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解答遼寧交通事故賠償金標準為受害人因傷致殘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的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等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遼寧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
1、醫(yī)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營養(yǎng)費。
4、后續(xù)治療費。
5、殘疾賠償金。
6、誤工費(時間、收入)。
7、護理費。
8、被撫養(yǎng)人生活費。
9、鑒定。
10、交通費和住宿費。
11、殘疾輔助器具費。
12、喪葬費。
13、精神損害撫慰金。
遼寧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準1.殘疾賠償金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2、死亡賠償金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喪葬費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yǎng)年限5、住院伙食補助費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6、醫(yī)療費賠償金療費+醫(yī)藥費+住院費+其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他7、誤工費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8、護理費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9、殘疾輔助器具費用普通器具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的合理費用10、交通費際發(fā)生的合理費用11、住宿費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12、營養(yǎng)費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13、直接財產損失費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14、精神損害費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遼寧省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怎樣的遼寧交通事故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交通費=實際發(fā)生的合理費用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遼寧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明細表2020根據2018年遼寧省國民經濟與社會發(fā)展統(tǒng)計公報可以得出以下數據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 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342元 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56元 全年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701元 參加城鎮(zhèn)職工 基本養(yǎng)老保險 人數1994.0萬人 參加城鄉(xiāng)居民 社會養(yǎng)老保險 人數1040.8萬人 具體賠償項目及計算公式: 1、 殘疾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 2、 死亡賠償金 =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4、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yǎng)年限 5、住院 伙食補助費 =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準(元/天)×住院天數 6、 醫(yī)療費賠償 金=診療費+醫(yī)藥費+住院費+其2001遼寧交通賠償標準 他 7、誤工費=受害人誤工收入(天/月/年)×誤工時間 8、護理費=醫(yī)療當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準×護理天數 9、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 10、交通費=實際發(fā)生的合理費用 11、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準×住宿時間 12、營養(yǎng)費=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y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13、直接財產損失費=受損壞的財產的直接損失(需鑒定) 14、精神損害費=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判決(原則上以構成傷殘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