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各地補償安置的具體金額標準都不一樣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但都大同小異。
詳細情況應咨詢當?shù)卣畤临Y源管理部門。一般來說當?shù)卣畤临Y源管理部門和物價部門會以聯(lián)合下文的形式明確補償金額的具體標準。
另外目前國家對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管理極嚴,如果征用耕地,首先應看建設方是否辦理了相關手續(xù)。如果未辦理相關手續(xù),則應立即向當?shù)赝恋毓芾韴?zhí)法監(jiān)察部門舉報。
單位:元/畝
補償 名稱 補 償 標 準 補償單價
水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水田平均年產值1162元計算,每畝水田的土地補償費取年產值的6倍計算 6972
旱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旱地平均年產值756元計算,每畝旱地的土地補償費取年產值的6倍計算 4536
園地 土地補償費按水田補償標準的50% 3486
經(jīng)濟 林地 經(jīng)濟林土地補償費按水田補償標準的50% 3486
用材 林地 用材林土地補償費按水田補償標準的40% 2789
疏林地 土地補償費按水田補償標準的30% 2092
未成 林地 未成林造林地按疏林地的標準補償 2092
水塘 按水田補償單價的70%計算 4880
河灘地陡坡地 按旱地補償單價的70%計算 3175
荒地 田埂 按水田補償標準的20%計算 1394
附表二
安置補助費標準
單位:元/畝
補償 名稱 補 償 標 準 補償單價
水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水田平均年產值1162元計算,每畝水田的勞動力安置補助費取年產值的6.78倍計算 7878
旱地 按工程占用前3年旱地平均年產值756元計算,每畝旱地的勞動力安置補助費取年產值的6.78倍計算 5126
園地 安置補助費參照水田的標準計算 7878
經(jīng)濟 林地 安置補助費參照水田的標準計算 7878
用材 林地 安置補助費按水田安置補助費的50%計算 3939
疏林地 安置補助費按水田安置補助費的50%計算 3939
未成 林地 安置補助費按疏林地的標準進行補償 3939
水塘 按水田補償單價的70%計算 5515
河灘地陡坡地 按旱地補償單價的70%計算 3588
附表三
調劑耕地補償標準
單位:元/畝
項目 補償標準 備注
水田 11000 含外遷區(qū)和鄰村鄰組調劑
旱土 6000
山林 5000
附表四
青苗補助費補償標準
單位:元/畝
土地 種類 平均 年產值 (元) 補償 標準 補償 金額 說明
水田 1162 半年 581 1、插秧前已投入成本的補半年,插秧后補償一年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 2、此補償包括綠肥、稻草、田間豆類和春收作物等。
一年 1162
旱土 756 半年 378 1、生長期短作物補半年,生長期長作物補一年; 2、多年生長作物一律補一年。
一年 756
藕塘(田) 1000 半年 500 1、定蒔后半年內補半年,半年以上補一年; 2、兼養(yǎng)魚類的不另補償。
一年 1000
專業(yè)魚塘 1500 一年 1500
一般水塘 按鄰近水田平均產值的60%補償 1、一般水塘指既有灌溉用途,又放養(yǎng)魚類的兼養(yǎng)魚塘; 2、水庫按一般魚塘的50%補償; 3、只灌溉不養(yǎng)魚的山塘不補償。
附表五
林木補償標準
單位:元/畝
補償名稱 單位 單價(元) 備注
園地 畝 3600 按畝均60株柑桔計算
經(jīng)濟林、用材林 畝 500
疏林、未成林地 畝 200
附表六
零星果樹木補償標準
補償名稱 類別 單位 單價(元)
柑桔 結果 株 60
未結果 株 15
雜果 結果 株 50
未結果 株 15
經(jīng)濟樹 幼樹 株 10
成樹 株 30
用材樹 幼樹 株 5
成樹 株 10
竹子 窩(根) 5
古樹名木 株 500
附表七
房屋自拆自建補償標準
單位:元/m2
類別 房屋結構 補償金額
鋼混 (一) 鋼筋混凝土、梁、板作承重構件,墻體等作轉護構件,膠合板木門,鋁合金窗,內墻涂料,外墻瓷磚,瓷板磚樓地面,水電衛(wèi)設備齊全,底層高3.6米,樓層層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為5年內。 410
鋼混 (二) 鋼筋混凝土、梁、板作承重構件,墻體等作轉護構件,膠合板木門,鋁合金窗,內墻涂料,外墻瓷磚,水泥樓地面或部分瓷板磚地面,水電衛(wèi)生設備齊全,底層高3.6米,樓層層高3米。 390
磚混 (一) 眠磚墻或部分鋼筋混凝土柱承重,膠合板木門,鋁合金窗,內墻涂料,外墻瓷磚,瓷板磚樓地面,水電衛(wèi)設備齊全,底層高3.6米,樓層層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為5年內。 320
磚混 (二) 眠磚墻或部分鋼筋混凝土柱承重,油漆單層木門,玻璃窗,內外墻全部粉灰;水泥地面,水電衛(wèi)設備齊全,層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為5年內。 310
磚混 (三) 眠磚墻或部分鋼筋混凝土柱承重,單層木門,玻璃窗,內墻全部粉灰,水泥地面,層高3米,房屋使用年限為10年外。 280
磚木 (一) 內外24厘米有眼墻或18墻壁,內外墻全部粉灰,單層木門,玻璃窗,青瓦屋面,水泥地面,前后徑墻的平均高度3米。房屋使用年限為10年內。 240
磚木 (二) 內外半磚墻,單層木門,玻璃窗;青瓦屋面,水泥地面,前后徑墻的平均高度3米。 230
木房 全部木料,三合泥地面,板壁,前后徑墻的平均高度3米。 179
土房 包括土木結構,四墻以土磚圍成前后徑墻的平均高度3米。 160
雜房 (一) 紅磚眠斗墻,預制板平頂或青瓦屋面,前后徑墻的平均高度2.2米。 65
雜房 (二) 土磚、土筑、雜磚和竹木架,簡單門窗,前后徑墻的平均高度2.2米。 55
附表八
房屋收購價標準
單位:元/m2
類別 房屋結構 單價
鋼混 (一)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451
鋼混 (二)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429
磚混 (一)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52
磚混 (二)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41
磚混 (三)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308
磚木 (一)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264
磚木 (二)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253
木房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197
土房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176
雜房 (一)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77
雜房 (二) 與自拆自建房屋相同 55
附表九
附屬建筑物補償標準
補償名稱 單位 單價(元) 備注
曬坪 M2 10
圍墻 M2 15
水井 口 300
水池 M3 80
熱水灶 個 150
加工灶 個 150
沼氣池 口 1500
化糞池 口 1500
家用單收器 個 50
門樓 個 5000
鋼筋砼框架 M3 450 因電站停工的基礎
砌石保壩 M3 70 因電站停工的基礎
地窖 口 200
加工機械 臺 50
附表十
農副業(yè)設施補償標準
補償名稱 單位 單價(元)
木磨、水碾 個 10000
磚瓦窯 處 5000
砂場 個 20000
附表十一
小型水利水電設施補償標準
補償名稱 單位 單價(元)
電灌站 處 20000
機井 口 5000
水輪泵站 處 50000
渠道 km 20000
水壩 處 10000
附表十二
基礎設施補償標準
補償名稱 單位 單價(元) 備 注
1、場地平整 統(tǒng)一平整安排的不補助
后靠區(qū) 人 1800
外遷區(qū) 戶 2500 含農村和集鎮(zhèn)外遷戶
2、室內水電補助 戶 300
3、人畜飲水
后靠區(qū) 人 100
外遷區(qū) 戶 600 含農村和集鎮(zhèn)外遷戶
4、搬遷道路 后靠區(qū) 人 100
附表十三
搬遷運輸費補償標準
補償名稱 單位 單價(元) 備 注
過渡期生活補助費 人 600 只補償生產安置人口
后靠區(qū) 人 500
外遷區(qū) 人 1000 含農村和集鎮(zhèn)外遷人口
個體加工站 戶 300
個體商業(yè)戶 戶 300
村防保站 個 200
個體醫(yī)療戶 戶 200
農村公房 M2 10
附表十四
專業(yè)項目恢復改建補償標準
補償名稱 單位 單價(元) 備 注
變壓器移位 臺 3000
有線用戶安裝 戶 300
固定電話移機 臺 200
室外無線電視 戶 200
有線電視機房 個 6000
附表十五
遷墳補償標準
類別 補償單位 補償單價 (元) 備 注
老墳、無碑 棺 100 遷墳中建設單位登報或發(fā)出公告限期遷走,逾期由建設單位處理,不再補償。
有主、無碑 棺 200
有主、有碑 棺 300
有主、有碑、有墳臺 棺 500
3年內新墳 棺 600
附表十六
生產安置人口安置費標準
安置方式 單位 標準 (元) 備注
二三產業(yè) 人 8000 創(chuàng)辦企業(yè)的、安置費直接投入企業(yè)
有土安置 人 8300 安置費撥入置移民的村組,鄰村鄰組調劑耕地的按實際數(shù)額。
8000
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七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由用地單位支付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3至6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補償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補償費標準規(guī)定。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征用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
第二十八條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用地單位除支付補償費外,還應當支付安置補助費。
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數(shù)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規(guī)定。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條例第一條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為合理使用土地資源,保證國家建設必需的土地,并妥善安置被征地單位群眾的生產和生活,特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國家進行經(jīng)濟、文化、國防建設以及興辦社會公共事業(yè),需要征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時,必須按照本條例辦理。禁止任何單位直接向農村社隊購地、租地或變相購地、租地。農村社隊不得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參與任何企業(yè)、事業(yè)的經(jīng)營。第三條 節(jié)約土地是我國的國策。一切建設工程,都必須遵循經(jīng)濟合理的原則,提高土地利用率。凡有荒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凡有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良田,尤其不得占用菜地、園地、精養(yǎng)魚塘等經(jīng)濟效益高的土地。
各地區(qū)特別是大城市近郊和人口密集地區(qū),都應當按照土地利用規(guī)劃,對各項建設用地嚴格加以控制。
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進行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guī)劃的要求,并同改造舊城區(qū)結合起來,以減少新占土地。第四條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凡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的,被征地社隊的干部和群眾應當服從國家需要,不得妨礙和阻撓。第五條 征用的土地,所有權屬于國家,用地單位只有使用權。第六條 各項工程使用土地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土地管理、環(huán)境保護、水土保持等法規(guī)的要求,防止土地沙化、水土流失、水源枯竭、泥石流、鹽堿化、洪澇災害和環(huán)境污染。因此造成損失的,用地單位必須進行整治或支付整治費用,并對受害者給予相應的補償。整治的要求和整治費、補償費的標準,由用地單位、受害單位和有關單位在當?shù)乜h、市土地管理機關主持下協(xié)商決定。達不成協(xié)議的,由縣、市人民政府決定;縣、市人民政府決定不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了的,報上一級政府決定。不能恢復耕種的土地作為征地處理,按本條例規(guī)定的審批權限,由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安排使用。
被征用土地內有與工農業(yè)生產和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水源、渠道、涵閘、管道、道路、電纜等設施的,用地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在當?shù)厝嗣裾M織下,會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不得擅自阻斷或破壞;發(fā)生阻斷或破壞的,應加以修復或建設相應的工程設施。第七條 征用土地的程序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
一、申請選址。用地單位持經(jīng)批準的建設項目設計計劃任務書或上級主管機關的有關證明文件,向擬征地所在地的縣、市土地管理機關申請,經(jīng)縣、市人民政府審查同意后,進行選址。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范圍內選址,還應當取得城市規(guī)劃管理部門同意。
二、協(xié)商征地數(shù)量和補償、安置方案。建設地址選定后,由所在地的縣、市土地管理機關組織用地單位、被征地單位以及有關單位,商定預計征用的土地面積和補償、安置方案,簽訂初步協(xié)議。
三、核定用地面積。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經(jīng)批準后,用地單位持有關批準文件和總平面布置圖或建設用地圖,向所在地的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正式申報建設用地面積,按本條例規(guī)定的權限經(jīng)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審批核定后,在土地管理機關主持下,由用地單位與被征地單位簽訂協(xié)議。
四、劃撥土地。征地申請經(jīng)批準后,由所在地的縣、市土地管理機關根據(jù)計劃建設進度一次或分期劃撥土地,并督促被征地單位按時移交土地。第八條 征用土地的審批權限:
征用耕地、園地一千畝以上,其他土地一萬畝以上,由國務院批準;征用直轄市郊區(qū)的土地,由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征用五十萬人口以上城市郊區(qū)的土地,由所在市人民政府審查,報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準;征用其他地區(qū)耕地、園地三畝以上,林地、草地十畝以上,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由所在縣、市人民政府審查,報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批準,在上述限額以下的,由縣、市人民政府批準。
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jù)本地區(qū)實際情況,適當放寬或縮小縣、市人民政府審批征地數(shù)額的權限。
一個建設項目所需土地,應當根據(jù)總體設計一次報批,不得化整為零。分期建設的工程應當分期征地,不得早征遲用。鐵路、公路干線所需土地,可以分段報批和辦理征地手續(xù)。第九條 征用土地應當由用地單位支付補償費。
各項補償費的標準:
一、土地補償費。征用耕地(包括菜地)的補償標準,為該耕地年產值的三至六倍,年產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產量和國家規(guī)定的價格計算。各類耕地的具體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在此范圍內制定。征用園地、魚塘、藕塘、葦塘、宅基地、林地、牧場、草原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
二、青苗補償費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樹木等附著物補償費的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但是在開始協(xié)商征地方案后搶種的作物、樹木和搶建的設施,一律不予補償。
征用城市郊區(qū)的菜地,還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向國家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具體辦法另訂。
國家占用農民耕地賠償標準及青椒作物青苗費標準征用土地補償政策
第二十四條 征用土地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的土地補償費標準:
(一)征用菜地、水田,按該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產值(下同)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的6倍補償;經(jīng)濟作物地、園地、魚塘、藕塘、葦塘按5倍補償;雷響田、旱地、經(jīng)濟林地按4倍補償;輪歇地、竹林地、牧場、草場按3倍補償。
(二)征用耕種3至5年的開墾荒地,按旱地補償標準補償;征用耕種3年以下的開墾荒地,按上年產值的3倍補償,并賠償開發(fā)投資。
(三)征用集體打谷場、曬場等生產用地,按原土地類別的補償標準和建場的工本費補償。
(四)國家建設劃撥國有農、林、牧、漁場土地的補償標準,按本條的規(guī)定辦理。征用無收益的土地,不予補償。
第二十五條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標準:
(一)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包括自留地,下同)在1畝或者人均菜地在5分以上的,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為被征耕地、菜地每畝年產值的2倍。被征地單位人均耕地不足1畝或者人均菜地不足5分的,每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為被征耕地、菜地每畝年產值的3倍。每畝耕地、菜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其年產值的10倍。
(二)征用園地、魚塘、藕塘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塘每畝年產值的5倍。
(三)國家劃撥國有農、林、牧、漁場土地的安置補助費,為該地每畝年產值的3倍。
征用集體的宅基地、林地、新開墾的耕地以及劃撥國有土地的,不予支付安置補助費。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shù)(不包括開始協(xié)商征地方案后遷入的戶口),按照被征用耕地數(shù)除以征地前人均耕地數(shù)計算。
第二十六條 依照本辦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保持群眾原有生活水平或者土地已被征完以及征地后人均耕地不足1分的,經(jīng)省人民政府批準,可以適當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被征用土地年產值的20倍。
第二十七條 征用土地上有附著物的按下列標準支付補償費:
(一)被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一般不得鏟除,確需鏟除時,均按當季一茬實際產值補償。
(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需要拆遷的,采取產權調換、作價補償,或者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相結合的形式進行補償。產權調換的面積按照所拆房屋的建筑面積計算。作價補償?shù)慕痤~按照所拆房屋建筑面積的重置價格結合成新計算。
(三)被征用土地上的墳墓拆遷、零星樹木(包括果樹)、特種經(jīng)濟作物的補償標準,由州(市)人民政府規(guī)定。
(四)土地管理部門發(fā)出征地通知后建造的地上附著物和地下設施,不予補償。
第二十八條 征用城市近郊區(qū)菜地的,應當交納新菜地開發(fā)基金,由自治州、省轄市、縣(市)人民政府統(tǒng)一管理,??顚S?。昆明市西山區(qū)、官渡區(qū)每畝交納20000元;昆明市其余各縣及東川市、縣級市和州人民政府、地區(qū)行政公署所在地的縣(市)每畝交納15000元;其
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他縣每畝交納10000元。省人民政府根據(jù)物價變動情況,可以對新菜地開發(fā)基金的交納數(shù)額進行調整。占用耕地,從事非農業(yè)建設的,按國家規(guī)定繳納耕地占用稅。
第二十九條 經(jīng)批準征用集體耕地的,按規(guī)定調減農業(yè)稅。征用土地時,未收獲當年作物的,當年調減;已收獲的下年調減。
第三十條 因國家建設征用土地造成多余勞動力的安置,按《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辦理。需要由農業(yè)人口轉為非農業(yè)人口的,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具體辦法。
第三十一條 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除被征土地上屬于個人的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付給本人外,其余費用歸被征地單位集體所有,專戶存入銀行,用于被征地單位發(fā)展生產和安排多余勞動力就業(yè)以及不能就業(yè)人員的生活補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或者挪用
占用草地是否繳納耕地占用稅一、正面回答
占用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yǎng)殖水面以及漁業(yè)水域灘涂等其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他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yè)建設的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比照本條例的規(guī)定征收耕地占用稅。建設直接為農業(yè)生產服務的生產設施占用前款規(guī)定的農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稅。
二、分析
耕地占用稅是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他非農業(yè)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采用定額稅率,其標準取決于人均占有耕地的數(shù)量和經(jīng)濟發(fā)展程度。目的是為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了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強土地管理,保護農用耕地。
三、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有哪些占用菜地開發(fā)園地 ?
耕地占用稅的征稅范圍包括納稅人為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yè)建設而占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所謂占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yè)建設,也視同占用耕地,必須依法征收耕地占用稅。占用己開發(fā)從事種植、養(yǎng)殖的灘涂、草場、水面和林地等從事非農業(yè)建設,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本著有利于保護土地資源和生態(tài)平衡的原則,結合具體情況確定是否征收耕地占用稅。耕地是指種植農業(yè)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其中,園地包括花圃、苗圃、茶園、果園、桑園和其他種植經(jīng)濟林木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