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北京市交通事故賠償標準:
一、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權損害造成一級傷殘等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按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806420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100%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5萬—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856420元,最高為906420元。
(二)按北京市農(nóng)村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366740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10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5萬—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416740元,最高為466740元。
二、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權損害造成二級傷殘等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按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725778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9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4.5萬—9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770778元,最高為815778元。
(二)按北京市農(nóng)村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330066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9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4.5萬—9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375066元,最高為420066元。
三、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權損害造成三級傷殘等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按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645136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8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4萬—8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685136元,最高為725136元。
(二)按北京市農(nóng)村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293392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8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4萬—8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333392元,最高為373392元。
四、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權損害造成四級傷殘等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按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564494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7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3.5萬—7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599494元,最高為634494元。
(二)按北京市農(nóng)村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256718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7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3.5萬—7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291718元,最高為326718元。
五、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權損害造成五級傷殘等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按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483852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6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3萬—6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513852元,最高為543852元。
(二)按北京市農(nóng)村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220044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6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3萬—6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250044元,最高為280044元。
六、2018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權損害造成六級傷殘等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按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403210(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5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2.5萬—5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428210元,最高為453210元。
(二)按北京市農(nóng)村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183370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5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2.5萬—5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208370元,最高為233370元。
七、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權損害造成七級傷殘等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按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322568元(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4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2萬—4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342568元,最高為362568元。
(二)按北京市農(nóng)村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146696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4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2萬—4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166696元,最高為186696元。
八、2021年北京市交通事故等侵權損害造成八級傷殘等級人身損害賠償標準:
(一)按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241926(即40321元乘以20年乘以3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2、精神撫慰金:1.5萬—3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
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256926元,最高為271926元。
(二)按北京市農(nóng)村居民賠償標準:
1、殘疾賠償金:110022元(即18337元乘以20年乘以30%,殘疾賠償金根據(jù)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農(nóng)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2021年北京工傷賠償新標準 未死亡1-10級工傷賠償標準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785020元(2019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的20倍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即39251元×20倍)。
北京工傷賠償標準
(一)因工死亡工傷賠償標準:
1、喪葬補助金為63552元(賠償標準為: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的北京市上一年度即2019年職工月平均工資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即10592元×6個月);
2、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為785020元(2019年度全國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即39251元×20倍);
以上兩項合計為:848572元。
3、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fā)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yǎng)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二)未死亡1-10級工傷賠償標準:
【1級工傷傷殘】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但最高為897952元、最低為171590.4元;
2、傷殘津貼: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最低不得低于5719.68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壽命。
【2級工傷傷殘】
1、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賠償標準為: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但最高為794400元、最低為158880元;
2、傷殘津貼: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最低不得低于5401.92元/月),直到本人退休或正常壽命。
北京市人身損害賠償標準死亡賠償金:806420元(即40321元乘20年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標準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2、精神撫慰金:5萬—10萬元(這是北京市一般大致的賠償范圍,并不絕對)。上述兩項合計為:最低為856420元,最高為906420元。
2022北京市經(jīng)濟補償金上限經(jīng)濟補償金有上限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一是支付年限不超過12年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二是計算經(jīng)濟補償金的勞動者本人工資不超過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附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支付補償金或賠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北京最高賠償標準 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jù):《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經(jīng)濟補償?shù)挠嬎悖┙?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