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經濟補償金扣稅標準: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經濟補償金繳稅標準是怎么確定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的
根據《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文件規(guī)定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退職費、安置費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1.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他補助費用)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178號)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即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2.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費、基本養(yǎng)老保險費、失業(yè)保險費,可以在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3.企業(yè)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宣告破產,企業(yè)職工從該破產企業(yè)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費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4.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繳個人所得稅。
擴展資料:
賠償金需要繳個稅。國家規(guī)定了對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最低標準,只有超過該標準的數額在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實際年限進行平均后,才向勞動者征收個人所得稅。具體標準如下:
1、以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為標準,低于該數額的,勞動者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高于該數額的,勞動者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2、勞動者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金等收入高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的,用高出的數額除以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按照12年計算),所得數額視為勞動者個人的月工資或薪金收入,對該數額超過2000元的部分征收個人所得稅。
法律依據: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第二條第一款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勞動法中n1賠償金要扣稅點多少勞動法中n 1 賠償金要扣稅點按個人所得稅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的稅率計算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綜合所得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根據工作的地方的當地的工資的標準的三倍工資的金額來計算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如果比這個工資數額低,也不需要繳納相應的個人所得稅,但是如果比這個金額高,勞動者就需要進行相應的繳納個人所得稅。
法律分析
勞動者一次性得到的經濟賠償金和賠償金的相關的需要征收的稅收的最低標準,如果超過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了這個標準就需要按照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實際的年限進行相應地計算,然后根據規(guī)定向勞動者征收相應的個人所得稅的辦法。當然賠償金也是工資的組成部分,只要超過3500元,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不超過36000元的部分按3%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按10%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按20%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按25%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按30%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按35%個人所得稅計算,超過960000元的部分按45%個人所得稅計算。
法律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
第一條 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第二條 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
經濟補償金扣稅標準是什么法律分析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對于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的個稅計算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經濟補償金不超過本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三倍以內的部分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可以免征個人所得稅,如果是超過的部分,則要計征個人所得稅。
經濟補償金的個稅計算的公式如下:
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計稅收入部分,除以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齡,以及商數作為個人月工薪收入,這時候在減除費用那里扣除標準乘以適用稅率,減去速算扣除數,計算出相當于一個月的稅款,再乘以具體的工作年限數,這樣子最終能得到這筆經濟補償金應繳納的全部稅款。如果實際的工作年限超過12年的,那么就按12年去計算。個人所得稅率是個人所得稅稅額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的比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一條 在中國境內有住所,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居民個人。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在中國境內無住所又不居住,或者無住所而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累計不滿一百八十三天的個人,為非居民個人。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年度,自公歷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個稅?(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的通知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178號)的有關規(guī)定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1、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2、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3、按照上述方法計算的個人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納的個人所得稅稅款,由支付單位在支付時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內繳入國庫。4、個人按國家和地方政府規(guī)定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yī)療保險金、基本養(yǎng)老保險金、失業(yè)保險基金在計稅時應予以扣除。5、個人在解除勞動合同后又再次任職、受雇的,對個人已繳納個人所得稅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不再與再次任職、受雇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計算補償個人所得稅。以上內容就是小編針對“經濟補償金如何計算個稅”這個問題,給大家做的相關分析。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時發(fā)給勞動者的補償,該補償金如果低于當時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就可以享受免稅,相反,如果該一次性補償金的數額高于3倍的量,就應該按照規(guī)定繳納相應的稅收。
離職補償金個人所得稅是怎么算的呢1、按國家規(guī)定:離職獲得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的 經濟補償金 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賠償金的稅費怎么算 ,免征 個人所得稅 ,超過的部分才需要征稅。 2、法律依據如下: A、《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 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免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fā)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 解除勞動合同 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178號)的有關規(guī)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 B、《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1999〕178號) 考慮到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數額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員可能在一段時間內沒有固定收入,因此,對于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可視為一次取得數月的工資、薪金收入,允許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平均。具體平均辦法為:以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guī)定計算 繳納個人所得稅 。個人在本企業(yè)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