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試用期辭退員工
; 1、辭退試用期職員要合法以下是法律規(guī)定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幾種情形: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在試用期辭退員工 ,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試用期辭退員工 ,勞動合同終止:(一)勞動合同期滿的;(二)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三)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chǎn)的;(五)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要辭退試用期內(nèi)的員工,必須是勞動者存在法定的勞動合同解除情形。 2、試用期員工辭退應注意實施程序的合法性一般要求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者說明理由,不采取書面形式,一旦發(fā)生勞動糾紛,無法證明用人單位已向勞動者履行了說明理由的法定義務。對提前通知問題,我國《勞動合同法》對用人單位依法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未作出具體規(guī)定,因試用期較短,只要符合條件用人單位一般可隨時作出解除決定。值得注意的是,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不得再以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此外,根據(jù)勞動部辦公廳對《關于患有精神病的合同制工人解除勞動合同問題的請示》的復函的有關規(guī)定,如果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被發(fā)現(xiàn)并經(jīng)有關機構確認患有精神病的,可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nèi)解除勞動合同,也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入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并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工會。做出解除決定后,用人單位應制作《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送達給勞動者,同時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15日內(nèi)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試用期可以辭退員工嗎試用期內(nèi)用人單位不可以隨時無原因地辭退勞動者,試用期應當被納入事實上在試用期辭退員工 的勞動關系,即便未簽訂合同,若要辭退也必須按照合法程序進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限內(nèi)只有證明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后才可以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而非隨意提出一個理由即可提出辭退。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在試用期辭退員工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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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能否辭退員工?辭退條件在試用期內(nèi)在試用期辭退員工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時、無原因地辭退勞動者嗎?回答是否定的。按照《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在試用期內(nèi),只有當勞動者具有下述法定情形之一時,用人單位才可以辭退勞動者在試用期辭退員工 :1、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3、勞動者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單位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6、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nèi)解除勞動合同。總結在試用期辭退員工 :還在試用期的朋友要注意了,不是認為試用期內(nèi)用人單位就可以隨便跟你解除合同了,只有符合上述的條件之一才可以。即使是在實習期,實習單位也應該支付實習人員一定的工資報酬,但如果雙方之間有明確的約定,實習期是不需要支付工資,那么就另當別論。在實際計算實習期工資的時候,往往約定都是按月來支付的,但如果此時工資并不足一個月的話,就以實際工作的天數(shù)來進行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