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對方不去定責
【法律分析】
交警對事故責任定責,無需事故一方當事人到場。交警到事故現場進行勘察,對事故車輛檢驗后作出責任認定書,即使雙方當事人拒絕到事故現場,交警也有權利對其事故作出認定。即使對方不肯去交警確認事故責任,一旦交通管理部門出具交通事故對方不去定責 了事故責任認定書,就已經起法律效應了,無需對方過來簽字確認。所以對方不去交警隊結案,可以不用理會,對事故處理并沒什么影響。責任認定書一出具,就意味著開始履行責任賠償,若對方不履行,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若對方對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可以在接收到事故責任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交通部門申請復核。若該機關部門不給予受理,以書面交通事故對方不去定責 的形式告知當事人。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對方不肯去定責怎么辦解答交通事故中的對方若不肯去確定責任交通事故對方不去定責 ,當事人仍然可以按照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向其主張損害賠償。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交通事故對方不去定責 ,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zhí)行員執(zhí)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三條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zhí)行員執(zhí)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zhí)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第二百五十九條對判決、裁定和其他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被執(zhí)行人未按執(zhí)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zhí)行或者委托有關單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費用由被執(zhí)行人承擔。
交通事故對方不定損怎么處理定損是保險公司進行交通事故對方不去定責 的交通事故對方不去定責 ,如果對方不配合定損交通事故對方不去定責 ,可能導致損失范圍無法確定。如果對方不對己方定損交通事故對方不去定責 ,可以憑事故當時和維修的照片交通事故對方不去定責 ,維修清單發(fā)票等向對方索賠。也可以要求己方保險公司進行代位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