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如果是暫時性的雇傭關系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在回家路上受傷就不負責任,因為不屬于雇傭活動。如果是正式簽訂勞動關系,繳納工傷保險的職工,上下班路上發(fā)生事故就要負責任。
(這個是個有爭議的問題。有的人認為暫時雇傭關系也應該比照工傷保險條例,上下班途中發(fā)生事故也認定工傷。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我認為不妥)
法律依據(jù):
2004年5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這一規(guī)定被稱為雇主責任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yè)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在干活的地方受傷,那就不好說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了。因為這種雇傭關系沒有工作時間,很難證明工作已經(jīng)結束。雇主怎么也得負責任。 你得看是怎么受傷的,受的什么傷。如果是干活受傷,雇主就要負全責。如果他自己有過錯的話,雇主就減輕或免除責任。
我認為這樣的工作結束的途中這樣受傷雇主不應當負這么大的責任。即使負責也是負一定的補償責任,不是全部賠償。但是畢竟是為你干活回去途中受傷的,你出于道義也應給與一定的補償。 去探望下給點適當?shù)难a償為好。不過你要是現(xiàn)在不出錢,以后他如果起訴你,法院最輕也會判你承擔一定責任的。
以上意見希望采納。
雇傭的工人在下班回家的途中出車禍,當場死亡,肇事司機未逃脫。雇主是否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雇主需要承擔責任。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的可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第一,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guī)定時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jīng)線路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須是本人沒有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第四,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工傷屬于特殊的工傷類型,但并不是說只要職工在上下班的途中發(fā)生了交通事故的,那么就一定會被認定為工傷,此時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要是認定職工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話,那么就無法認定為工傷。之后也是不可以申請獲得工傷方面的賠償。職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認定為工傷,但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必須是在上下班的規(guī)定時間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必須是在上下班的必經(jīng)線路上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必須是本人沒有責任或者不是主要責任;必須是因機動車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fā)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nèi)經(jīng)搶救無效死亡的,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zhàn)、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職工和用工單位因工傷認定發(fā)生爭議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法律依據(jù)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nèi),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yè)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fā)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去朋友家?guī)兔?,回來路上發(fā)生車禍,被幫人有責任嗎?去幫忙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在回家的路上發(fā)生車禍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是雙方,或多方的車禍,那只是車禍各方的是事兒,與被幫忙的人沒有關系。這與上下班的路上發(fā)生車禍的性質(zhì)不同。
請朋友吃飯后朋友回家路上出了車禍我是否有法律責任車禍一般是駕駛人員有過錯造成,與第三人一般不會有什么關系,但在特殊情況下,如明知對方開車還勸酒并且飲酒后對其開車 行為沒有勸阻,勸酒人員就要負一定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的責任。所以如果只是單純的吃飯沒有飲酒,或即使飲酒但酒后并沒有駕車而是別人駕駛導至事故的話,請吃飯者不需要承擔責任。
【法律分析】
請朋友吃飯如果沒有喝酒勸酒的,當事人沒有責任。如果明知喝酒會降低駕車人的心智,在朋友喝酒時沒有提醒、勸阻,喝完酒后有沒有制止其開車,即為過錯。應承擔一定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一起吃飯喝酒的其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他人是要承擔責任的。死者的的責任是主要的,因為他是成年人,明知醉酒不能開車但是實施該行為,增加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了自己的風險,而一同喝酒的人有義務制止但是勸阻義務,要承擔次要責任,一同喝酒人員此時承擔的也只是民事賠償責任。如果親朋好友在共同飲酒過程中存在以下情節(jié),則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第—是強迫性勸酒,如故意灌酒用話要挾刺激對方喝酒,或者在對方已喝醉意識不清沒有自制力的情況下,仍勸其喝酒的行為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第二是明知對方不能喝酒,如明知對方的身體狀況,仍勸其飲酒誘發(fā)疾病等;第三是未將醉酒者安全護送,如飲酒者已失去或即將失去對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無法支配自己的行為時,酒友沒有將其送至醫(yī)院或安全送回家中;第四是酒后駕車未勸阻導致發(fā)生車禍等損害的。
【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四條 損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行為人不承擔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條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沒有過錯的,根據(jù)行為人的經(jīng)濟狀況對受害人適當補償。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因醉酒、濫用麻醉藥品或者精神藥品對自己的行為暫時沒有意識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guī)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guī)定。
我請人家做事 人家在來的路上出車禍 我有責任嗎出車禍跟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你無關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你不承擔責任。
理由如下:
第一,請人做事回家途中車禍 你不是工廠老板,出車禍的人與你之間沒有勞動關系,所以沒有法定賠償義務。
第二、當事人出車禍,與你要求來你家沒有必然聯(lián)系,而車禍屬于偶然的,出乎意料的事情,引起車禍的根源不在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