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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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費的計算公式
2360底薪加班費的計算方法?
加班費月工資計算方法?
如果平時加班是2360/174*1.5=20.3每小時。周末加班2360//174*2=27.1每小時。假期加班是2360//174*3=40.6每小時。2360是深圳的基本工資標準。對于在工廠工作的普通工人來說,基本工資越高,加班費就越高,工資也就越高。所以提高基本工資對普通工人來說是一件好事。
加班匯總計算公式?
1、休息日加班費的計算公式:
1、計算公式
休息日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shù)/21.75*200%
假期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shù)/21.75*300%
年假加班工資=加班工資計算基數(shù)/21.75*300%
注:計算加班工資時,日工資按平均月工資天數(shù)計算21.752、延長工時加班費的計算公式:
1、計算公式
1
加班費的計算公式 加班費月工資計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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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小時加班費≥小時工資基數(shù)*150%
注:確定加班公司計算基數(shù)時,勞動合同對工資有明確約定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崗位相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勞動合同對工資沒有明確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執(zhí)行。
加班費除以30天還是21天?
計算加班費的公式是月薪的基本工資÷21.75÷8x加班小時數(shù)x倍數(shù)=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你應得的加班費,如果是平時的加班倍數(shù),就是1.5倍數(shù),如果周末加班倍數(shù)是兩倍,如果是法定假日加班倍數(shù)是三倍,因為年出勤天數(shù)按月平均計算21.75,所以按30天和21天是錯誤的
求助公司年假計算公式公司年假計算公式有三種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
第一種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符合休假資格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的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全年應享受天數(shù)
第二種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離職時年休假=(當年度已過日歷天數(shù)÷365)×全年應享受天數(shù)-當年度已休天數(shù)
第三種: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費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的月均工資÷21.75x200%x應休天數(shù)
年假的計算公式公式一、符合休假資格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的新入職員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全年應享受天數(shù)
公式二、離職時年休假=(當年度已過日歷天數(shù)÷365)×全年應享受天數(shù)-當年度已休天數(shù)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費的月均工資÷21.75x200%x應休天數(shù)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凡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式實施,《條例》還指出帶薪年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jié)日等相關規(guī)定。
擴展資料: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jù)生產(chǎn)、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nèi)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chǎn)、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jīng)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jù)職權對單位執(zhí)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jiān)督檢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年假
求年假計算公式公式一、符合休假資格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的新入職工當年度年休假=(當年度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全年應享受天數(shù)
公式二、離職時年休假=(當年度已過日歷天數(shù)÷365)×全年應享受天數(shù)-當年度已休天數(shù)
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報酬=前12個月剔除加班費的月均工資÷21.75x200%x應休天數(shù)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凡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
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2008年1月1日《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正式實施,《條例》還指出帶薪年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jié)日等相關規(guī)定。
擴展資料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國務院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確定職工休假天數(shù)時,要根據(jù)工作任務和各類人員的資歷、崗位等不同情況,有所區(qū)別,最多不得超過2周。”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guī)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比欢詣趧臃ü贾两駠鴦赵簺]有根據(jù)勞動法該條的規(guī)定制訂職工享受帶薪年休假的具體辦法。
勞動部關于印發(fā)《〈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問題解答》的通知第二條對該問題作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了規(guī)定:“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xù)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在國務院沒有發(fā)布企業(yè)職工年休假規(guī)定以前,1991年6月1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共同發(fā)出的《關于職工休假問題的通知》應繼續(xù)貫徹執(zhí)行?!?/p>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年假
年休假工資如何計算?一、年休假的工資支付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在一般情況下職工享受年休假期間可以獲得與日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其具體計算公式為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職工本人月工資÷月計薪天數(shù)(21.75天)。
年休假所的月工資標準,與《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月工資標準基本一致。即:前十二個月應得工資總額-前十二個月加班工資總額后的月平均工資。如職工在本單位工作時間不滿十二個月的,按實際月份計算月平均工資。
月應得工資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應得工資為用人單位代扣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繳納部分以及其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他扣款前的工資。
二、應休未休年休假的工資支付,用人單位經(jīng)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應休天數(shù),應當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按照其日平均工資標準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
用人單位在與職工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年休假或者安排的年休假少于應休天數(shù),應按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shù)并支付年休假工資,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年休假工資。
附:《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xù)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五條 單位根據(jù)生產(chǎn)、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nèi)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chǎn)、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jīng)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shù),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國家規(guī)定的年休假的計算方式年休假天數(shù)的計算方式: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下面舉例說明:
某人于2000年5月1日到單位參加工作年假加班費計算公式 ,在2010年4月30日前屬于已滿1年不滿1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數(shù)標準為每年5天;從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屬于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數(shù)標準為每年10天,這時2010年度的年休假天數(shù)應分兩個時間段分開計算,然后相加,即是2010年度應享的年休假天數(shù)。
2010年4月30日前,計算方法為:(當年在本單位已過日歷天數(shù)÷365)×職工本人全年度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4個月×30天/月÷365)×5天/年=1.64天。其中0.64天不足1整天,應舍去,所以2010年4月30日前應享受年休假1天。
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計算方法為:(當年度在本單位剩余日歷天數(shù)÷365)×職工本人全年度應享受的年休假天數(shù)=(8個月×30天/月÷365)×10天/年=6.575天。其中0.575天不足1整天,應舍去,所以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應享年休假6天。
(注:4個月×30天/月和8個月×30天/月是本文為簡便而取的平均數(shù),若精確計算,需確定相應日歷天數(shù)作為計算依據(jù)。)
這樣2010年度應享年休假共7天。
拓展資料:
職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的情形: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shù)多于年休假天數(shù)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參考資料:企業(yè)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