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鑒定
事故車輛鑒定車輛鑒定 的方法車輛鑒定 :
1、仔細觀察整車外觀,事故車輛修復過的部位無法像原車那樣平整、光滑,仔細觀察保險杠與 車燈 、車身之間縫隙,車門與車門、前后葉子板之間縫隙、引擎蓋與車窗玻璃和前后玻璃上出廠編號和是否與車輛出廠日期相吻合,如出現(xiàn)玻璃出廠日期晚于該車出廠時間,可判斷此處是否有過碰撞車輛鑒定 ;
2、打開車門觀看車門鉸鏈鏍絲是否有拆裝痕跡,拆過的鏍絲上漆面必定有脫落痕跡,并分別扳開ABC柱上車門框交條,查看原車焊點是否清晰,弧度是否均勻整齊,如看不到原車焊點則應是修復過的部位,打開后備箱觀看底板,原車應是平整、有規(guī)律的;
3、重點發(fā)動機機艙,觀察左右翼子板是否對稱,鏍絲是否有拆裝的痕跡,車燈上有出日期,查看是否與整車出廠日期相符合,還有水箱上也有出廠日期,如這些日期在出廠后,可考慮是否有過碰撞才更換,查看龍門架上鏍絲和發(fā)動機機艙鏍絲是否有拆裝痕跡,一般原車出廠時,廠家會在發(fā)動機鏍絲上用彩漆標注,注意查看前縱橫梁是否有修復痕跡,焊點是否均勻,可左右進行一下對比,如果有條件就利用舉升機將汽車舉起后,仔細觀察底盤是否有切割焊接點;
4、總之一般只要是修復后的事故車,都會留下蛛絲馬跡,只要仔細觀察,必定會讓其露出馬腳。
交通事故車輛怎么鑒定交通事故車輛鑒定流程1、凡需要鑒定事故車輛及其他檢材車輛鑒定 ,由辦案人在案發(fā)72小時內(nèi)車輛鑒定 ,按規(guī)定項目認真填寫委托書,并由辦案人親自送到鑒定大廳技術科登記,對需要做車輛、物品及人員車輛鑒定 的司法鑒定的事故,必須由辦案人及雙方當事人三方同時到場,并簽字方可生效,缺一不予受理檢驗。 2、對拒絕到場的當一人或一方拒絕簽字的,辦案民警寫出情況說明,報大隊領導、主管事故科長簽字。. 如車輛只做痕檢、安檢,到事故鑒定中心直接交費,找當日值日班工程師檢車。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車輛鑒定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車輛鑒定交通事故發(fā)生后要進行車輛鑒定車輛鑒定 的車輛鑒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委托具備資質(zhì)車輛鑒定 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鑒定。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chǎn)損失評估的除外。
【法律依據(jù)】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nèi)完成鑒定。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jīng)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條
檢驗、鑒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托傷殘評定、財產(chǎn)損失評估的除外。
交通事故的車輛鑒定具體包括哪些內(nèi)容?交通事故的車輛鑒定具體包括與事故有關的物品車輛鑒定 ,并開具扣押物品清單一式兩份車輛鑒定 ,一份交給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車輛鑒定 ,一份附卷??垩旱奈锲窇斖咨票9?。
交通事故的車輛鑒定扣押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案情重大、復雜的,經(jīng)本級公安機關負責人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三十日車輛鑒定 ;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鑒定完成期限:
交通事故的車輛鑒定車輛鑒定中心: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鑒定機構確定檢驗、鑒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交通事故的車輛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jīng)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
交通事故車輛鑒定怎么做發(fā)生 交通事故 后車輛鑒定 ,需要進行車輛損失鑒定車輛鑒定 的,一般應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鑒定 的車輛和物品,由公安機關統(tǒng)一保管,經(jīng)檢驗、鑒定后,委托價格事物所進行損失價格鑒定。進行車物價格損失鑒定時,各方當事人應到場,涉及保險車輛鑒定 的車輛和物品,當事人還應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無故不到場的,按缺席論處)。 2、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原則上在事故發(fā)生后7日內(nèi)作出鑒定結論。如情況特殊,經(jīng)批準可延長7日。 3、當事人對經(jīng)確認后的鑒定結論不服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書》后5日內(nèi),向交警支隊交宣處事故科申請重新鑒定;并在10日內(nèi)作出重新鑒定結論。 4、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結論經(jīng)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確認后生效。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四十九條02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事故現(xiàn)場調(diào)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nèi)委托具備資質(zhì)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 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nèi)委托。對 交通肇事逃逸 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nèi)委托。 對現(xiàn)場調(diào)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jīng)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 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 精神病鑒定 資質(zhì)的鑒定機構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