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員工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了經濟損失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員工才負賠償責任。(一)對于勞動者工作中過錯的認定問題
我國法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我國法律規(guī)定侵害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fā)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結合二者可以看出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職務侵權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賠償損失,應當從如下幾個條件考慮:
1、用人單位存在損失;
2、勞動者存在違反規(guī)章制度、操作流程或應當遵守的勞動紀律、職業(yè)規(guī)范等職務侵權行為;
3、損害與勞動者的違規(guī)行為是否有因果關系;
4.勞動者是否有主觀過錯。對此,用人單位應當舉證證明,承擔相應的證明責任。但是由于勞動關系具有人身依附性,企業(yè)作為勞動成果的主要享受者,也應當承擔一定的經營風險,一般情況下,勞動者的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勞動者才負賠償責任。
(二)用人單位損失的范圍確定與賠償
我國法律規(guī)定,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一般而言,勞動者賠償用人單位經濟損失應以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限。
從用人單位角度來說,用人單位應及時固定與經濟損失有關的證據,一旦發(fā)生爭議,就可以用證據支持用人單位的合法主張。
從勞動者角度來說,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與勞動者的過錯程度及原因大小有關,為此勞動者需承擔與之相應的全額或者部分賠償責任。
其次,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原則上不能突破法律規(guī)定
綜上所述,工作失誤導致公司虧損員工不用承擔法律責任,只是要對于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要承擔賠償的責任。賠償的具體數額可以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私下協(xié)商處理,如果處理無果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yè)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執(zhí)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guī)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員工做錯事導致公司損失,由誰賠償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我國法律規(guī)定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通常情況下,員工做錯事導致公司損失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的,員工需要賠償。如果公司因為員工本人遭受了損失,那么可以按照合同約定,要求員工進行賠償。公司可以從員工的工資里進行扣除,但是不能隨意扣發(fā)。公司只能每月扣除低于員工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如果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那要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痉梢罁俊豆べY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隨意扣發(fā)勞動者的工資。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第六條 用人單位應將工資支付給勞動者本人。勞動者本人因故不能領取工資時,可由其親屬或委托他人代領。
用人單位可委托銀行代發(fā)工資。
用人單位必須書面記錄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數額、時間、領取者的姓名以及簽字,并保存兩年以上備查。用人單位在支付工資時應向勞動者提供一份其個人的工資清單。
勞動法規(guī)定員工給公司造成損失怎么賠償勞動者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的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賠償金額需要分情況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1、勞動者故意造成的損失需要100%全額賠償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2、勞動者存在重大過失的,賠償50%左右;3、勞動者一般過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觀故意或重大過失的,造成的經濟損失,無論大小,均不應讓勞動者承擔。
法律分析
勞動者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主要情形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一)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導致企業(yè)損失:如勞動者未履行提前通知義務而徑自離開工作崗位,使得短期內企業(yè)無法補充人員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項目可能因勞動者的不辭而別而無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業(yè)違約風險,間接給公司造成損失;(二)勞動者違反相關約定導致企業(yè)損失,如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yè)限制,泄漏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從而導致企業(yè)利潤下滑產生經濟損失;(三)在勞動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勞動者職務行為導致企業(yè)損失,主要表現為沒有按照崗位職責履行自己的義務,有未盡職責的嚴重過失行為或者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使用人單位有形財產、無形財產遭受重大損害的情形。比如,商業(yè)銀行的業(yè)務經理違反風險控制規(guī)定隨意放貸,從而造成的銀行呆賬壞賬。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賠償百分之50,合理么?員工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的損失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應該依據雙方簽訂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的勞動合同和崗位責任制規(guī)定進行賠償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如果在合同中有相關公司損失由員工賠償合理嗎 的賠償比例,并依據勞動合同法和責任制進行賠償50%屬于合理。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