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上下班途中發(fā)生工傷事故,先將勞動者送往醫(yī)療機構治療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經治療申請相對穩(wěn)定后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攜帶工傷認定決定書、勞動能力鑒定書等資料向工傷保險機構申請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fā)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yè)病防治法規(guī)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guī)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fā)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yè)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tǒng)籌地區(qū)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上下班路上工傷怎么賠上班路上發(fā)生交通事故算工傷。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了醫(y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yè)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企業(yè)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后應當予以償還。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fā)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yè)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guī)定享受。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yè)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guī)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工傷上下班途中怎么認定法律分析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
一、怎么對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的規(guī)定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最高法對“上下班途中”的認定,就兩個核心原則:合理時間、合理路線。
1、什么是合理時間?
上下班有一個時間區(qū)域,具有正當性,可能早一點,可能晚一點,比如下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了班以后,還要加一會兒班,或者是等交通的高峰時段過了之后再回家,這些都屬于合理時間。
2、什么是合理路線?
路線有可能是回自己的住所,這個住所可能還不止一處;除此之外,往返于配偶、父母、子女的居住地,也算是合理路線。下班的途中需要到菜市場買一點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順路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路線。
拓展資料:因工外出和工作有關認定為工傷,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因工外出期間”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一是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場所以外從事與工作職責有關的活動期間;二是職工受用人單位指派外出學習或者開會期間;三是職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動期間。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職工應當認定為工傷。職工有六種情形之一,應認定為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工傷如何賠償上下班途中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被認定為工傷的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工傷賠償包括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治療工傷的醫(y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住院伙食補助費等合理費用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由用人單位支付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等。
拓展資料
在某些情形下,職工受到傷害與其工作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關系,但法律出于整體利益的考慮,將這些情形也納入了工傷范圍,視同工傷。這些視同工傷的情形包括: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職工在工作時間內在工作崗位上突發(fā)疾病,可能是自身的身體機能導致的,也可能是工作過度勞累、緊張導致的,突發(fā)的疾病是否與工作有關很難判斷。
在這種情況下,法律從體恤、照顧勞動者的角度出發(fā),為了平衡用人單位和職工雙方的利益,將職工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情形規(guī)定為視同工傷情形。如果職工因突發(fā)疾病導致喪失勞動能力或者突發(fā)疾病后經搶救超過48小時死亡的,都不得視同工傷。這里的“突發(fā)疾病”包括各類疾病?!?8小時”以醫(yī)療機構的初次診斷時間作為突發(fā)疾病的起算時間。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無論是否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職工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的活動中受到傷害的,雖然這些活動與工作不存在直接或間接的關系,但是視同工傷。
這主要是因為:一方面,職工是基于社會公德為了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受到傷害的,法律通過補償職工來肯定這種行為,并使之在社會上發(fā)揚光大,最終國家和社會的整體利益得到維護;另一方面,職工在搶險救災等活動中受到傷害的,按照傳統(tǒng)侵權行為法無法獲得救濟,為了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致個人利益受損的,法律依據社會公平和正義原則,將這種情形規(guī)定為視同工傷情形。
例如,職工在下班途中發(fā)現有人攔路搶劫而與犯罪分子搏斗受傷的,職工這種見義勇為行為屬于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活動,應當認定為視同工傷,只是申請人在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需要提交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軍人屬于優(yōu)撫的對象,軍人在服役期間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且已經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的,依法享受軍人撫恤優(yōu)待待遇。為了保持政策上的連續(xù)性,法律規(guī)定傷殘軍人復員轉業(yè)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視同工傷,能夠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應當強調,職工復發(fā)的舊傷必須是其原服役期間因戰(zhàn)、因公導致的傷殘,并且必須取得了革命傷殘軍人證。如果確是因戰(zhàn)、因工負傷致殘但沒有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的,或者是因病負傷致殘的,則不得視同工傷。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的標準及賠償分別是怎樣的?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標準: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14條規(guī)定,職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申請認定工傷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的,申請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他相關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且認定書中受傷職工承擔的事故責任為同等責任、次要責任或不承擔責任,這樣才可以認定為工傷。
上下班途中發(fā)生工傷,賠償如下:
1、醫(yī)療費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交通費、食宿費;
4、康復治療費;
5、輔助器具費;
6、停工留薪的工資;
7、護理費;
8、傷殘補助金;
9、傷殘津貼。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六條 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y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xié)議的醫(yī)療機構就醫(y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y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wèi)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guī)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y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tǒng)籌地區(qū)人民政府規(guī)定。
上下班途中工傷認定標準及賠償工傷認定中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的上下班途中應包含兩方面要素:一是時間要素,即上下班的必要時間;二是地理要素,即上下班的必經路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guī)定了應當認定工傷的七種情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患職業(yè)病的;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工傷保險條例雖然較修訂前放寬了上下班機動車交通事故傷害認定為工傷的標準,但工傷認定案件審理中仍須審查以下事實:第一,上下班途中合理的時間內;第二,上下班合理的路途上;第三,因機動車事故而引起人身傷害的事實;第四,非受害人本人的自殺或自殘行為,非因受害人本人的醉酒、犯罪或違反治安管理等行為而導致的傷亡等
自己在上下班途中摔傷算工傷嗎?
上下班期間因個人原因摔傷的,是不能認定為工傷的。上下班期間的工傷只有一種情況,那就是:發(fā)生交通事故,并且職工不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以上(包括不承擔全部責任)。除此之外,上下班期間的傷害都不視為工傷。所以說,如果是因為個人原因的摔傷不屬于交通事故,是不算工傷的,法院不予支持,屬于標準的意外事件。
總結:一般來說,只有在工作中造成的傷害才屬于工傷,但是進行與職業(yè)活動有關的活動時造成的傷害也可能屬于工傷,因而我國也規(guī)定了一種特殊的工傷類型,即交通事故工傷。但此時也需要作出相應的認定才行,之后才能按照工傷事故進行處理,受傷職工也才可以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一)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單位宿舍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工傷怎么處理 ;(二)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三)從事屬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時間內其他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傷認定前提:合理時間、合理路線。而對于合理路線,最高法相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場買一點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順路,這就是合理路線。由此,上下班途中買菜發(fā)生意外,也可認定為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