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加班超時一般是不會解除勞動合同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的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但一般會支付加班的勞動報酬。
根據(jù)《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五毛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公司每月加班超過36小時,工人解除合同有補償嗎?公司每月加班超過36小時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工人解除合同有補償。
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員工加班每月不能超過36小時,否則屬于違法用工。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給予經(jīng)濟補償金的,同時,可以收集平時超時加班的相關證據(jù)找企業(yè)補償加班費,不給的話可以找當?shù)貏趧又俨梦瘑T會投訴處理。
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我國勞動法規(guī)定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平時加班,如晚上需要支付勞動者1.5倍工資,周末加班需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法定節(jié)假日需支付三倍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三十七條 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chǎn)經(jīng)營需要,經(jīng)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報國務院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
加班超時多少可解除勞動合同一、 加班 超時多少可 解除勞動合同 ? 《 勞動法 》規(guī)定每天加班不超過3小時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如果單位安排加班超過了這個限制,則違反了《勞動法》。 根據(jù)《勞動法》的規(guī)定,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勞動者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說,單位如果存在強迫加班,則可以引用“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規(guī)定隨時解除雙方的 勞動合同 ,并由單位支付 經(jīng)濟補償金 。 如果用人單位安排加班,仍然依法支付 加班費 ,那勞動者只有通過 勞動監(jiān)察 舉報的方式迫使用人單位不安排過多的加班。如果不給加班費,則可以用這一條來解除勞動合同,不需提前30天通知,結走所有 工資 (包括未支付的加班費),還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 當然如果上面都夠不上,勞動法仍然賦予了勞動者寬松的解除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guī)定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彼詣趧诱咛崆?0天書面通知后,也能 辭職 ,并結清工資。 二、我國最新《勞動法》關于工作時間與加班時間的規(guī)定 1、《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2、勞動部《關于企業(yè)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企業(yè)對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職工,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1)企業(yè)中的高級管理人員、外勤人員、推銷人員、部分值班人員和其他因工作無法按標準工作時間衡量的職工? (2)企業(yè)中的長途運輸人員、出租汽車司機和鐵路、港口、倉庫的部分裝卸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特殊,需機動作業(yè)的職工; (3)其他因生產(chǎn)特點、工作特殊需要或職責范圍的關系,適合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 3、《〈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問題解答》(勞部發(fā)〔1995〕187號) 對于加班時限的問題,并不是說公司每天安排的加班時間在超過三個小時的情況下可以通過支付加班費來進行折抵,員工可以拒絕公司安排的連續(xù)性的加班。構建和諧的 勞動關系 是需要勞資雙方共同努力的,在用人單位當前業(yè)務比較緊張的情況下可以根據(jù)情況安排加班,但超時加班不應成為工作的常態(tài)的。
你好,以每月加班時間超過36小時為理由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嗎?用收集什么證據(jù)嗎?每月加班時間不予超過36小時,僅是《勞動法》作出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的指導性規(guī)定,而非絕對禁止。
因此,不可以以加班時間超過36小時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但如果未按照《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加班超過36小時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 的規(guī)定支付相應的加班費,則可以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需要搜集與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費有關的證據(jù),比如手工考勤或打卡及電子考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