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在人們入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時候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者是要和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簽訂的合同一般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下面來了解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1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
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合同范文
勞 動 合 同 書
(無固定期限)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 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yè)、農業(yè))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qū)(縣) 街道(鄉(xiāng)鎮(zhèn))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xxx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yè)特點,乙方的工作區(qū)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xxx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xx工時制度。
執(zhí)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zhí)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xxx元或按xxx執(zhí)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xxxx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元或按
執(zhí)行。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xù),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y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yè)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wèi)生的規(guī)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fā)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建立安全生產制度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yè),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yè)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yè)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yè)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yè)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第二十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guī)定相悖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2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前提有什么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的相關內容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勞動法》的相關內容規(guī)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xù)延勞動合同的,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
應當訂立無固定限期的勞動合同。這里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需符合三個條件,即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0年以上,當事人雙方同意續(xù)延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出申請。
三個條件缺一不可,實踐中當勞動者符合連續(xù)工作滿10年以上,向用人單位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往往表示不同意續(xù)約勞動合同,導致勞動者無法達到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目的。
由于《勞動法》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制度設計上的缺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簽訂率極低,對勞動者的職業(yè)穩(wěn)定和用人單位的長遠發(fā)展均有不利影響。
二、什么情況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兩種情況: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根據本法規(guī)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只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沒有采取脅迫、欺詐、隱瞞事實等非法手段,符合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就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二)在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出現時,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就建立了一種相對穩(wěn)固和長遠的勞動關系。只要不出現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合同就不能解除。因此法律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條件做了嚴格的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并不能隨意的要求簽訂或者拒絕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
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法律規(guī)定解除條件是什么?
需要雙方協(xié)商一致即可辦理解除手續(xù)。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終生合同嗎?是否可以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在實踐中,不少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解除,存在普遍性的理解錯誤,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經簽訂就不能解除。
因此,很多勞動者把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視為“護身符”,認為簽訂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進了“保險箱”,千方百計要與用人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則將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看成了“終身包袱”,想方設法逃避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法律義務。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不約定終止日期的勞動合同。一般來說,對于訂立了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來說,只要不出現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就可以工作到退休。從這種意義上講,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終身合同,但這并不是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不能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作為勞動合同的一種類型,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樣,經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或者依照法定條件,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訂立后,在履行過程中,只要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另一方表示同意,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就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6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另外,當法律規(guī)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可以依法定條件解除。例如,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40條、第41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時,勞動者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怎么解除
勞動合同解除的方式有:
1、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解除;
2、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4、經濟性裁員。
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 勞動合同 。 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 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一旦出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了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何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何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 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一旦出現了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特征在于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1、勞動合同不約定存續(xù)期限,這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qū)別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顯著特征; 2、除非存在法定或約定 合同解除 的情形,否則該合同直至勞動者 退休 才終止.因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具有很強的穩(wěn)定性。該勞動合同可以在勞動者的法定勞動年齡范圍內和企業(yè)的存在期限內存在,只有符合法律、 法規(guī) 所規(guī)定的特殊情況,勞動合同才解除。 需要提及的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出現約定解除的情況時,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 經濟補償金 ,所以在訂立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將法定的解除條件作為約定的解除事由在勞動合同中加以約定。這類勞動合同主要適用于專業(yè)性或者技術性較強的職務、工種.或者 工齡 達到一定年限的勞動者。 二、如何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通過三種方式予以解除,包括協(xié)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 1、協(xié)商解除 協(xié)商解除是指 合同履行 過程中,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同意 解除合同 ?!?勞動法 》第24條規(guī)定:“經勞動 合同當事人 協(xié)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笨梢姡瑹o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僅可以協(xié)商變更,還可以協(xié)商解除。 2、法定解除 法定解除是指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法定解除合同情形,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兩種,一種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另一種是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1)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該情形又有三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是用人單位不須提前通知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只有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才能行使這種權力: a、在 試用期 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b、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c、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d、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種情形是用人單位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受其約束: a、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c、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第三種情形是在用人單位瀕臨破產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要依法履行相應的程序,即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 但是,用人單位在行使上述權力時,還要受到以下法定情形的限制,即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a、患 職業(yè)病 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 b、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c、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d、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2)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情形 該情形也分兩種: 一種情形是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但只有在用人單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才有權力行使: a、在試用期內的; b、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c、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另一種情形是勞動者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3、約定解除。 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事項,待約定的事由出現時,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可以由當事人事先約定合同解除的條件,當條件成立時,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就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有一點必須注意,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從以上內容中我們知道,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勞動合同的一種類型,其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的“鐵飯碗”,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什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一旦出現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了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xù)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這里所說的無確定終止時間,是指勞動合同沒有一個確切的終止時間,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一旦出現了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只要出現了本條規(guī)定的三種情形,在勞動者主動提出續(xù)訂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提出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同意的情況下,就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種續(xù)訂勞動合同意愿的主動權掌握在勞動者手中,無論用人單位是否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只要勞動者提出,用人單位就必須同意續(xù)訂,而且是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提出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有權不同意。勞動者同意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三種情形如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 (1)、勞動者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必須在同一單位連續(xù)工作了十年以上,是這個情形的最基本的內容。具體是指勞動者與同一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的期限不間斷達到十年。如有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五年后,離職到別的單位去工作了兩年,然后又回到了這個用人單位工作五年。雖然累計時間達到了十年,但是勞動合同期限有所間斷,不符合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條件。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十年的,即使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也有權不接受。法律作這樣的規(guī)定,主要是為了維持勞動關系的穩(wěn)定。如果一個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工作了十年,就能說明他已經能夠勝任這份工作,而用人單位的這個工作崗位也確實需要保持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愿意,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維持較長的勞動關系。而根據《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1條規(guī)定,除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的情形外,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對勞動合同的內容,雙方應當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協(xié)商確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對協(xié)商不一致的內容,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合同的形式 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yè)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合同制是以簽訂勞動合同的形式,明確規(guī)定用工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力、責任、利益,把用工與經濟責任制相結合的一種新的用工制度勞動合同制度。1986年7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我國決定改革國營企業(yè)的勞動用工制度,自1986年10月1日起,國營企業(yè)在新招收工人中普遍推行勞動合同制。隨著勞動法合同法的施行,勞動合同制度在各類企業(yè)當中廣泛推行。國有企業(yè)改制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成為國有企業(yè)改革的核心內容,企業(yè)通過改變企業(yè)形態(tài),改變企業(yè)股權結構,改變企業(yè)的基本制度,轉變?yōu)榉献陨硖攸c的企業(yè)資產組織形式。 在推行勞動合同制度前,或是在國有企業(yè)進行改制前,用人單位的有些職工已經在本單位工作了很長時間。推行新的制度以后,很多老職工難以適應這種新型的勞動關系,一旦讓其進入市場,確實存在著競爭力弱難以適應的問題,年齡的局限又使其沒有充足的條件來提高改進,應當說這是由于歷史的原因造成的。他們擔心的不僅是能否與原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還存在著雖然簽了勞動合同但期限很短,在其尚未退休前合同到期卻沒有用人單位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問題。我們在制定法律和政策的同時,應當考慮那些給國家和企業(yè)作出過很多貢獻的老職工的利益。因此,對于已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并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勞動者,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允許勞動者提出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一個勞動者以在該用人單位滿十年,但距離法定退休年齡超過十年,則不屬于本項規(guī)定的情形。 (3)、續(xù)訂勞動合同 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1項、第2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根據這一項規(guī)定,在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下,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了一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在簽訂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就意味著下一次必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所以在第一次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準備訂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應當作出慎重考慮。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也同樣能夠解除。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指什么法律分析: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的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續(xù)訂勞動合同的;其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