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二次交通事故這樣認定責任:1、因一方當事人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承擔全部責任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fā)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二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一、二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從司法實踐的角度,出于主觀故意的“二次撞擊”現象,單從現場痕跡的方面一般很難認定,除非有現場錄像、現場的 證人 證言或其他 證據 線索。 對于剎車痕跡與行為人是否進行沖撞準備的證據上,一般可以辯護為出于疏忽大意或輕信可以避免的主觀過失,所以這類證據并不能作為直接證明犯罪的直接證據。 但是,在交通事故中二次撞擊現象的成因中,“主觀故意”和“主觀過失”屬于邏輯學上的矛盾關系,即二者不可同真,不可同假,必有一真必有一假。也就是說,當交通事故中出現二次撞擊現象的時候,如果不能證明對方的主觀故意,則說明對方起碼是主觀過失。 同時,交通事故中二次撞擊是由交通違法或意外的事故引起,如果交通事故行為本身符合 交通肇事罪 條件的,即使有過失行為引起二次撞擊,也是被交通肇事罪吸收,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和 民事責任 。 如果交通事故行為本身不構成 交通肇事 ,而過失行為又造成財產損失和 人身損害 的,則應當根據過失比例承擔民事的 侵權責任 。如果過失行為造成對方人員重傷或死亡的,應當是可以追究過失方過失致人死亡或過失致人重傷的刑事責任。 在確認存在“二次撞擊”后,無法證實第二次撞擊的 侵權行為 方存在主觀故意的情況下,根據邏輯學的排他性原理,推定第二次撞擊的侵權行為方的行為屬于主觀過失,應當對第二次撞擊的損害結果承擔過失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規(guī)定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 公安機關交 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 交通事故認定書 ,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二、出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了交通事故找誰賠 對事故后果負直接責任的駕駛員,駕駛員本身就是車主,就由駕駛員負責賠償。 駕駛員在執(zhí)行職務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負有 交通事故責任 的,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駕駛員在執(zhí)行機動車所有人交付的交通運輸任務時,因違章行駛引發(fā)事故,那么駕駛員一般只承擔刑事責任或行政責任,不承擔賠償責任。賠償責任應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機動車所有人賠償,但是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駕駛員違章駕駛而造成的,由于違章行為的違法性以及駕駛員的主觀過錯,所以規(guī)定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在賠償損失后,可以向駕駛員追償部分或全部費用。 機動車轉賣后未過戶,機動車所有權的轉移必須經過汽車交易市場并由所有人或車輛所屬單位及時向當地車輛管理機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否則,視為無效,如果機動車已經轉賣但是尚未辦理過戶時發(fā)生交通事故,由事故責任者和車輛所有人或所屬單位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以上內容介紹了 二次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過程。在遇到比較麻煩的二次交通事故的時候,更要沉著冷靜,二次事故甚至會造成人員的二次傷害,因此救人仍是第一位。如果發(fā)生了二次交通事故,要說明事情經過,以便警察更為清晰的對事故責任進行認定。不管處理結果如果,都應該沉著冷靜對待。
交通事故發(fā)生二次事故如何理賠對第二次撞擊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的損害結果承擔過失責任、現場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的證人證言或其他證據線索,由駕駛員所在單位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承擔賠償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次交通事故責任要判刑嗎致人死亡負事故主要以上責任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的,就構成交通肇事罪,與一次、二次關系不大,關鍵看責任劃分。《刑法》133條規(guī)定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guī),因而發(fā)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jié)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fā)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發(fā)生第二次事故是誰的責任兩方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負主要責任發(fā)生二次交通事故 ,另一方負次要責任;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當的,兩方負同等責任。三方以上當事人的違章行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據各自的違章行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劃分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