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
(2)用材林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同防護林。
(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
(4)“四旁”林木:按植樹、培育全過程的投入加增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材樹植樹當年每株五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3-5元計算;珍貴常綠樹木以一般用材樹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林地上林木、苗木以外的青苗附著物、建筑設施等,按有關規(guī)定另行計算。
(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珍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6)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huán)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qū)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九條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jiān)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征地樹木補償標準是怎樣的征地樹木補償標準是平均每畝補償0.64萬元。林地樹木征地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大體按照1—3年、4—13年、14—20年、21年以上等年份進行階梯性分段補償。法律依據(jù)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農用地以外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shù)确绞浇o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是怎樣的法律分析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占地樹苗賠償標準按普通樹苗和經濟樹分別賠償。結果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的按單位產量乘以N年賠償。幼樹是按樹苗價乘以N年賠償。普通樹苗如落葉松等2元乘以N年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經濟樹苗如沙棘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枸杞5元乘以N年。育苗的苗圃是以種植的品種的產值為基礎計算,也就是征地是按土地的原用途來補償。1、在征占地中,補償分為三項:一是土地補償費,二是安置補助費,三是青苗地上附著物。2、占地樹苗就是屬于青苗地上附著物。是為獲得較好的補償效益,在征占的土地上種植的喬灌木。3、常規(guī)鄉(xiāng)土樹苗:能夠適應本地栽植,就是為綠化和造林所采用的鄉(xiāng)土樹種。如落葉松等。4、經濟類樹苗:為高效益的樹苗,能給苗農帶來巨大經濟效益的樹苗。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條 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qū)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qū)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qū)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shù)确绞浇o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yǎng)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
農村征地樹木補償標準法律分析:1、防護林地補償費標準:造林當年為1000元/畝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500~800元。2、用材林:同防護林。3、經濟林(果園、桑園下同)竹林:以造林、培育全過程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的投入加增值或按被征用、占用前三年平均畝產值三至五倍計算。暫定投產前每畝按1500~5000元計算,投產后每畝按5000~30000元計算。4、特殊用途林(包括國防林、實驗林、母樹林、環(huán)境保護林、風景林、名勝古跡林、紀念林、自然保護區(qū)林和珍貴樹種林,下同):以防護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三倍計算或以被征用、占用目標的實際價值計算。暫定造林當年每畝為2000~3000元,以后每增加一年增加1000~2400元計算。5、苗木以征用、占用當前或前三年平均畝產值計算。暫定一般用才樹苗一年生苗木每畝1500~2000元,二年生苗木每畝2500~3000元,三年生以上的苗木每畝3500~6000元貴綠樹苗以一般用材樹苗的林木補償費二至五倍計算或雙方面議。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第十八條 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和各項建設工程,應當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須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yè)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xù),并由用地單位依照國務院有關規(guī)定繳納森林植被恢復費。森林植被恢復費??顚S?,由林業(yè)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guī)定統(tǒng)一安排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植樹造林面積不得少于因占用、征用林地而減少的森林植被面積。上級林業(yè)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督促、檢查下級林業(yè)主管部門組織植樹造林、恢復森林植被的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森林植被恢復費??h級以上人民政府審計機關應當加強對森林植被恢復費使用情況的監(jiān)督。
征用土地上的經濟樹木應該如何補償?用材林地、經濟林地按照每畝4200元補償。
經濟林林木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果樹賠償以姚家村村民代表大會形成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的賠償意見為標準。其中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果實單價按照前三年市場平均價格計算,果樹產值按3倍補償;果樹產量依據(jù)生長年限、栽植密度、管理水平等綜合評定;培育費系定植后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的幼果樹;果苗補償按市場價計算。規(guī)定品種以外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的果樹以市場平均產量、價格為準。
征用、占用林地伐除的林木,歸林權所有者;不伐除林木,改變權屬的,除按照前款規(guī)定的標準補償外,另按照林木產材量作價補償。
《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
被征用土地,在擬定征地協(xié)議以前已種植的青苗和已有的地上附著物,也應當酌情給予補償。但是,在征地方案協(xié)商簽訂以后搶種的青苗、搶建的地上附著物,一律不予補償。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實踐中,可按下列辦法執(zhí)行:
在征用前土地上長有的青苗,因征地施工被毀掉的,應由用地單位按照在田作物一季產量、產值計算,給予補償。具體補償標準,應根據(jù)當?shù)貙嶋H情況而定。對于剛剛播種的農作物,按其一季產值的1/3補償工本費,對于成長期的農作物,最高按一季產值補償。
對于糧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夠得到收獲的,不予補償,不能收獲的按一季補償;對于多年生長的經濟林木,要盡量移植,由用地單位支付移植費,如必須砍伐的,由用地單位按實際價值補償,對于成材林木,由林權所有者自行砍伐,用地單位只付伐工工時費,不予補償。
擴展資料
林木補償標準:
⑴楊、柳、榆、槐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13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600元;
14—20年平均每畝補償3000—1800元;
2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⑵柞樹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4400—60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2400元。
⑶紅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2000—3100元;
21—40年平均每畝補償4600—6200元;
41—70年平均每畝補償16800元;
7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9600元。
⑷落葉松林木補償費
1—3年平均每畝補償1200元;
4—20年平均每畝補償1800—3000元;
21—50年平均每畝補償6000—2500元;
51年以上平均每畝補償1100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請問溫州平陽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標準?地上綠化苗木賠償標準?第三章 征地補償安置
第九條 征用集體土地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的補償原則。
(一)區(qū)別不同地段,給予不同補償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
(二)區(qū)別被征用前的不同地類,給予不同補償;
(三)根據(jù)不同的地類依法合理確定年產值。
第十條 根據(jù)不同地段實行不同的補償標準,昆陽等9個工業(yè)重鎮(zhèn)的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包括各類工業(yè)園區(qū))分為五類地段(見附表一);昆陽等9個工業(yè)重鎮(zhèn)的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外或其它鄉(xiāng)鎮(zhèn)分為三類地段,即昆陽鎮(zhèn)、鰲江鎮(zhèn)(縣經濟開發(fā)區(qū))、水頭鎮(zhèn)為一類地段;蕭江鎮(zhèn)、騰蛟鎮(zhèn)、麻步鎮(zhèn)為二類地段;其它鄉(xiāng)鎮(zhèn)為三類地段。今后可根據(jù)社會經濟發(fā)展狀況適時予以調整。
第十一條 各地類的年產值。
(一)平原灌溉水田(包括水田改園地、魚塘)每畝年產值0.2萬元;
(二)旱地、水澆地、山區(qū)水田、望天田每畝年產值0.15
萬元;
(三)山園地每畝年產值0.08萬元;
(四)林地每畝年產值0.07萬元。
各地類年產值原則上不低于上述標準,特殊情況達不到上述
標準的,報批時須附具縣級統(tǒng)計部門出具的證明。
第十二條 各項補償費的標準。
(一)征地補償安置費。
昆陽等9個工業(yè)重鎮(zhèn)的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內(包括各類工業(yè)園區(qū))
實行區(qū)片征地綜合補償費即“區(qū)片綜合補償價”(見附表二);昆陽等9個工業(yè)重鎮(zhèn)的城鎮(zhèn)規(guī)劃區(qū)外或其它鄉(xiāng)鎮(zhèn)繼續(xù)實行以年產值乘倍數(shù)予以確定土地補償費(見附表三)和安置補助費(見附表四)。
征地補償安置費,在政策允許范圍內可以根據(jù)不同地段下浮15%。征用未利用地、建設用地的,不予安置補助。
(二)青苗補償費。
被征用土地青苗補償費以當季作物的產值計算,無苗不予補償。其補償標準為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常年固定蔬菜地每畝0.1萬元,水稻田每畝0.07萬元,旱地每畝0.05萬元。
(三)林作物補償標準。
多年生林木、果樹可移植的盡量移植,征地單位對其按實際工作量補償移植費。不能移植的,給予合理補償或由有關部門評估后作價賠償。
(四)地上附著物補償標準。
該項費用包括建筑物和構筑物的補償費。征用土地需拆遷的建筑物和構筑物補償費,按實作價或評估作價予以補償。
違章、違法建筑物、構筑物和征用土地公告頒發(fā)后突擊搶種的樹木、農作物或建造的設施不予補償。
(五)征地現(xiàn)場處理包干費標準。
該項費用列入征地成本,實行區(qū)片綜合價的為區(qū)片綜合價的3-5%;未實行區(qū)片綜合價的為各地類土地補償費的10%。
第十三條 征用土地各項補償費的分配使用。
(一)征地補償安置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國家征地綠化樹補償標準 他用。區(qū)片征地綜合補償費的40%或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用于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參保、發(fā)展生產、公益性建設,不得平分到戶,也不得列為集體經濟債務的清欠資金。區(qū)片征地綜合補償費的60%或安置補助費發(fā)放給安置人員個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基本生活保障的參保費用。
(二)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及青苗補償費、林作物補償費分別歸地上附著物、青苗、林作物的所有者所有。
(三)征地現(xiàn)場處理包干費,40%用于被征地單位處理承包戶零星漏項補償和工作費用;40%作為鄉(xiāng)鎮(zhèn)政府征地政策處理的工作費用;20%作為縣征地事務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費用。
第十四條 因施工等需要臨時用地的,經批準后,要根據(jù)臨時用地影響范圍,按原地類年產值逐年補償。使用期滿后,即恢復土地原狀,退還給原使用單位,并增付1年補償,彌補恢復后造成的減產。各類土地年產值標準按本辦法第十一條執(zhí)行。
第十五條 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征用土地,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有專項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第十六條 依法及時支付征地補償安置費。征地補償安置費沒有足額到位前,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拒絕交地。征地補償安置費按規(guī)定到位后,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不得拖延交地。
第十七條 建立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具體規(guī)定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