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法律分析車禍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1、交通部門現(xiàn)場勘查。交警部門對現(xiàn)場勘查記錄經(jīng)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xiàn)場圖上簽名。為檢驗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相關證件。
2、交通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交警部門經(jīng)過調查后,應當根據(jù)當事人車禍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的行為對發(fā)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3、交通部門組織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如果事故當事人同意進行賠償調解,交警部門可以組織調解。調解次數(shù)一般不超過2次。調解不成,填寫《調解終結書》,告知當事人在法定時效期間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申請調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4、向人民法院起訴。委托律師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訴,一般在事故發(fā)生地基層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調解,達成調解協(xié)議。調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決。
5、申請強制執(zhí)行。如果判決的履行義務人沒有在判決或調解確定的期限內履行賠償義務的,原告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由法院執(zhí)行局向賠償義務人強制履行賠償義務。
法律依據(jù)車禍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條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
交通事故如何起訴對方索賠若各方對交通事故賠償不能協(xié)商一致車禍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的車禍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可以直接向事故發(fā)生地人民法院起訴。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及醫(yī)療費票據(jù)、病例、病案、入院出院證明、死亡證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肇事者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保險單復印件、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居住證明、工作及收入減少證明、護理人員證明及其工作收入減少證明、被撫養(yǎng)人身份證明、司法鑒定意見書、交通費票據(jù)、住宿費票據(jù)、施救停車費票據(jù)及其他相關材料。繳納訴訟費,法院受理后,由法院確定開庭時間后審理判決。
【法律依據(jù)】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
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y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y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yǎng)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xù)治療實際發(fā)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xù)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jù)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交通肇事如何起訴第一步:明確要“告誰”。
打官司中,“告誰”是一個很重要車禍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的問題。如果告的對象不對,不僅浪費了時間、人力、財力,還達不到要求賠償?shù)哪康摹?/p>
第二步:收集證據(jù)。
第三步: 合理要賠償。
交通事故糾紛案件中,涉及的賠償問題一般包括財產損害賠償和人身傷害賠償。
人身損害賠償?shù)捻椖恐饕校横t(yī)療費車禍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yǎng)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等。其中,誤工費包括兩部分,一是當事人在看病、住院期間不能上班造成的誤工費,二是因處理交通事故善后事宜的誤工費。
第四步:書寫起訴狀,寫明訴訟請求,提交至法院。
法律依據(jù):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
第八十五條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
當事人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當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自人民調解委員會作出終止調解之日起三日內,一致書面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調解。
第八十六條 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或者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之日起十日內一致書面申請。
當事人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調解未達成協(xié)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交通事故起訴的流程是怎樣的?(一)起訴和受理
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車禍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應向法院遞交起訴狀車禍交通事故怎么起訴 ,經(jīng)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
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fā)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答辯狀,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三)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4、法庭辯論,原告發(fā)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fā)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jīng)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