付本省轄區(qū)內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也就是說,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正常使用項目中,是不含死亡賠償金的。那么,為什么無名氏的死亡賠償金要由它來保管呢?法院援引了《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2012年1月1日實行)的一個規(guī)定,即“第七十一條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無法確認的,身份按照城鎮(zhèn)居民認定。賠償費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保管,待死亡人員身份確定后轉交賠償權利人。賠償權利人可以按本條例第七十條的規(guī)定追償死亡人員被扶養(yǎng)人的生活費。”同時在《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條第二款還規(guī)定“對無主或無法確認身份的死亡人員遺體,由公安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其損害賠償款由當地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存保管?!笨此品ㄔ号袥Q有一定依據。
三、無名氏死亡賠償金賠給誰?事實上,侵權責任法明確規(guī)定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沒有賦予有關機關或者單位提起請求的權利。
《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备鶕罡叻ā蛾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第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據此,只有死者的近親屬才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交通事故無名氏案件的賠償權利主體仍為死者的近親屬。
一、作為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方,無名氏死亡,責任方本應該計算賠償死亡賠償金,但應該在找到死者家屬確定其身份之后。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第十七條第三款規(guī)定:“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費等其他合理費用”,并在第二十九條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笨梢钥闯觯煌ㄊ鹿仕勒叩馁r償項目,不僅涉及死亡賠償金,還有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親屬辦理喪葬事宜的各項費用等。但如果死者為無名氏,不知其年齡、戶籍、有無被撫養(yǎng)人等相關情況,如何計算其賠償金額?按城鎮(zhèn)抑或是農村戶籍計算?按60歲以上或以下計算?其他費用要不要計算?現在相關執(zhí)法部門的計算有什么依據?因此,如果真要算,還是在找到家屬、確定無名氏身份后進行。
二、交通事故執(zhí)法機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有權領取無名氏賠償金嗎?
通常遇到的情況是,交警等執(zhí)法部門為了結案,往往會根據尸檢等情況推算出死者年齡、戶籍身份等,計算一個死亡賠償金數額,要車輛肇事方繳納。事后肇事方向保險公司索賠時,保險公司就會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六條的相關規(guī)定,拒絕賠償死亡賠償金,從而引起爭議,上述兩個案例就是如此。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死亡賠償金只能賠償給死者直系親屬,那么在死者身份確定前,其他部門、機關有權領取死亡賠償金嗎?我們來分析:
1.交通事故處理部門等執(zhí)法機關。1998年5月21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以(公交管〔1998〕122號)文就死者身份不明的交通事故如何結案給甘肅公安廳交警總隊的批示中指出:“關于無名尸體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三十條已有明確規(guī)定。對于死者身份無法查明的交通事故,應依據調查的事實分清責任;依法處罰身份明確的其他責任人;依法確定賠償數額,由賠償一方付款簽字后即結案。對身份不明死者的賠償費和遺物,由辦案機關妥善保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關于公民申請人民法院“宣告失蹤”的時限規(guī)定,二年后依然無親屬認領的,其賠償費和遺物上繳國庫。”
2005年3月8日,公安部印發(fā)了《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guī)范》(公通字〔2005〕16號文,2005年5月1日起實行),其中第七十四條規(guī)定:“對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損害賠償,其身份暫按城鎮(zhèn)居民計算,年齡暫按法醫(yī)鑒定報告的大約年齡段取中間年齡計算。核查出未知名尸體身份后,按照實際身份、年齡重新計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其所得賠償費交付有關部門保存,其損害賠償權利人確認后,通知有關部門交付損害賠償權利人。”2008年12月24日,公安部將規(guī)范修訂為《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工作規(guī)范》(公交管[2008]277號),對無名氏處理的表述為“第八十二條對未知名死者的人身損害賠償,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其所得賠償費交付有關部門保存,其損害賠償權利人確認后,通知有關部門交付損害賠償權利人?!?/p>
上述批復和公安部的有關規(guī)定,一定范圍內認可交警部門收取死亡賠償金的合法性。雖然我們沒有統(tǒng)計過無親屬認領的賠償有多少,顯然上繳國庫的規(guī)定是有違保險原則的。最高院2012年道交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從法律層面否定了這種做法。
2.民政部門。有的民政部門以代為處理死者尸體為由,代無名氏訴求保險賠償。已經有法院以“主體資格不適”駁回申請的案例。
3.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部門。上述案例中,無論是交警部門收取或是法院收取,都是要轉交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部門。在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成立以前,也有財政部門收取無名氏賠償的案例。首先我們看救助基金的用途:國務院2009年9月10日公布、2010年1月1日實行的《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試行辦法》第三章第十二條明確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陡拭C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二條,“救助基金的籌集、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籌集用于墊付本省轄區(qū)內機動車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喪葬費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的社會專項基金”。也就是說,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的正常使用項目中,是不含死亡賠償金的。那么,為什么無名氏的死亡賠償金要由它來保管呢?法院援引了《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2012年1月1日實行)的一個規(guī)定,即“第七十一條交通事故死亡人員身份無法確認的,身份按照城鎮(zhèn)居民認定。賠償費用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機構保管,待死亡人員身份確定后轉交賠償權利人。賠償權利人可以按本條例第七十條的規(guī)定追償死亡人員被扶養(yǎng)人的生活費。”同時在《甘肅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試行)》第二十條第二款還規(guī)定“對無主或無法確認身份的死亡人員遺體,由公安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其損害賠償款由當地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提存保管?!笨此品ㄔ号袥Q有一定依據。
三、無名氏死亡賠償金賠給誰?事實上,侵權責任法明確規(guī)定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沒有賦予有關機關或者單位提起請求的權利。
《侵權責任法》第十八條規(guī)定:“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备鶕罡叻ā蛾P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3〕20號)第一條第二款規(guī)定,“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扶養(yǎng)義務的被扶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據此,只有死者的近親屬才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交通事故無名氏案件的賠償權利主體仍為死者的近親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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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的尸體如何處理?1、事故責任劃分(爭取對自己有利的責任)。交通事故發(fā)生后最先要做的是保護事故現場同時叫傷者送往醫(yī)院進行搶救。建議在此時打電話報警交通事故無名尸處理規(guī)定 ,由交警介入處理。交警介入后會對事故現場進行勘察交通事故無名尸處理規(guī)定 ,對事故雙方當事人進行問話調查,對車輛進行技術檢驗,然后根據整個事故情況及成因對事故進行責任劃分。2、保留肇事者相關身份資料,以備起訴時用。責任劃分完畢后交警會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雙方當事人,此時傷者及傷者家屬需要注意的是在拿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同時一定要在交警隊復印肇事者方的駕駛證行駛證以及車輛保險單(用于以后起訴或者理賠所需要)。3、保留醫(yī)療費用押金單或傷者在住院期間向醫(yī)院繳費時醫(yī)院在收到相關費用后會出具押金單,在出院時憑押金單進行結算同時辦理出院,如果押金單丟失則會遇到無法辦理出院或者很難辦理出院的問題,因此押金單一定要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