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三日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復核,而且復核以一次為限。申請復核的時候要明確請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證據。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
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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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處理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不予受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法律依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七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不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怎么辦?一、不服 交通事故 的責任認定怎么辦? 1、根據《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當事人對 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有異議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送達之日起3日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 證據 。當事人書寫復核申請時,一定要指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劃分責任不當的錯誤所在,并抓住有關證據不放,力爭復核機關認可自己的意見。 2、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收到復核申請后5日內,會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自受理之日起30日內,作出復核結論。復核審查期間,當事人不能啟動 訴訟 程序,否則將導致復核程序終止。 二、怎么寫重新交通認定申請書? 交通事故責任 重新認定申請書:包括首部、主文、尾部三部分。首部主要由:一是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單位、住址、郵政編碼和聯(lián)系電話等;二是被申請人是哪個公安機關的;三是重新認定第三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和單位等。主文應當寫明何時接到公安機關的《道路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申請重新認定的事實和理由,如有證據或證據線索也應寫明,對事故責任認定有何具體要求。尾部應寫明申請重新認定的年、月、日。注意不要寫成擬寫申請書的年、月、日。 三、申請重新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可以幾次? 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認定責任書后,30天內會作出維持、變更或撤銷的決定,并會及時制作《道路交通事故重新認定決定書》,分別送交申請人和原責任認定部門。原責任認定部門接到后,應在5日之內向各方當事人或 代理 人公布重新認定的決定。這里要注意: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只有一次,也就是說重新認定為為最終決定。因此,無論是申請人還是其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他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重新認定決定不服的,都不得再向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發(fā)布的有關通知,當事人可對 行政處罰 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或就民事?lián)p害陪償問題提起民事訴訟。 綜上所述,交警在處理交通事故過程中,會在規(guī)定期限內下發(fā)事故責任認定書,車主不服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可以申請復核,這個時效是拿到認定書內的十五日,申請復核的機構應該是上級交警部門。上級部門受理后,會對材料進行審核,原則上在一個月內出具復核結果。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應如何處理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下面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我們將為您詳細介紹如何處理該問題。
1.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復審申請書應當寫明復審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2.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審申請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當事人。
(一)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交通肇事嫌疑人的;
(三)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車輛駛離道路時發(fā)生的事故。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受理復核申請的,應當書面通知當事人。
3.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復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對下列內容進行復核,并作出復核結論:
(一)道路交通事故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是否正確;
(二)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調查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審查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方式,但在當事人要求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必要時,可以召集各方當事人到現場聽取意見。
復核期間,任何一方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
4.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事實不清、證據不充分、責任劃分不公或者調查認定違反法定程序的,應當作出審查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經審查,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調查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審查結論。
第五十五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復核結論后,應當召集事故各方當事人,當場宣布復核結論。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采用其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怎么辦 他法定形式向當事人送達審查結論。
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只審核一次。
6.上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作出責令重新認定的審查結論后,原辦案單位應當依照本規(guī)定在十日內重新調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吊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重新調查需要檢驗鑒定的,原辦案單位應當自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建議:交通事故的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有哪些規(guī)定?
一、交通事故的民事責任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在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中所起的作用及其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一)因一方過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負全部責任;(二)因兩個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的影響和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3)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無過錯。如果是交通事故,各方都不負責。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不承擔。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