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h1>
行政處罰免責條件是什么?免責條件是指對于行為人免除法律責任的條件。它在不同的法律上有不同的規(guī)定。私法上的免責條件有兩種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法定免責條件,主要指不可抗力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意定免責條件,包括超過時效、有效補救和自愿協(xié)議。公法的免責任除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了上述內(nèi)容外,還包括追訴時效、自首立功和當事人不起訴等。
哪些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行政賠償責任您好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的,國家不承擔行政賠償責任:(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fā)生的
(三)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了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六種情形,但在具體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過程中,由于對具體條款理解上分歧,特別是檢、法兩家認識不一致,影響了對賠償案件的處理。
(一)如何理解“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假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币m用該免責條款,犯罪嫌疑人必須有“故意作虛假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的行為,為此必須把握以下六點
(1)必須是受害公民本人作出虛假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這種供述必須是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其他人轉告;這種供述必須是向司法機關作出,不能向其他機關、團體作出,而且受害人應無精神疾病和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情況
(2)必須是受害公民本人故意出虛假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
(3)必須是受害公民本人在自愿狀態(tài)下作出的虛假供述,排除任何外界壓力和強制作用
(4)必須是受害公民本人在具有非法動機下作出的虛假有罪供述
(5)必須是受害公民本人所作出的虛假供述或偽造證據(jù),對認定犯罪具有決定性作用
(6)必須是由司法機關對于受害公民故意作出虛假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進行舉證
(二)如何理解“依照原刑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辈回撔淌仑熑蔚娜吮涣b押的有三類:
(1)不滿14周歲的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被羈押的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相對負刑事責任的人除8種應負刑事責任外的其他危害行為被羈押的
(3)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被羈押的
上述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任,如果曾經(jīng)受到過羈押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因為他們本身實施了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只是出于法律上的人道主義的考慮而豁免了他們的刑事責任,因此司法機關對他們的羈押不屬于錯誤羈押,國家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以下三種情形,國家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第一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沒有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被錯誤羈押的;第二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有危害社會行為,但自其無刑事責任能力確認后,因遲延釋放而導致違法羈押的期間;第三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被判決有罪,該判決是違法錯誤判決,被判決后被錯誤羈押的期間。
(三)如何理解“依照原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痹淘V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有六種情況:
(1)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按照該條款規(guī)定,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去理解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一,有違法行為但不構成犯罪的情形;如違反治安管理,或者違反工商、金融、稅收、海關等行政法規(guī),或者屬于違反公務人員紀律規(guī)定的行為,即屬于行政處罰、行政處分的范疇的,國家對其被羈押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二、缺乏追訴條件的,包括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三種情形。第三、法律規(guī)定免除刑罰的,包括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和其他法律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兩種情形。
(四)如何理解“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職權的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主要有這樣兩種情況:
一是非行使職權時作出的行為,如刑警與鄰居爭吵而動手打傷鄰居,這屬于一般民事侵權造成的損害,是民事賠償;
二是利用司法人員的身份為個人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五)如何理解“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lián)p害發(fā)生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是在監(jiān)獄或勞改場所服刑的被告人采取自傷、自殘的手段,以達到保外就醫(yī)、監(jiān)外執(zhí)行目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反改造行為,國家當然不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刑事追究,而故意白傷、自殘。這種公民白殘行為,國家當然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對于“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這上給國家賠償責任的免責范圍留有余地,目前除本法明確列舉的五種情形外,尚沒有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
法定免責事由有哪些?侵權責任法定免責事由有這些:
1、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的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
2、醫(y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jīng)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3、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y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guī)范的診療的;
4、其他。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醫(y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y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guī)范的診療;
(二)醫(y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jīng)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于當時的醫(yī)療水平難以診療。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yī)療機構或者其醫(y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免責事由的免責事由的內(nèi)容合同責任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的免責事由既包括法定的責任事由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如不可抗力,也包括約定的責任事由,如免責條款。
(一) 不可抗力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
(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在不可抗力的適用上,有以下問題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guī)定;
(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于法定范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guī)定主張免責;如大于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責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遲延履行期間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4.不可抗力與意外事件。實際上,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均未將意外事件作為免責條件。因此,多數(shù)學者主張意外事件不應該作為免責事由。
(二) 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免除將來可能發(fā)生的違約責任的條款,其所規(guī)定的免責事由即約定免責事由。免責條款不能排除當事人的基本義務,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 這表明:其一,免責條款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是一種合同條款。它既然是一種合同條款,就必須是經(jīng)當事人雙方同意的,具有約定性。其二,免責條款的提出必須是明示的,不允許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許法官推定免責條款的存在。其三,免責條款旨在排除或者限制未來的民事責任,具有免責功能,這是免責條款最重要的屬性,是區(qū)別于其他合同條款的明顯特征。
“免責”只是一種概括的命名。其實,在不同的免責條款中,免責的范圍不盡相同。有的條款之免責,是完全排除當事人未來的民事責任,有的不完全排除當事人未來的民事責任。免責條款并非一律無效,有的免責條款是無效的,不能發(fā)揮免責的作用。這樣,免責條款又有無效的免責條款和有效的免責條款之分。
免責條款有效以它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為前提,或者說以它成為合同條款為先決條件。只有免責條款成為了合同的組成部分,才談得上免責條款的控制及解釋。
判斷免責條款是否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適用《合同法》總則關于合同訂立的規(guī)定和《民法通則》關于民事行為的規(guī)定。免責條款以格式條款的形式表現(xiàn)時,判斷它是否成為合同條款,適用格式條款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的規(guī)則。
免責條款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并不意味著它一定有效。確定免責條款是否有效,是立法控制、行政控制和司法控制的重要任務,也是理論研究的重要課題。
在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我國法律上,確定免責條款有效和無效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據(jù),是《民法通則》第6條、第7條等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就是說,如果民事責任的成立及其實現(xiàn)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穩(wěn)定社會秩序、滿足社會公德的要求所必需,是法律堅決譴責和否定侵權或者違約的表現(xiàn),那么免除這類民事責任的條款無效。如果民事責任的成立及實現(xiàn)主要關系到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分配,對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穩(wěn)定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德來說雖然需要,但作用相對小些,即使允許當事人以協(xié)議排除或者限制之,也無礙大局,甚至是必要的風險分配,那么法律就可以承認這類免責條款有效。當然,免責條款的類型和性質不盡相同,確定免責條款有效抑或或者無效的根據(jù)即標準也有差異,需要具體分析。
1.免責事由
《若干規(guī)定》第7條主要從是否存在過錯和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兩個方面來規(guī)定了五種不承擔責任的抗辯事由??罐q事由依次分別是:第一項是基于審計自身的固有局限,第二項是審計業(yè)務所必須依據(jù)的外部證據(jù)存在瑕疵,第三項是事務所已經(jīng)對被審計單位的舞弊行為予以披露,第四項是被審計單位抽逃資金,第五項是出資人嗣后補足資金。其中,前三項事由屬于因沒有過錯而不承擔責任的情形;后兩項事由屬于因沒有因果關系而不承擔責任的情形。
事由之一:審計自身固有局限。審計本身是一種公允性審計,由于審計自身的特性、審計成本效益的存在以及現(xiàn)代審計技術的局限,審計本身具有自身的局限性。這種審計固有的局限性可以成為會計師事務所抗辯的理由。會計師事務所在執(zhí)行審計時,如果已經(jīng)保持了必要的職業(yè)謹慎,嚴格遵守了執(zhí)業(yè)準則并執(zhí)行了應當執(zhí)行的審計程序,說明其主客觀上皆沒有過錯。此時,雖然沒有審計出錯弊,但因沒有過錯,則自然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事由之二:外部證據(jù)存在瑕疵。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范圍主要以被審計單位的內(nèi)部財務資料為準,其審計范圍通常局限在被審計單位內(nèi)部財務資料的編制是否合理、是否公允等方面?;趯徲嫵杀拘б嬖怼徲嫾夹g自身的局限性等因素,《若干規(guī)定》認為事務所對其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僅承擔合理的保證責任,而非絕對的保證責任?;讵毩徲嫷奶烊蝗毕菪裕⒎潜粚徲媶挝坏乃械奈璞仔袨槎寄鼙粚徲嫵鰜?。獨立審計的重要基礎就是:技術永遠是技術,任何技術都有其局限性。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中必然要假定一部分事實和資料是不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去識別的,即獨立審計對于外部證據(jù)存在依賴性和局限性。諸如,被審計單位的銀行債權,只要會計師事務所實施了恰當?shù)膶徲嫵绦颍瑢υ撱y行債權進行了函證,銀行對賬單在得到債權銀行確認為真實后,就沒有必要再去懷疑銀行函證和對賬單的真實性。再如,在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yè)登記信息后,也沒必要再去核實該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否則,審計成本將無限提高,違反正常的審計理論。因此,在會計師事務所以虛假或不實的外部證據(jù)為基礎而出具不實審計報告情形下,只要保持了必要的職業(yè)謹慎,仍然不能審查出外部證據(jù)瑕疵的,應當認定會計師事務所沒有過錯的,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事由之三:錯誤舞弊已予披露。根據(jù)《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舞弊的考慮》的規(guī)定,所謂錯誤,是指導致財務報表錯報的非故意行為。所謂舞弊,是指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層、治理層、員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騙手段獲取不當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為??梢姡e誤是非故意的錯誤或漏報,而舞弊則是故意的誤述或忽略。根據(jù)會計和審計實踐,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舞弊手段通常表現(xiàn)為:多計存貨價值、多計應收賬款、多計固定資產(chǎn)、費用任意遞延、漏列負債、隱瞞重要事項的揭露等。根據(jù)注冊會計師法和執(zhí)業(yè)準則的規(guī)定,會計師事務所在執(zhí)行審計中發(fā)現(xiàn)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等存在錯誤和舞弊時,應當提出警告或者披露或指明;如果予以指明或披露,則會計師事務所因已經(jīng)依法或依執(zhí)業(yè)準則盡到職業(yè)謹慎之義務,因沒有過錯而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事由之四:被審計單位抽逃資本。驗資是注冊會計師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金(或實收資本)真實性及合法性的審查和驗證,驗資業(yè)務對于確認企業(yè)法人資格及企業(yè)民事責任能力、保護債權人利益至關重要。在審計實踐中,在會計師事務所為被審計單位出具驗資報告后,被審計單位依據(jù)該驗資報告進行公司注冊登記,而后被審計單位將所繳出資暗中撤回,導致驗資報告與被審計單位的資產(chǎn)和債務實際狀況不符。在上述情形中,由于會計師事務所是依據(jù)執(zhí)業(yè)準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核并出具驗資報告,該驗資報告是真實的。但由于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真實的驗資報告后抽逃資本,從而導致驗資報告與被審計單位的資產(chǎn)、負債實際狀況不符的結果。鑒于這種情形下的驗資報告與被審計單位實際資產(chǎn)狀況不符,并非會計師事務所過錯所致,而是因為被審計單位抽逃資本造成的,因此屬于沒有因果關系的情形,會計師事務所自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事由之五:出資人嗣后補足資金。最高人民法院法發(fā)(2002)21號《關于金融機構為企業(yè)出具不實或者虛假驗資報告資金證明如何承擔民事責任問題的通知》第4條明確規(guī)定會計師事務所免責情形之一即是在企業(yè)登記時出資人未足額出資但后來補足的。《若干規(guī)定》沿襲了該《通知》所規(guī)定的上述免責事由的理由在于:盡管會計師事務所在企業(yè)登記時出具了不實驗資報告,但由于出資人在注冊登記后又補足的出資,利害關系人并未因出資不實而受到損害;即便在出資未補足之前受到損害,但該損害亦因補足出資而獲得彌補,因此利害關系人之損失與會計師事務所不實審計報告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所以會計師事務所據(jù)此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
應當指出,抗辯事由并不僅僅局限于本條所規(guī)定的幾種情形。因《若干規(guī)定》將會計師事務所對利害關系人的民事責任定位在侵權責任,故會計師事務所可以通過主張欠缺侵權責任構成要件等其他抗辯事由來主張不承擔責任。諸如:在主觀要件上,注冊會計師可以抗辯自己無過錯等。客觀要件方面,可以抗辯審計并未失敗,沒有損害事實,或者客觀損害與審計失敗無因果關系等等。還可以提出其他事實或法律規(guī)定可以抗辯的事由,例如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已經(jīng)超過訴訟時效期限等。
2.減責事由
對于利害關系人“明知不實報告而仍使用”場合下的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問題,存在肯定和否定兩種觀點??隙ㄒ庖娬J為:雖然利害關系人在使用報告之前已經(jīng)明知審計報告為不實,但畢竟該審計報告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不實報告。由于會計師事務所存在過錯,因此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否定意見認為:在出具不實報告的情形下,會計師事務所的確存在過錯,但根據(jù)侵權行為法規(guī)則,會計師事務所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時,除其自身具有過錯,還應當符合其過錯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的要件。在利害關系人事前明知報告為不實而仍然使用報告并受到損失的場合,其遭受的損失與不實報告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因此會計師事務所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討論后認為,盡管在利害關系人明知報告為不實而仍然使用報告并受到損失的場合,其遭受的損失與不實報告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但畢竟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不實報告,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存在過錯。根據(jù)《若干規(guī)定》公平分配損失之框架,無論是讓會計師事務所承擔全部責任,還是使會計師事務所完全不承擔責任,皆有失偏頗,應當酌情適當減輕其責任。故《若干規(guī)定》第8條最后采取折衷立場而規(guī)定:利害關系人明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為不實報告而仍然使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酌情減輕會計師事務所的賠償責任。
行政賠償?shù)姆秶斑m用是怎樣的摘要:行政賠償?shù)姆秶磭页袚姓r償責任的范圍。它包括行政賠償?shù)男袨橐?guī)范和損害范圍。前者是指國家對哪些行政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后者是指對行政侵權行為造成的哪些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下面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根據(jù)行政侵權行為侵犯的客體的不同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可以把行政賠償分為侵犯人身權的賠償和侵犯財產(chǎn)權的賠償。我國《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guī)定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權情形之一的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p>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歐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歐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何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1條規(guī)定:“《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4條規(guī)定的其他違法行為,包括具體行政行為和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有關的,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違反行政職責的行為?!本烤惯`反行政職責的行為包括哪些行為?需要根據(jù)實際情況作具體分析??偟膩碚f,只要侵權行為具備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了行政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并且沒有可以免責的抗辯事由,就應當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對于侵犯人身權的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賠償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月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y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y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對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對于受害人人身權受到的損害,國家不可能用類似恢復原狀的方式承擔責任。相比之下,金錢賠償是最切實可行的。然而,由于受害人獲取金錢的能力不同,而人身權益損害與金錢之間不存在可靠的比例關系,我們很難在法律上恰如其分地確定人身權益和金錢之間的換算關系。正因為如此,國家賠償法在規(guī)定侵害人身權的賠償金計算標準時沒有考慮受害人因侵權行為遭受的實際損失,而是規(guī)定了統(tǒng)一的賠償金計算標準。這以賠償標準不包括對受害人因行政侵權而受到的精神損害的賠償,更不包括懲罰性賠償。筆者不得不承認這是立法不足。應當規(guī)定精神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金,以喚起政府對公民基本人權的尊重。
簡答法律責任的種類及免責的條件和方式?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根據(jù)違法行為所違反的法律的性質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可以把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經(jīng)濟法責任、刑事責任、違憲責任和國家賠償責任。
追究法律責任的原則包括:個人負責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不株連原則;重在教育原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原則。
構成法律責任必須具備的各種條件或必須符合的標準,它是國家機關要求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時進行分析、判斷的標準。
免責:
1、不可抗力,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
(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2、免責條款,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免除將來可能發(fā)生的違約責任的條款,其所規(guī)定的免責事由即約定免責事由。免責條款不能排除當事人的基本義務,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
免責條款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是一種合同條款。它既然是一種合同條款,就必須是經(jīng)當事人雙方同意的,具有約定性。
免責條款的提出必須是明示的,不允許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許法官推定免責條款的存在。
免責條款旨在排除或者限制未來的民事責任,具有免責功能,這是免責條款最重要的屬性,是區(qū)別于其他合同條款的明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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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之一的,國家不承擔行政賠償責任您好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屬于下列情形之一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的,國家不承擔行政賠償責任:(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自己的行為致使損害發(fā)生的
(三)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規(guī)定了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六種情形,但在具體辦理刑事賠償案件過程中,由于對具體條款理解上分歧,特別是檢、法兩家認識不一致,影響了對賠償案件的處理。
(一)如何理解“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虛偽假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被羈押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币m用該免責條款,犯罪嫌疑人必須有“故意作虛假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的行為,為此必須把握以下六點
(1)必須是受害公民本人作出虛假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這種供述必須是本人親自作出,不能由其他人轉告;這種供述必須是向司法機關作出,不能向其他機關、團體作出,而且受害人應無精神疾病和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的情況
(2)必須是受害公民本人故意出虛假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
(3)必須是受害公民本人在自愿狀態(tài)下作出的虛假供述,排除任何外界壓力和強制作用
(4)必須是受害公民本人在具有非法動機下作出的虛假有罪供述
(5)必須是受害公民本人所作出的虛假供述或偽造證據(jù),對認定犯罪具有決定性作用
(6)必須是由司法機關對于受害公民故意作出虛假供述或者偽造其他有罪證據(jù)進行舉證
(二)如何理解“依照原刑法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辈回撔淌仑熑蔚娜吮涣b押的有三類:
(1)不滿14周歲的完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被羈押的
(2)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相對負刑事責任的人除8種應負刑事責任外的其他危害行為被羈押的
(3)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被羈押的
上述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刑法的規(guī)定不負刑事責任,如果曾經(jīng)受到過羈押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這是因為他們本身實施了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只是出于法律上的人道主義的考慮而豁免了他們的刑事責任,因此司法機關對他們的羈押不屬于錯誤羈押,國家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是以下三種情形,國家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第一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沒有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被錯誤羈押的;第二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有危害社會行為,但自其無刑事責任能力確認后,因遲延釋放而導致違法羈押的期間;第三是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實施危害社會的行為,被判決有罪,該判決是違法錯誤判決,被判決后被錯誤羈押的期間。
(三)如何理解“依照原刑事訴訟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人被羈押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痹淘V法第十一條規(guī)定不追究刑事責任的有六種情況:
(1)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令規(guī)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按照該條款規(guī)定,應從以下三個方面去理解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一,有違法行為但不構成犯罪的情形;如違反治安管理,或者違反工商、金融、稅收、海關等行政法規(guī),或者屬于違反公務人員紀律規(guī)定的行為,即屬于行政處罰、行政處分的范疇的,國家對其被羈押不承擔賠償責任。第二、缺乏追訴條件的,包括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三種情形。第三、法律規(guī)定免除刑罰的,包括經(jīng)特赦令免除刑罰和其他法律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兩種情形。
(四)如何理解“行使國家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職權的機關的工作人員與行使職權無關的個人行為,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主要有這樣兩種情況:
一是非行使職權時作出的行為,如刑警與鄰居爭吵而動手打傷鄰居,這屬于一般民事侵權造成的損害,是民事賠償;
二是利用司法人員的身份為個人謀取非法利益的行為,
(五)如何理解“因公民自傷、自殘等故意行為致?lián)p害發(fā)生的,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 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是在監(jiān)獄或勞改場所服刑的被告人采取自傷、自殘的手段,以達到保外就醫(yī)、監(jiān)外執(zhí)行目的。這種行為本身就是一種反改造行為,國家當然不承擔賠償責任;二是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犯罪嫌疑人為了逃避刑事追究,而故意白傷、自殘。這種公民白殘行為,國家當然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對于“國家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這上給國家賠償責任的免責范圍留有余地,目前除本法明確列舉的五種情形外,尚沒有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
法定免責事由有哪些?侵權責任法定免責事由有這些:
1、受害人故意造成損害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的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
2、醫(y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jīng)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3、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y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guī)范的診療的;
4、其他。
【法律依據(jù)】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
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醫(y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配合醫(y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guī)范的診療;
(二)醫(y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jīng)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三)限于當時的醫(yī)療水平難以診療。
前款第一項情形中,醫(yī)療機構或者其醫(yī)務人員也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免責事由的免責事由的內(nèi)容合同責任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的免責事由既包括法定的責任事由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如不可抗力,也包括約定的責任事由,如免責條款。
(一) 不可抗力
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
(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在不可抗力的適用上,有以下問題值得注意:
(1)合同中是否約定不可抗力條款,不影響直接援用法律規(guī)定;
(2)不可抗力條款是法定免責條款,約定不可抗力條款如小于法定范圍,當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規(guī)定主張免責;如大于法定范圍,超出部分應視為另外成立了免責條款;
(3)不可抗力作為免責條款具有強制性,當事人不得約定將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責事由之外。
3.不可抗力的免責效力。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有以下列外:
(1)金錢債務的遲延責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2)遲延履行期間發(fā)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責效力。
4.不可抗力與意外事件。實際上,民法通則和合同法均未將意外事件作為免責條件。因此,多數(shù)學者主張意外事件不應該作為免責事由。
(二) 免責條款
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免除將來可能發(fā)生的違約責任的條款,其所規(guī)定的免責事由即約定免責事由。免責條款不能排除當事人的基本義務,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 這表明:其一,免責條款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是一種合同條款。它既然是一種合同條款,就必須是經(jīng)當事人雙方同意的,具有約定性。其二,免責條款的提出必須是明示的,不允許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許法官推定免責條款的存在。其三,免責條款旨在排除或者限制未來的民事責任,具有免責功能,這是免責條款最重要的屬性,是區(qū)別于其他合同條款的明顯特征。
“免責”只是一種概括的命名。其實,在不同的免責條款中,免責的范圍不盡相同。有的條款之免責,是完全排除當事人未來的民事責任,有的不完全排除當事人未來的民事責任。免責條款并非一律無效,有的免責條款是無效的,不能發(fā)揮免責的作用。這樣,免責條款又有無效的免責條款和有效的免責條款之分。
免責條款有效以它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為前提,或者說以它成為合同條款為先決條件。只有免責條款成為了合同的組成部分,才談得上免責條款的控制及解釋。
判斷免責條款是否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適用《合同法》總則關于合同訂立的規(guī)定和《民法通則》關于民事行為的規(guī)定。免責條款以格式條款的形式表現(xiàn)時,判斷它是否成為合同條款,適用格式條款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的規(guī)則。
免責條款成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并不意味著它一定有效。確定免責條款是否有效,是立法控制、行政控制和司法控制的重要任務,也是理論研究的重要課題。
在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我國法律上,確定免責條款有效和無效的最根本的法律依據(jù),是《民法通則》第6條、第7條等規(guī)定的基本原則。就是說,如果民事責任的成立及其實現(xiàn)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穩(wěn)定社會秩序、滿足社會公德的要求所必需,是法律堅決譴責和否定侵權或者違約的表現(xiàn),那么免除這類民事責任的條款無效。如果民事責任的成立及實現(xiàn)主要關系到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分配,對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穩(wěn)定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德來說雖然需要,但作用相對小些,即使允許當事人以協(xié)議排除或者限制之,也無礙大局,甚至是必要的風險分配,那么法律就可以承認這類免責條款有效。當然,免責條款的類型和性質不盡相同,確定免責條款有效抑或或者無效的根據(jù)即標準也有差異,需要具體分析。
1.免責事由
《若干規(guī)定》第7條主要從是否存在過錯和是否存在因果關系兩個方面來規(guī)定了五種不承擔責任的抗辯事由??罐q事由依次分別是:第一項是基于審計自身的固有局限,第二項是審計業(yè)務所必須依據(jù)的外部證據(jù)存在瑕疵,第三項是事務所已經(jīng)對被審計單位的舞弊行為予以披露,第四項是被審計單位抽逃資金,第五項是出資人嗣后補足資金。其中,前三項事由屬于因沒有過錯而不承擔責任的情形;后兩項事由屬于因沒有因果關系而不承擔責任的情形。
事由之一:審計自身固有局限。審計本身是一種公允性審計,由于審計自身的特性、審計成本效益的存在以及現(xiàn)代審計技術的局限,審計本身具有自身的局限性。這種審計固有的局限性可以成為會計師事務所抗辯的理由。會計師事務所在執(zhí)行審計時,如果已經(jīng)保持了必要的職業(yè)謹慎,嚴格遵守了執(zhí)業(yè)準則并執(zhí)行了應當執(zhí)行的審計程序,說明其主客觀上皆沒有過錯。此時,雖然沒有審計出錯弊,但因沒有過錯,則自然不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事由之二:外部證據(jù)存在瑕疵。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范圍主要以被審計單位的內(nèi)部財務資料為準,其審計范圍通常局限在被審計單位內(nèi)部財務資料的編制是否合理、是否公允等方面?;趯徲嫵杀拘б嬖怼徲嫾夹g自身的局限性等因素,《若干規(guī)定》認為事務所對其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僅承擔合理的保證責任,而非絕對的保證責任?;讵毩徲嫷奶烊蝗毕菪裕⒎潜粚徲媶挝坏乃械奈璞仔袨槎寄鼙粚徲嫵鰜?。獨立審計的重要基礎就是:技術永遠是技術,任何技術都有其局限性。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中必然要假定一部分事實和資料是不需要會計師事務所去識別的,即獨立審計對于外部證據(jù)存在依賴性和局限性。諸如,被審計單位的銀行債權,只要會計師事務所實施了恰當?shù)膶徲嫵绦颍瑢υ撱y行債權進行了函證,銀行對賬單在得到債權銀行確認為真實后,就沒有必要再去懷疑銀行函證和對賬單的真實性。再如,在工商管理部門出具的企業(yè)登記信息后,也沒必要再去核實該信息是否真實準確等。否則,審計成本將無限提高,違反正常的審計理論。因此,在會計師事務所以虛假或不實的外部證據(jù)為基礎而出具不實審計報告情形下,只要保持了必要的職業(yè)謹慎,仍然不能審查出外部證據(jù)瑕疵的,應當認定會計師事務所沒有過錯的,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事由之三:錯誤舞弊已予披露。根據(jù)《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41號——財務報表審計中對舞弊的考慮》的規(guī)定,所謂錯誤,是指導致財務報表錯報的非故意行為。所謂舞弊,是指被審計單位的管理層、治理層、員工或第三方使用欺騙手段獲取不當或非法利益的故意行為??梢姡e誤是非故意的錯誤或漏報,而舞弊則是故意的誤述或忽略。根據(jù)會計和審計實踐,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舞弊手段通常表現(xiàn)為:多計存貨價值、多計應收賬款、多計固定資產(chǎn)、費用任意遞延、漏列負債、隱瞞重要事項的揭露等。根據(jù)注冊會計師法和執(zhí)業(yè)準則的規(guī)定,會計師事務所在執(zhí)行審計中發(fā)現(xiàn)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等存在錯誤和舞弊時,應當提出警告或者披露或指明;如果予以指明或披露,則會計師事務所因已經(jīng)依法或依執(zhí)業(yè)準則盡到職業(yè)謹慎之義務,因沒有過錯而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事由之四:被審計單位抽逃資本。驗資是注冊會計師對被審驗單位注冊資金(或實收資本)真實性及合法性的審查和驗證,驗資業(yè)務對于確認企業(yè)法人資格及企業(yè)民事責任能力、保護債權人利益至關重要。在審計實踐中,在會計師事務所為被審計單位出具驗資報告后,被審計單位依據(jù)該驗資報告進行公司注冊登記,而后被審計單位將所繳出資暗中撤回,導致驗資報告與被審計單位的資產(chǎn)和債務實際狀況不符。在上述情形中,由于會計師事務所是依據(jù)執(zhí)業(yè)準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核并出具驗資報告,該驗資報告是真實的。但由于被審計單位在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真實的驗資報告后抽逃資本,從而導致驗資報告與被審計單位的資產(chǎn)、負債實際狀況不符的結果。鑒于這種情形下的驗資報告與被審計單位實際資產(chǎn)狀況不符,并非會計師事務所過錯所致,而是因為被審計單位抽逃資本造成的,因此屬于沒有因果關系的情形,會計師事務所自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事由之五:出資人嗣后補足資金。最高人民法院法發(fā)(2002)21號《關于金融機構為企業(yè)出具不實或者虛假驗資報告資金證明如何承擔民事責任問題的通知》第4條明確規(guī)定會計師事務所免責情形之一即是在企業(yè)登記時出資人未足額出資但后來補足的。《若干規(guī)定》沿襲了該《通知》所規(guī)定的上述免責事由的理由在于:盡管會計師事務所在企業(yè)登記時出具了不實驗資報告,但由于出資人在注冊登記后又補足的出資,利害關系人并未因出資不實而受到損害;即便在出資未補足之前受到損害,但該損害亦因補足出資而獲得彌補,因此利害關系人之損失與會計師事務所不實審計報告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所以會計師事務所據(jù)此可以不承擔賠償責任。
應當指出,抗辯事由并不僅僅局限于本條所規(guī)定的幾種情形。因《若干規(guī)定》將會計師事務所對利害關系人的民事責任定位在侵權責任,故會計師事務所可以通過主張欠缺侵權責任構成要件等其他抗辯事由來主張不承擔責任。諸如:在主觀要件上,注冊會計師可以抗辯自己無過錯等。客觀要件方面,可以抗辯審計并未失敗,沒有損害事實,或者客觀損害與審計失敗無因果關系等等。還可以提出其他事實或法律規(guī)定可以抗辯的事由,例如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已經(jīng)超過訴訟時效期限等。
2.減責事由
對于利害關系人“明知不實報告而仍使用”場合下的會計師事務所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問題,存在肯定和否定兩種觀點??隙ㄒ庖娬J為:雖然利害關系人在使用報告之前已經(jīng)明知審計報告為不實,但畢竟該審計報告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不實報告。由于會計師事務所存在過錯,因此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否定意見認為:在出具不實報告的情形下,會計師事務所的確存在過錯,但根據(jù)侵權行為法規(guī)則,會計師事務所承擔侵權損害賠償責任時,除其自身具有過錯,還應當符合其過錯與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的要件。在利害關系人事前明知報告為不實而仍然使用報告并受到損失的場合,其遭受的損失與不實報告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因此會計師事務所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最高人民法院審委會討論后認為,盡管在利害關系人明知報告為不實而仍然使用報告并受到損失的場合,其遭受的損失與不實報告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因果關系,但畢竟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了不實報告,因此會計師事務所存在過錯。根據(jù)《若干規(guī)定》公平分配損失之框架,無論是讓會計師事務所承擔全部責任,還是使會計師事務所完全不承擔責任,皆有失偏頗,應當酌情適當減輕其責任。故《若干規(guī)定》第8條最后采取折衷立場而規(guī)定:利害關系人明知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報告為不實報告而仍然使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酌情減輕會計師事務所的賠償責任。
行政賠償?shù)姆秶斑m用是怎樣的摘要:行政賠償?shù)姆秶磭页袚姓r償責任的范圍。它包括行政賠償?shù)男袨橐?guī)范和損害范圍。前者是指國家對哪些行政侵權行為承擔賠償責任;后者是指對行政侵權行為造成的哪些損害承擔賠償責任。下面由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
根據(jù)行政侵權行為侵犯的客體的不同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可以把行政賠償分為侵犯人身權的賠償和侵犯財產(chǎn)權的賠償。我國《國家賠償法》第3條規(guī)定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權情形之一的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受害人有取得賠償?shù)臋嗬?/p>
1、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歐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歐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
何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1條規(guī)定:“《國家賠償法》第3條、第4條規(guī)定的其他違法行為,包括具體行政行為和與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有關的,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造成損害的,違反行政職責的行為?!本烤惯`反行政職責的行為包括哪些行為?需要根據(jù)實際情況作具體分析??偟膩碚f,只要侵權行為具備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了行政賠償責任的構成要件,并且沒有可以免責的抗辯事由,就應當由國家承擔賠償責任。
我國《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對于侵犯人身權的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賠償方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月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權的,賠償金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1、造成身體傷害的,應當支付醫(yī)療費,以及賠償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減少的收入每日的賠償金按照國家上年度職工日平均工資計算,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5倍。
2、造成部分或者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當支付醫(yī)療費,以及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決定,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最高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0倍,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造成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對其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3、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總額為國家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的20倍。對死者生前扶養(yǎng)的無勞動能力的人,還應當支付生活費。
對于受害人人身權受到的損害,國家不可能用類似恢復原狀的方式承擔責任。相比之下,金錢賠償是最切實可行的。然而,由于受害人獲取金錢的能力不同,而人身權益損害與金錢之間不存在可靠的比例關系,我們很難在法律上恰如其分地確定人身權益和金錢之間的換算關系。正因為如此,國家賠償法在規(guī)定侵害人身權的賠償金計算標準時沒有考慮受害人因侵權行為遭受的實際損失,而是規(guī)定了統(tǒng)一的賠償金計算標準。這以賠償標準不包括對受害人因行政侵權而受到的精神損害的賠償,更不包括懲罰性賠償。筆者不得不承認這是立法不足。應當規(guī)定精神損害賠償和懲罰性賠償金,以喚起政府對公民基本人權的尊重。
簡答法律責任的種類及免責的條件和方式?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根據(jù)違法行為所違反的法律的性質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可以把法律責任分為民事責任、行政責任、經(jīng)濟法責任、刑事責任、違憲責任和國家賠償責任。
追究法律責任的原則包括:個人負責行政賠償?shù)拿庳熓掠墒鞘裁? ,不株連原則;重在教育原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原則。
構成法律責任必須具備的各種條件或必須符合的標準,它是國家機關要求行為人承擔法律責任時進行分析、判斷的標準。
免責:
1、不可抗力,所謂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形:
(1)自然災害、如臺風、洪水、冰雹;
(2)政府行為,如征收、征用;
(3)社會異常事件,如罷工、騷亂。
2、免責條款,免責條款是指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免除將來可能發(fā)生的違約責任的條款,其所規(guī)定的免責事由即約定免責事由。免責條款不能排除當事人的基本義務,也不能排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
免責條款是合同的組成部分,是一種合同條款。它既然是一種合同條款,就必須是經(jīng)當事人雙方同意的,具有約定性。
免責條款的提出必須是明示的,不允許以默示方式作出,也不允許法官推定免責條款的存在。
免責條款旨在排除或者限制未來的民事責任,具有免責功能,這是免責條款最重要的屬性,是區(qū)別于其他合同條款的明顯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