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至結案僅用36天!元甲用法律的武器為失敗的婚姻斬斷亂麻!
01 案情摘要
張女士與劉先生系自由戀愛后登記結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后張女士發(fā)現,劉先生在二人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存在出軌行為,給張女士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創(chuàng)傷,故其選擇結束這段長達24年的婚姻,并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02 事情始末
張女士和愛人相認的那個年代,家里大多還都是父母給介紹對象的年代,幸運的是她和愛人從相識、相知、相戀都是情投意合,直到走進婚姻的殿堂。多年以來都是相親相愛,相守相望。而不幸的是,一次偶然,張女士發(fā)現丈夫在外面有個相識多年的女朋友,關系不是一般的好,雙方攤牌后,張女士本想挽回這段感情,不想在無休的爭吵中度日,但是另一半的不回頭,讓自己對這段婚姻徹底失望了。經過一番深思熟慮之后,終于決定放手這段24年的婚姻,但是面臨著雙方名下的財產和房產,又讓自己不知所措。
03 辦案經過
張女士是通過網絡搜索“婚姻專業(yè)律師”來到的元甲律所,委托元甲律所婚姻家事部團隊的律師,想辦法盡快幫其離婚,并最大限度的為其爭取財產。接受委托之后,張女士向我們講述了其與劉先生多年的婚姻狀況,以及其近期發(fā)現劉先生出軌的情況,并就此向我們提供了相關證據材料。針對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張女士也作出詳述。
二人婚后,劉先生通過法定繼承取得A房產,后將該房產出售,重新購置B房產,登記在夫妻雙方名下;購置汽車一輛;股票存款若干。關于財產,張女士的訴求是,將所有可分割的財產所有權給劉先生,其要折價款。此外,張女士還有些顧慮,其父親去世后留下的房產份額以及其名下承租的公房(劉先生戶口在此處)該如何解決。
了解完案情,我們告知張女士,最好還是訴訟和談判同時進行,這樣既可以避免訴訟繁雜冗長的流程,也能夠更好的解決其以上兩個顧慮,張女士對此表示同意。和張女士就方案達成一致意見后,我們隨即向法院提交立案申請,一周之內得到法院回復審核通過。
在法院審核期間,我們約劉先生來到律所進行協(xié)商,經過多次的深度溝通,元甲所的代理律師與劉先生就本案基本達成一致意見,B房產、車輛均歸劉先生所有,其向張女士支付300萬元折價款。同時劉先生放棄張女士父親留下的遺產份額,并同意將其戶口從承租公房里遷出。在談判成功后,我們針對談判方案草擬協(xié)議書,并立刻聯系法院說明相關情況,申請盡快安排調解員進行調解,法院接到電話次日就將該案轉至調解員手中,調解員在接手案件后隨即與我們取得聯系,告知若雙方協(xié)商好可以隨時去做調解。
于是我們盡快就協(xié)議的細節(jié)再做修改,待張女士與劉先生均無異議之后,立刻聯系調解員確定調解時間。雙方在約定時間共同來到法院,在調解員的主持下順利達成調解,并當場拿到調解書。關于調解書無法體現的部分,雙方均同意按照協(xié)議書自覺履行。
該案從立案之日起至調解結案僅36天,且調解書具有強制執(zhí)行力。既實現了當事人快速離婚的要求,也達到了最大限度保護當事人權益的目的。
案件辦結后,張女士向元甲所的律師表示感謝,她沒有想到的是,律師能給到的方案能在很短的時間內,解決了她所有的問題和困擾,無數個失眠的夜自己想解決的實際問題,終于得到了圓滿的解決,也給這段婚姻劃上了句號。
走進婚姻殿堂的兩個人,那時都是幸福的。但是,歲月漫長,世事多變。無論發(fā)生什么事,我們都要積極的面對,同時也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生活美好,一切向前!
注:以上為元甲律所辦理過的真實案例,為確保個人隱私,以上委托人的名字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