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根據《民法典》第四編“人格權”第四章“肖像權”的規(guī)定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p>
肖像權的主要內容包括:一、肖像包括影像、雕塑、繪畫等。
二、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fā)表、復制、發(fā)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三、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四、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他人的肖像權。
五、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中關于肖像使用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作出有利于肖像權人的解釋。
六、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也要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
侵權責任法的肖像權受什么保護肖像權受侵權責任法保護。根據民法典侵權責任編的規(guī)定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條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過影像、雕塑、繪畫等方式在一定載體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識別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fā)表、復制、發(fā)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肖像權侵權的法律規(guī)定第幾條第二條。
《侵權責任法》第二條規(guī)定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侵害民事權益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應當依照本法承擔侵權責任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監(jiān)護權、所有權、用益物權、擔保物權、著作權、專利權、商標專用權、發(fā)現(xiàn)權、股權、繼承權等人身、財產權益。
擴展資料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
肖像權侵權注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條規(guī)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如果該攝影作者未經授權,擅自將該女子照片投稿,攝影作者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責任。報刊雜志社對其發(fā)表的稿件,包括文字和照片負有審查核實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二十條之規(guī)定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賠償。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不得用“換臉”技術侵害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他人肖像權
侵犯未成年肖像權的法律規(guī)定是怎么樣的?一、侵犯未成年肖像權的法律規(guī)定是怎么樣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侵權責任法 》規(guī)定 第二條 侵害民事權益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應當依照本法承擔 侵權責任 。 本法所稱民事權益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包括生命權、健康權、姓名權、名譽權、榮譽權、肖像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 監(jiān)護權 、所有權、用益物權、 擔保物權 、 著作權 、 專利權 、 商標 專用權、發(fā)現(xiàn)權、股權、 繼承權 等人身、財產權益。 第三條 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侵害肖像權行為的自身特點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侵害肖像權責任構成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須具備三個要件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 1、侵害肖像權責任構成的首要條件,是肖像使用。 從嚴格的意義上講,肖像為肖像權人所專有,他人不得私自制作其肖像。但是,在各國立法及實務上,只是制作肖像而不予以使用,一般尚不足以構成侵害肖像權責任。 侵害肖像權中使用的肖像,包括一切再現(xiàn)公民形象的視覺藝術作品及其復制品。這種使用,并非僅僅包括商業(yè)上的利用,而是包括一切對肖像的公布、陳列、復制等使用行為。商業(yè)上的使用和非商業(yè)上的使用,都可以是公布、陳列或復制。 2、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 肖像權是公民的專有權,他人對肖像的使用應遵循與肖像權人的約定。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破壞了肖像權的專有性,具有違法性。同時,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主觀上具有過錯。 在一般情況下,侵害肖像權行為人的主觀形態(tài)表現(xiàn)為故意,這是因為肖像使用行為是行為人有意識的行為,通常不會因為不注意的心理狀態(tài)而誤用他人肖像。但是,并不排除過失侵害肖像權的可能性。例如,認為某幅肖像是虛構的人物畫而擅自使用,同樣構成侵權。 3、無阻卻違法事由而使用。 雖然未經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肖像,但如果有阻卻違法事由,則該使用行為為合法。所謂阻卻違法事由,即為了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或為了公民自身的利益而必須制作或使用公民肖像的合理使用肖像的行為。需要注意的是,侵害肖像權責任構成以具備以上三個要件為已足,不得主張營利目的為侵害肖像責任構成的必備要件。 堅持把營利目的作為侵害肖像權責任的構成要件,將難以制止非營利目的的其他非法使用肖像的行為;并將把肖像權保護引入人格商品化的歧途,將難以保護肖像權人的人格尊嚴,因為在肖像權所包含的精神利益和物質利益當中,后者是前者附屬的、派生的內容,精神利益才是肖像權的本質上的利益,它是作為人的人格尊嚴的基本內容,法律應當著重予以保護。 肖像權,對于我們個人來說都是很重要的,很多不法分子,因為知道明星效應,所以往往利用明星的照片,在網上大肆的宣傳自己的產品,從而來獲得知名度,打開市場,但是這樣營利而侵犯的行為,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姓名權與肖像權的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根據《民法典》第四編“人格權”第四章“肖像權”的規(guī)定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自然人享有肖像權肖像權侵權責任法 ,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p>
肖像權的主要內容包括:一、肖像包括影像、雕塑、繪畫等。
二、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fā)表、復制、發(fā)行、出租、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
三、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四、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丑化、污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五、當事人對肖像許可使用合同中關于肖像使用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作出有利于肖像權人的解釋。
六、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也要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的有關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