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法律分析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征收耕地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補償費。征收耕地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土地補償費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國家對征收農田的新規(guī)定是要進行征收補償,基本農田征地補償標準是:要看被征收的基本農田符合哪一類土地以及這一類土地征收時的補償價格是多少(可以在省級自然資源部門查詢到具體的征地政策),除了土地補償費還有地面附著物的補償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農村土地退耕還林如何補償法律分析:2021年退林還耕政策補償資金每畝1600元。國家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造林林種、樹種為喬木或灌木,以農民自愿、政府引導,因地制宜、適地適樹為前提。退耕還林具體補償方案如下:
1、根據相關規(guī)定,長江流域及南方地區(qū)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125元,黃河流域及北方地區(qū)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90元。還生態(tài)林補助期限為8年,還經濟林補助期限為5年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
2、黃河和海河流域每畝退耕地每年200斤,長江和淮河流域每畝退耕地每年300斤;
3、每畝退耕地每年補助現(xiàn)金20元。補助年限和糧食補助相同;
4、新一輪退耕還林每畝退耕地補助1200元,五年內分三次下達,第一年500元,第三年300元,第五年400元;退耕還草每畝退耕地補助850元,三年內分兩次下達,第一年450元,第三年400元;
5、種苗和造林費:每畝一次性補助50元;
6、宜林荒山荒地、荒灘、荒沙造林補助標準,只補助種苗和造林費,每畝一次性補助50元。
關于退林還耕的補償費用,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和被征家庭的人口數量來給與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他依法用于農業(yè)的土地,采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采取招標、拍賣、公開協(xié)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后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后依法相應延長。
國家所有依法用于農業(yè)的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漁業(yè)生產。
發(fā)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退耕還林征收補償一般標準是多少退耕還林征用賠償標準是包含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補償費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的安置補助費退耕還林的地被征收怎么補償 ,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