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相關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若員工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經無法繼續(xù)履行,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法律規(guī)定向辭退員工支付賠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一、應支付勞動者雙倍賠償金的如下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
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他情形。 二、可以主張雙倍工資情況
1、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的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xù)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
3、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雙倍賠償標準雙倍賠償標準
雙倍賠償標準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大部分企業(yè)在非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都是應當依法支付相應的賠償資金的,有的情形甚至需要支付雙倍的補償,那么下面就一起來看看雙倍賠償標準吧。
雙倍賠償標準1
一、勞動合同法賠償雙倍工資標準是什么?
(一)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支付11個月的工資;
(二)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續(xù)訂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2個月的工資;
(三)應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應當自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最多不超過11個月的工資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3、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4、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二、范圍
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我們說只有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這個適用范圍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適用范圍"中有明確的規(guī)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zhí)行。員工主張單位支付未簽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從應當支付雙倍工資期間最后一日的次日作為起算點,時效為一年。(北京地區(qū))
三、雙倍工資的性質
雙倍工資中,一倍的工資是勞動者正常勞動所得,另一倍的工資實際是懲罰性賠償金,是因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guī)定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承擔的法定責任的體現,不屬于勞動報酬,不應計入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計算基數。
有關勞動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中,對什么情況下可以取得雙倍工資的情況進行了明確的規(guī)定,勞動者如果涉及到相關利益受損的情況下,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申請相關補償,用人單位應當及時解決賠償問題,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申請賠償的時候,勞動者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guī)定,避免出現違法犯罪行為。
雙倍賠償標準2
一、雙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
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提出解除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也就是一倍。除勞動合同法三十八條之外的理由,勞動者提出解除,無經濟補償金。只有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才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賠償金的計算方法是合同解除前勞動者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乘以勞動者工齡的雙倍,也就是經濟補償金的雙倍。
二、勞動者拿到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具體下來,主要有以下幾種情形。
1、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未滿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被解雇;如果說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是五年,在第三年的時候,單位就解雇員工,那么就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2、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如果勞動者被診斷為職業(yè)病,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旦解除,就需要支付經濟賠償金,主要特殊是勞動者患職業(yè)病。如果只是普通的病,在醫(yī)療期滿之后,單位還是可以正常解除。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這是對女職工的特殊保護,此時不管勞動合同期限是不是已經屆滿,只要在這期間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都要支付經濟賠償金的。
第四種: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這里面,只要勞動者在醫(yī)療期內,也不論勞動合同期限是不是屆滿,單位都不能單方解除合同,否則就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三、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
按照有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形包括: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高勞動合同工資待遇但勞動者不愿意續(xù)簽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于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yè)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3、由于勞動者的過失,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所述,用人單位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并且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雙倍賠償標準3
一、雙倍經濟補償金是怎樣的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他情形。
勞動法支付經濟補償:
(一)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本人解除勞動合同的。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全體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裁減人員的。
二、賠償金、經濟補償金、雙倍工資的區(qū)別:
(一)賠償金: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按經濟補償金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經濟補償金:1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2.勞動者月工資高于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最高年限不超過十二年。
(三)雙倍工資: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 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合同法第47、48、82條)
三、雙倍的經濟補償金是針對哪一點?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所指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一是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
二是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沒有遵守法定的程序。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的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但如果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應按一年計算;如果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如果勞動者在該單位工作年限超過十二年的,用人單位向其支付賠償金不超過經濟補償的最高年限十二年;
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職工月平均工資六倍的數額支付賠償金。還需要注意的是,這里所稱勞動者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但是,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如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同意繼續(xù)履行的,可以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雙倍工資怎么算【法律分析】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節(jié)假日雙倍工資計算: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300%×加班天數。休息日:加班工資=月工資基數÷21.75天×200%×加班天數。
(1)法定節(jié)假日日常工資:是指依據《全國年節(jié)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之規(guī)定。員工在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依法享受帶薪休假,即在法定節(jié)假日中, 即使員工不上班,企業(yè)也應按其正常上班情形一樣,正常支付其日工資。
(2)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是指依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規(guī)定。即企業(yè)如在法定節(jié)假日,如五一節(jié),安排員工加班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的,應當支付給員工的加班工資為不低于其日工資的300%。即其加班工資日工資×300%。即不低于三倍工資。
綜上,按標準工時制的員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企業(yè)應付工資為:法定節(jié)假日綜合工資=應付法定節(jié)日工資+法定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yè)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勞動法第82條雙倍工資怎樣計算根據法律規(guī)定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應當按照勞動者的當月應得工資計算2倍,應得工資一般包括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計時工資計時工資是指按計時工資標準包括地區(qū)生活費補貼和工作時間支付給個人的勞動報酬。包括:一、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準支付的工資;二、實行結構工資制的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基礎工資和職務崗位工資;三、新參加工作職工的見習工資學徒的生活費;四、運動員體育津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未簽勞動合同賠償雙倍工資怎么算的未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雙倍賠償的計算方式是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月平均工資*未簽訂勞動合同的月數*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具體計算方法勞動法雙倍工資賠償怎么算 :
計算二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如果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還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那么計算二倍工資截至時間至滿一年的前一日。
二倍工資的計算標準,按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扣除加班工資、非常規(guī)性獎金、福利性、風險性等項目后的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確定。月工資未明確各構成項目的,由用人單位對工資構成項目進行舉證,用人單位不能舉證或證據不足的,二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按照勞動者實際獲得的月收入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