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傷情穩(wěn)定后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一般是在受傷后三個月左右即可做傷殘鑒定,如果傷情比較嚴重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的是當可以延長鑒定的時間。殘鑒定是指傷殘程度鑒定。
交通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進行鑒定解答交通傷殘鑒定出院后在傷情穩(wěn)定之后就可以申請傷殘鑒定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時間不是固定的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但是最好在出院三個月之后再去申請傷殘鑒定。相關的殘疾賠償金根據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評定報告?zhèn)麣堣b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標準予以賠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條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自事故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具備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尸體檢驗應當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交通肇事逃逸車輛的檢驗、鑒定自查獲肇事嫌疑車輛之日起三日內委托。對現場調查結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對精神疾病的鑒定,由具有精神病鑒定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
工傷出院后多久可以做傷殘鑒定法律分析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法律并沒有給出一個具體的時間要求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主要參考因素是傷情相對穩(wěn)定。只有傷情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的,才便于勞動能力鑒定機構聘請的醫(yī)療專家對傷情進行鑒定。通常傷者可以從醫(yī)院或者主治醫(yī)師那里初步了解到自己的傷情以及是否會有身體殘疾,傷情對以后的工作、生活產生直接影響的,就可以進行勞動能力鑒定了,也就是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我們常說的傷殘鑒定或評殘。對按規(guī)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都可以申請傷殘鑒定。申請工傷鑒定時,申請人要到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但在申請傷殘鑒定前,要先向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一般只有在被認定為工傷時,才可以進行工傷的傷殘認定。
法律依據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fā)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鑒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第二十三條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y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十七條 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用人單位或者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fā)生變化的,可以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
傷殘鑒定在出院后多長時間才能做?法律上有規(guī)定嗎?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按法定程序處理勞動關系爭議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傷殘鑒定出院后多久可以鑒定規(guī)定 ,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通知書送達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須知。
一、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傷致殘,在治療終結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者起訴后向法院申請傷殘評定。
二、傷殘評定前應準備以下病情材料:
1、身份證、醫(yī)院的診斷證明、住院病歷(復印件)。
2、骨折傷者要準備受傷初期及治療期間的X光、CT片。
3、交通隊、法院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委托書。
三、法醫(yī)可根據病情需要做進一步檢查。
如評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評定時機不予受理。
建議:骨折及輕、中度顱腦損傷3個月以上,高度顱腦損傷6個月以上進行評定。
自己去鑒定的,如果對方不認可,打到法院,可能還需要重新鑒定。申請工傷傷殘鑒定程序:
先到(市)縣、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并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yè)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
擴展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五條
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yè)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yè)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調整。
第二十六條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制機構的意見確定。
第二十七條
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以六個月總額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傷殘鑒定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工傷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