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故解除合同雙倍賠償標準
1、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無故解除合同雙倍賠償標準 ,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 賠償金 。 2、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 解除合同 無故解除合同雙倍賠償標準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無故解除合同雙倍賠償標準 ,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fā)工資計算。 《 勞動合同法 》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無故解除合同雙倍賠償標準 : (一)在 試用期 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無故解除合同雙倍賠償標準 他用人單位建立 勞動關系 ,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 勞動合同無效 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guī)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相關知識: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患 職業(yè)病 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 喪失勞動能力 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 女職工 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 退休年齡 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它情形。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 勞動法 》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 合同訂立 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調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guī)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yōu)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根據解除的原因不同,賠償?shù)姆绞绞遣灰粯拥?。雙方協(xié)商一致的只需按照相應規(guī)定標準賠償即可,協(xié)商不一致,無故與員工解除合同的,需要對員工進行雙倍的賠償,以這個標準對員工進行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賠償金內容怎樣?一、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的 賠償金 內容怎么樣無故解除合同雙倍賠償標準 ? 用人單位違反本 法規(guī) 定解除或者 終止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經濟補償是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所以項某在飼料公司工作10年,可以獲得的經濟補償是10個月的工資,雙倍的話就是20個月的工資。 根據我國 勞動合同法 的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 解除勞動合同 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經濟補償?shù)挠嬎惴椒椋?1、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如果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臉藴拾绰毠ぴ缕骄べY三倍的數(shù)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shù)哪晗拮罡卟怀^十二年。 3、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同時,根據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的規(guī)定,賠償金的計算年限與經濟補償?shù)钠鹚惴椒ㄟ€不一樣,即自用工之日起計算。 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后果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法律后果有二個: 1、是強制繼續(xù)履行。 繼續(xù)履行合同是指違反合同的用人單位不論是否已經承擔賠償金或 違約金 責任,都必須根據員工的要求,并在自己能夠改選的條件下,對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繼續(xù)按照要求履行。 2、是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違法解除的情況下不要求繼續(xù)履行或實際無法繼續(xù)履行,則可要選擇向用人單位提出支付賠償金的要求。支付標準為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如果賠償金與經濟補償競合時,應當支付賠償金。 4、如果這個用工之日在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前,即2008年1月1日之前,此時是否也要從用工之間起計算呢?答案是肯定的。這似乎違反無故解除合同雙倍賠償標準 了法無溯及力的原則,但法律就是這樣規(guī)定的,只能執(zhí)行。司法實踐中都是按追溯到超過勞動合同法生效的用工之日來計算的。 用人單位如果非法的解除勞動合同,那么是要給予勞動者一定的 經濟補償金 的,如果用人單位 解除合同 的原因是因為員工存在不得錄用的條件,比如人品不好,有 刑事犯罪 記錄的,并且屬于公司規(guī)定的不能錄用的條件的,那么解除合同是合法的,不用賠償。
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雙倍賠償金怎么計算?1無故解除合同雙倍賠償標準 ,《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 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無故解除合同雙倍賠償標準 ,勞動者要求繼續(xù) 履行勞動合同 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 不能繼續(xù)履行 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 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 經濟補償標準 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2, 解除勞動關系 ,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書面通知你們,否則需要支付一個月的代通知金;3,你有權要求單位 補繳社會保險 ;4,你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拖欠的平時加班工資以及 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 ;5,用人單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部門投訴,必要時,也可以直接 申請勞動仲裁 ,維護你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