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涉及當事人民事?lián)p害賠償?shù)蔫b定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當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鑒定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所作出的鑒定結論可以作為證據(jù)使用。
傷情鑒定涉及交通肇事是否構成犯罪問題,只能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委托鑒定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鑒定。
【法律依據(jù)】
《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具備資格的鑒定人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當事人未申請鑒定,人民法院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鑒定的,應當委托具備資格的鑒定人進行鑒定。
個人是否能委托司法鑒定所進行傷殘鑒定可以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的。機構和個人都是可以申請做傷殘鑒定的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不過對個人的申請會有所限制。準許私人申請的事項僅存在于工傷事故,而交通事故,治安管理這些涉及刑事方面的是無權申請私人鑒定的。把書面的鑒定委托材料提交給鑒定機構,內容上要求有委托人的個人信息并且闡明委托理由,用途以及要求就可以了。
法律分析
如果勞動者已經(jīng)認定為工傷事故的,在職工傷情相對穩(wěn)定后,工傷職工、工傷職工近親屬或者用人單位,應及時向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鑒定,工傷職工按照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安排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鑒定。因此,個人和用人單位都可以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流程進行工傷等級和勞動能力鑒定。如果未被認定為工傷事故的,則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不接受鑒定申請。此時受害者個人可以單方面委托司法鑒定所進行傷殘等級鑒定,這里的鑒定就不是工傷鑒定了。法律不禁止人身損害受害者單方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但是,個人單方面委托進行的鑒定,在訴訟中,可能因為對方當事人有足夠證據(jù)反駁而重新鑒定。因此,建議與對方當事人協(xié)商,選擇鑒定機構進行鑒定。
法律依據(jù)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
第十一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統(tǒng)一受理辦案機關的司法鑒定委托。
第十四條 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對委托鑒定事項、鑒定材料等進行審查。對屬于本機構司法鑒定業(yè)務范圍,鑒定用途合法,提供的鑒定材料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對于鑒定材料不完整、不充分,不能滿足鑒定需要的,司法鑒定機構可以要求委托人補充;經(jīng)補充后能夠滿足鑒定需要的,應當受理。
怎樣辦理車禍傷殘鑒定委托現(xiàn)實生活中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雖然人們對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的發(fā)生已經(jīng)習以為常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了,但是也會時不時覺得可惜感傷,因為里面涉及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了人員傷亡,比如發(fā)生車禍造成當事人受傷,那么這時該怎樣辦理車禍傷殘鑒定委托呢?下面就由的我為您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怎么辦理車禍傷殘鑒定委托
(一)交通事故傷者委托鑒定的方式有兩種:
1、自行委托,即在起訴之前自己委托鑒定機構鑒定;
2、法院委托,即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機構鑒定。
(二)傷殘鑒定委托書
鑒定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人的名稱或者姓名、擬委托的司法鑒定機構的名稱、委托鑒定的事項、鑒定事項的用途以及鑒定要求等內容。
委托鑒定事項屬于重新鑒定的,應當在委托書中注明。
委托人應當向司法鑒定機構提供真實、完整、充分的鑒定材料,并對鑒定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三)傷殘鑒定需要材料
受害人在進行傷殘鑒定時,需要提供如下資料:
1、入院記錄。
2、出院記錄。
3、出院小結。
4、病歷本。
5、疾病診斷證明書。
6、損傷初期和治療終結后的 CT 、X片及診斷報告。
7、交通事故認定書。
8、傷者身份證或戶口簿,對被撫養(yǎng)人的勞動能力進行鑒定時,還應攜帶其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和有關政府部門的說明。
9、攜帶傷殘鑒定委托書,對治療尚未終結,因調解需要提供賠償依據(jù)的,在委托書中說明。
二、如何選車禍傷殘鑒定機構
1、選擇有合法資質的鑒定機構
有合法資質的鑒定機構作出的鑒定結論才合法有效,合法鑒定機構超出登記的業(yè)務范圍作出的鑒定結論無效。因此,應選擇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如精神病鑒定須選擇有“法醫(yī)精神病”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其鑒定結論才合法。
2、選擇信譽卓著、辦事公正的司法鑒定機構
如果選定一家鑒定機構,雖然做出的鑒定級別很高,但是不被法院采信,需要重新鑒定,那將得不償失。為避免案件被重新鑒定,選擇鑒定機構時,一定要選擇信譽卓著、辦事公正的司法鑒定機構。
3、不要選擇對自己不利的鑒定機構
傷殘級別對傷者的賠償項目和賠償數(shù)額有直接的影響,評上級別和評不上級別,受害人所能獲得的賠償項目和金額差距很大,同樣的傷情,不同的級別,賠償金額差距很大。
一般情況下各鑒定機構所做的鑒定結論是一致的,但是,當傷情屬于“可評可不評,可高評可低評”的情況時,各鑒定機構的做法卻不完全一致,有的鑒定機構就高不就低,有的卻就低不就高。所以,選擇鑒定機構要慎重,選擇鑒定機構前,最好是先咨詢交通事故專業(yè)律師的意見,因為,專業(yè)律師對當?shù)馗麒b定機構的情況比較了解。
4、選擇在受訴法院所在地有辦公場所的鑒定機構
有的鑒定機構在當?shù)貨]有辦事機構,選擇這種鑒定機構做鑒定會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需要補充或重新鑒定時不及時;
二是需要解釋或出庭作證時不方便。
當事人不可為追求傷殘級別而隨便選擇司法鑒定機構,特別是不要選擇在受訴法院所在地沒有固定辦公場所的司法鑒定機構,否則,一旦重新鑒定,對當事人很不利。
以上所提及的都是有關車禍傷殘鑒定的法律知識,從中能了解到辦理車禍傷殘鑒定委托涉及多個相關手續(xù),會有一些麻煩。同時要選好車禍傷殘鑒定機構,這對當事人很重要。如果您還有什么較為復雜的法律問題,歡迎來咨詢。
@2019
個人傷殘鑒定委托書怎么寫個人傷殘鑒定委托書要寫明個人的意向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包括自己的身份證明,和戶籍所在地出具的證明。還要寫明受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詳細信息,寫清委托鑒定事項,以及相關事實和理由。最后由委托人簽字并注明時間。
個人傷殘鑒定委托書的格式內容,可以參照合同的條款內容來制定。根據(jù)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shù)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主要條款與示范文本】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標的;(三)數(shù)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范文本訂立合同。
傷殘鑒定一般去哪里鑒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部門是司法部批準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的專門鑒定機構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是面向社會服務的。一般大型醫(yī)院或者醫(yī)學院都有司法鑒定機構。
可以自行委托鑒定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也可以找律師事務所委托鑒定,還可以進入訴訟程序后申請法院委托鑒定。
【法律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xiàn)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xiàn)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xié)助。
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以即行撤離現(xiàn)場,恢復交通,自行協(xié)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xiàn)場的,應當迅速報告執(zhí)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在道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xiàn)場再進行協(xié)商處理。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
如果您對該問題仍有疑問,建議您整理相關信息,同專業(yè)人士進行詳細溝通。
發(fā)生交通事故,做傷殘鑒定,可以自己去嗎交通事故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的傷殘鑒定可以自己去做,但最好和對方協(xié)商一致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選定鑒定機構鑒定。結果一般都容易接受,避免對方不認可,再次鑒定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的繁瑣。
交通事故發(fā)生后若造成相應人身損害,受害人可以在治療結束后自行到合法的醫(yī)療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建議選擇事故發(fā)生地的醫(yī)療鑒定機構。也可先行向法院起訴,由法院指定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從訴訟的角度來看,由法院指定鑒定機構最好,能最大程度降低對方異議。1、《證據(jù)規(guī)定》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傷殘鑒定自行委托 :“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有證據(jù)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
2、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劃定》第75條的劃定,重新鑒定,假如鑒定結論有改變的,鑒定用度由公安機關承擔假如鑒定結論沒有改變,鑒定用度由重新鑒定申請人承擔。
在有相應的鑒定資質的司法鑒定機構,都可以申請鑒定,但一般建議當事人選擇在當?shù)厝嗣穹ㄔ簜浒傅木哂需b定資質的鑒定機構來鑒定。這樣鑒定結果才能被司法機關認可。傷殘鑒定可以自己委托或由律師事務所來委托鑒定,也可以起訴到法院后由雙方共同申請由法院委托鑒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二十八條司法鑒定機構應當自司法鑒定委托書生效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鑒定。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jīng)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司法鑒定機構與委托人對鑒定時限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在鑒定過程中補充或者重新提取鑒定材料所需的時間,不計入鑒定時限。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交通事故現(xiàn)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jù)。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guī)定》第五十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